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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运费几倍赔偿成“丢件”挡箭牌 贵重物品一定要保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5-31 06:45:40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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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递物品多数人无保价意识

丁安 绘

□宁波日报记者 王晓峰   

快递投送存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使得丢件纠纷频频发生。不少市民在维权时,往往会被“刁难”,如果未保价,想要挽回全部损失尤为困难。为此,相关人士建议,除了完善相关立法,规范快递行业外,市民也要有保价意识。

“丢件”的背后其实是赔偿难题

前不久,有位姓张的网友向记者诉苦,称自己邮寄物品去杭州,杭州那边的收件人一直回复说没有收到快递,而网络上的记录却显示已经签收了。找快递公司询问,说快递已经送到,放在对方单位。之后,这就成了一笔糊涂账了。

近段时间以来,类似的事情频发,从表面上看,涉及到丢件问题,实际上呢,最终还是一个赔偿问题。而说到赔偿,怎么个赔法就有讲究了,这里就不得不说到保价问题了。

很多市民邮递物品时无保价意识

很多市民在邮寄快递时没有保价的意识,这就导致出了丢件问题,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比如上面的那位网友,她与快递公司协商的结果就令她很恼火,快递公司有各种推脱,说她没有保价,最终赔了几十元钱了事。

事实上,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么多人之所以不选择保价,一方面是市民在邮寄快递时对于丢件问题估计不足,认为自己不会这么倒霉。当然,有些不常用快递的市民甚至连保价是什么都不清楚。

另一方面,现在不少快递投送点是属于承包或者加盟性质的,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个别人还会建议你不要保价。

邮寄贵重物品一定要选择保价

那么,邮寄物品只要没保价,丢件了,是不是意味着快递公司就可以免责了呢?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丽红告诉记者,快递公司一旦接单,当事双方就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物品的安全,货物丢失应该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快递公司未尽到风险告知义务,导致客户没有保价,货物丢失后应该按照实际价值赔偿。”

实际价值又该如何界定呢?未保价物品在法律法规上并没有相关的赔偿标准,而且多数当事人没有直接的证据能证明物品的价值。这就导致有些快递公司用行业准则代替赔偿标准了,即按照运费的3倍至5倍赔偿,或者设定最高赔偿额度。从这方面说,运费赔偿成了快递业丢件的挡箭牌,丢了价值数百元的东西,对方可能用几十元就打发你了。

所以,徐律师建议,在邮寄快件时,快递单上的信息要填写全面,如商品型号、品名等。如果简单写个“物品”或者干脆不写,事后无法证明邮寄东西的价值,会失去获得合理赔偿的机会。其次,要学会保价,尤其是邮寄贵重物品时一定要保价。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