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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版”就业创业政策 小宁、小波和老甬带你一起细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1-09 18:49:14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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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社保政府帮着交,招人帮忙另有补贴:

   本市户籍劳动者、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办实体(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的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创办企业招用本市户籍劳动者、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每带动1人就业每年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房租一起帮忙付:

   本市户籍劳动者、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平台(孵化基地)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给予年租金20%、每年最高6000元的场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6.参赛还能得奖励:

  

  

   全市每年都会有大学生创业大赛,对在国家、省和市政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创业大赛上获奖,并在本市注册登记成立的,经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认定,给予2万元至20万元资助和不超过30万元的免担保创业贷款及贴息。

  7.诸多服务排队来:

   全市目前已有15个众创空间、12个创客服务中心,14个大学生创业园可供入驻,让大学生创业者可以低成本便利化得到发展。

  8.创业失败得宽容:

   创业者首次创办实体,贷款10万元(含)以下,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按规定免除个人担保。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贷款的,且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金额超过10万元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