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明京通讯员张淑蓉于平
新广告法9月1日起实施,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
做广告文案的小伙伴们急了,最先进、绝对、最受欢迎、最好、最大、优秀、最受欢迎、全网销量第一……这些词可不能用了。
一些“机智”的广告人,开始耍起“小聪明”——“送货速度快到违反广告法”“促销价格低到违法广告法”……
话说,这些真能躲过监管部门么?
今天,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宣布,针对不正当竞争的“甬剑二号”专项执法行动开始,要到12月中旬结束。
针对不正当竞争?似乎和虚假宣传没关系。那就错了。“甬剑二号”重点查处汽车销售维修服务、医药及医疗器械、旅游、建材及家电五大行业的17项重点违法行为,如商业贿赂、实体及网店虚假宣传、仿冒侵权、违法促销、商业诋毁、强制搭售等。
看到了没?实体及网店虚假宣传位列其中。这是新广告法实施后,宁波第一次大规模对虚假宣传“动手”。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次行动要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破除一批行业“潜规则”,曝光一批失信企业,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守法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甬派顺便给你“透露”一下哪些实体及网上虚假宣传是打击重点,只能帮你到这里了,你自己对照下——
◎在汽车销售时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或以新能源汽车等名义进行偷换概念误导消费者。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作虚假表示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利用广告或网络对二手车价值、保养状况、行驶里程等信息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
◎医药及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或医疗机构用张贴、散发、邮寄宣传资料或网站广告等形式,用虚构的保证治愈率、有效率、安全性或者使用假专家、假患者的名义强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先进技术、明显疗效等。
◎旅行社为招徕游客,以广告、宣传手册、旅游推介会、网络营销等形式发布不真实、不准确的旅游信息或与作出事实不相符的虚假承诺,误导旅游者等。
◎建材经营商利用广告、产品发布会、宣传资料等方式,发布未经科学检测、没有鉴定结论、没有统计数据等真实、科学依据的产品宣传等,或者在网络上对其经营的产品性能、品质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等。
◎家电零售企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促销广告、产品介绍(说明)书、对产品性能、功效、质量、获得的荣誉、企业规模及专利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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