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工程项目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1.强化土地出让、工程项目领域相关制度的约束力。规范土地出让方面,认真贯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工作的通知》,着手制订《余姚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招拍挂工作的若干意见》;严格执行地价集体会审制度,招商引资项目和地价优惠地块一律提交市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全面公布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规划审批方面,认真实施《余姚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办法》,出台了《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着手制订《余姚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建筑间距、绿地率等技术指标,从严控制规划修改和容积率调整。规范工程招投标方面,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实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四严格”,即严格执行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审查违反公平竞争要求的不合理条款、严格按照条件控制邀请招标、严格监督管理中介机构,对违法违规企业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规范工程管理方面,认真落实《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转包、违规分包、违规更换关键岗位人员行为认定办法(试行)》,修订《余姚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以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投资调整等情况。
2.加大对土地出让、工程项目问题反映较多单位的监督和审计力度。强化专项检查,围绕土地出让、项目审批、工程概(预)算审核、招标文件审核、工程变更审查、竣工决(结)算等重点环节,组织市审计局、市发改局、市招投标管理办等7部门进行分头检查或联合检查,如对2012年以来投资估算价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10%的比例开展抽查,目前已对10个项目的招投标文件进行了检查。强化专项审计,明确把工程招投标与土地出让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街道)预算执行审计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2个,已督促整改。强化专项报告,着手制订《余姚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办法》,拟将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内容列入年度报告事项。
3.加大对土地出让、工程项目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办力度。对近3年土地出让、工程项目领域案件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目前,对有信访反映的2名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对该领域2起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正在进行立案侦查,1起工程中标建筑商涉嫌侵占政府财政资金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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