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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组团”流窜宁波偷香烟 4天作案10起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1-14 09:54:07 报料热线:81850000

  王先生在鄞州塘溪上城村开小店。

  1月7日中午11点多,他店里来了一个60岁左右、身穿深色羽绒服的男子。王先生看对方有几分眼熟,之前有一段时间经常来店里买香烟。

  这回,男子买了不少零食,王先生特地帮他找了个空纸箱。

  “再给我来两条软中华。”男子说。

  接过香烟,男子随手放到纸箱里。

  见男子买完东西,王先生低头开始算账,两条软中华香烟价值1440元,再加其他零食,总共2000元。

  “哪会这么贵!”男子一下嚷起来,“我不识字,你不要骗我,我去门口叫朋友来算。”

  话音未落,男子闪身出门。

  王先生一开始也没留意,过了好一会儿还不见人回来,就有点纳闷,抬头望纸箱里一瞄,心里顿时“咯噔”一下:纸箱里哪还有香烟的影子。

  王先生的小店开在一条小巷里,没有监控。

  民警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终于发现了嫌疑人的踪影。

  “就是他!就是他!”王先生指着监控画面里的男子,激动起来。

  监控画面显示,男子是跟着一个身穿红色棉服、30岁左右的女子拐进小巷的。约20分钟后,这两人一前一后匆匆跑了出来。

  民警进行了视频追踪,发现这两人随后上了一辆灰色的长安面包车,而开车的是另一个年纪稍轻的男子。

  1月11日,民警在北仑小港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到王先生店里买东西的男子姓林,另外两人是他的儿子和儿熄。林某负责进店行窃,儿媳在店门口望风,儿子开车接应。一般,他们会选择开在僻静处的小店“下手”。

  1月7日,他们在王先生那儿得手后,开着车一路作案,先后又在塘溪邹溪、瞻岐、春晓、轻纺城和镇海等地犯案9起。

  据林某的儿子交代,林某曾在上述地方打工,熟悉环境,而店主也往往会因为客人脸熟,而放松警惕。

  据查,从1月7日到10日,他们共窃得各类香烟18条,价值5000余元。

  目前,林某等人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防范提醒:

  年关来临,盗窃等侵财性案件高发,小店里价值相对较高的烟酒往往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香饽饽”。民警结合实际警情,给大伙儿提个醒,要是有“客人”上门买烟酒,而且有以下举动,可得提高警惕了。

  “要求送货”不法分子会购买香烟等大批货物并要求老板送货上门。待老板到了之后,他们就会以“家在小巷深处”等理由,让老板把车停在巷口,先帮忙把价钱相对便宜的货物搬进去。很多人会因为来回只有短短几分钟,大意没锁车门或关车窗,对方就会迅速把留在车上的烟酒偷走。

  “分批购买”不法分子往往会以“家里请客”、“单位发福利”等理由到店里购买烟酒,并提出酒由老板派人一会儿送过去,而香烟则由他先拿去,到时候一起结账。这种人说话往往是本地口音,降低老板的警惕性。结果等老板兴冲冲地把酒送到,就会发现压根没那回事,香烟跟人早已不知去向。

  “假装熟客”不法分子往往会找地处偏僻或者店里只有年长者打理的小店下手,假装自己住在附近或经常到店里买东西,跟店里的人套近乎。同样,他们也会购买大批物品,并要求店里送货。待送货的人离开后,他便会对留在店里的人说还要购买香烟,待回到住处后跟先期送货的人一起结账,半途将香烟骗走。

  东南商报 通讯员 钟娜 沙艳 江静 记者 石承承

编辑: 孙研

一家人“组团”流窜宁波偷香烟 4天作案10起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1-14 09:54:07

  王先生在鄞州塘溪上城村开小店。

  1月7日中午11点多,他店里来了一个60岁左右、身穿深色羽绒服的男子。王先生看对方有几分眼熟,之前有一段时间经常来店里买香烟。

  这回,男子买了不少零食,王先生特地帮他找了个空纸箱。

  “再给我来两条软中华。”男子说。

  接过香烟,男子随手放到纸箱里。

  见男子买完东西,王先生低头开始算账,两条软中华香烟价值1440元,再加其他零食,总共2000元。

  “哪会这么贵!”男子一下嚷起来,“我不识字,你不要骗我,我去门口叫朋友来算。”

  话音未落,男子闪身出门。

  王先生一开始也没留意,过了好一会儿还不见人回来,就有点纳闷,抬头望纸箱里一瞄,心里顿时“咯噔”一下:纸箱里哪还有香烟的影子。

  王先生的小店开在一条小巷里,没有监控。

  民警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终于发现了嫌疑人的踪影。

  “就是他!就是他!”王先生指着监控画面里的男子,激动起来。

  监控画面显示,男子是跟着一个身穿红色棉服、30岁左右的女子拐进小巷的。约20分钟后,这两人一前一后匆匆跑了出来。

  民警进行了视频追踪,发现这两人随后上了一辆灰色的长安面包车,而开车的是另一个年纪稍轻的男子。

  1月11日,民警在北仑小港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到王先生店里买东西的男子姓林,另外两人是他的儿子和儿熄。林某负责进店行窃,儿媳在店门口望风,儿子开车接应。一般,他们会选择开在僻静处的小店“下手”。

  1月7日,他们在王先生那儿得手后,开着车一路作案,先后又在塘溪邹溪、瞻岐、春晓、轻纺城和镇海等地犯案9起。

  据林某的儿子交代,林某曾在上述地方打工,熟悉环境,而店主也往往会因为客人脸熟,而放松警惕。

  据查,从1月7日到10日,他们共窃得各类香烟18条,价值5000余元。

  目前,林某等人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防范提醒:

  年关来临,盗窃等侵财性案件高发,小店里价值相对较高的烟酒往往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香饽饽”。民警结合实际警情,给大伙儿提个醒,要是有“客人”上门买烟酒,而且有以下举动,可得提高警惕了。

  “要求送货”不法分子会购买香烟等大批货物并要求老板送货上门。待老板到了之后,他们就会以“家在小巷深处”等理由,让老板把车停在巷口,先帮忙把价钱相对便宜的货物搬进去。很多人会因为来回只有短短几分钟,大意没锁车门或关车窗,对方就会迅速把留在车上的烟酒偷走。

  “分批购买”不法分子往往会以“家里请客”、“单位发福利”等理由到店里购买烟酒,并提出酒由老板派人一会儿送过去,而香烟则由他先拿去,到时候一起结账。这种人说话往往是本地口音,降低老板的警惕性。结果等老板兴冲冲地把酒送到,就会发现压根没那回事,香烟跟人早已不知去向。

  “假装熟客”不法分子往往会找地处偏僻或者店里只有年长者打理的小店下手,假装自己住在附近或经常到店里买东西,跟店里的人套近乎。同样,他们也会购买大批物品,并要求店里送货。待送货的人离开后,他便会对留在店里的人说还要购买香烟,待回到住处后跟先期送货的人一起结账,半途将香烟骗走。

  东南商报 通讯员 钟娜 沙艳 江静 记者 石承承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