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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大幅提高部分水产品中铅的限量要求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07 16:50:52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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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7月7日讯(通讯员 周宏斌)6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5/1005号法规,修订法规(EU) No. 1881/2006中关于食品中铅的最大限量要求。法规提及的水产品主要是鱼肉、甲壳类动物、双壳贝类和头足类,其中头足类中铅的限量要求由原来的1.0毫克/千克大幅提高到0.3毫克/千克,相关输欧水产品企业应引起高度重视。

  重金属铅毒性较大,通过食物摄入人体内的铅能在体内累积,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很难排除。铅中毒主要是损害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和肾脏,也可以影响循环系统、生殖系统的功能,甚至致癌、致畸、致突变。据了解,头足类动物约有650中,全部海产,常见的有乌贼、鱿鱼、章鱼等,这些都是宁波地区常见的输欧品种。此次欧盟大幅提高头足类水产品中铅的最大限量要求,将对该类水产品出口欧盟造成重要影响,

  水产品一直是宁波地区重要的外贸出口产品,2015年1-6月份,共出口1495批次,6.35万吨,共计2.55亿美元。为避免因技术壁垒而产生的损失,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欧盟等主要贸易国相关法规的更新,及时掌握产品的最新限量要求,加强产品质量管控,特别是对原料要加强重要指标的检测,从源头上杜绝超标。另外,企业应增加与检验监管部门的沟通,共同应对技术壁垒的不断升级。

编辑: 殷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