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1月10日讯(通讯员 洪远)近日,质检总局授予第一批210家企业“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称号。其中浙江省56家企业榜上有名,是全国上榜企业数量最多的省份;宁波市16家企业上榜,是全国上榜企业数量最多的城市。
创建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出口品牌效应,树立质量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质量技术创新。获评企业将享受质检总局赋予的多项便利措施,包括出口法检产品可实施免予检验;优先为示范企业提供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信息和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国际质量管理交流活动;支持示范企业开展名牌创建活动,支持开展产品品牌、企业形象等维权活动;广泛利用新闻发布会、部门网站、外事活动等多种形式或载体,加强示范企业对外宣传;准予示范企业在国内外销售、电子商务及其他营销活动中,合理利用示范企业荣誉,树立品牌形象等。
据了解,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制度有一套严格的申请、推荐和审查程序,在质量安全控制方面的考核条件极其严格。申报企业应符合多项条件,包括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良好质量信誉;建立了符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与其产品特点相应的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并获得认证机构认证;拥有自主品牌,在全国同行业中产品质量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全国、所在省份同行业或县级以上地区中产品出口货值处于前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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