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在校女大学生鲁某通过QQ认识了男子任某,双方很快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分隔两地的鲁某在任某的要求下,还将自己的私密照片发给对方,没想到这却成为任某要挟自己的借口,在被任某敲诈勒索8000元之后,鲁某向警方报警。日前,任某因敲诈勒索罪站上了余姚法院的被告席。
2015年6月,鲁某觉得两人性格不合,遂向任某提出分手,没想到这一举动惹怒了任某。任某觉得自己在鲁某身上花费了很多精力和财力,一定要从鲁某处讨回自己的这些付出,遂要求鲁某返还人民币8000元。遭到拒绝后,任某威胁,如果鲁某不给钱就要鲁某家破人亡,并把鲁某的私密照片发到网上。
无奈之下,鲁某只得听从任某的要求,将8000元现金转账到任某的账户中,收到钱的任某不久后再次向鲁某提出要2000元,鲁某向警方报警。2015年7月,任某在银行取款时被警方抓获。
经调查,任某已经33岁,也组建了家庭,却在QQ上欺骗鲁某,并敲诈勒索鲁某。经法院审理,任某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文中人物皆为化名)。(通讯员 陈文铮 记者 郑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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