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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女童并非生父打伤 而是24岁继母所为
稿源: 现代金报   2016-01-23 07:23:42 报料热线:81850000

昨天,本报独家报道了在慈溪附海打工的贵州男子殴打年仅3岁的亲生女儿导致其昏迷的事情。报道一经发出,便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不过昨天晚上从慈溪公安传来消息,三岁女童不是生父打的,而是继母。

近年来,儿童遭遇家暴的案件屡屡发生。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见诸报端的虐童案就有104件。每次虐童情节被曝光,无一例外成为舆论一大痛点。到底怎样才能保护孩子?昨天,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慈溪公安】

三岁女童并非生父打伤而是继母所为,已被警方控制

20日,在慈溪附海打工的贵州男子送三岁女儿前去就医,称女儿溺水昏迷,但急救人员掀开衣服发现女童身上伤痕累累,医生怀疑女孩是被打伤的,立即打电话报警。民警前往医院调查取证。记者从医护人员处了解到,在医生的一再追问下,女孩父亲称因为女儿把大便拉到裤子上怒火中烧打了女儿,之后又把女儿浸到水里。据了解,女孩父亲之前与妻子离婚后再婚,女儿是与前妻所生。三岁女孩受伤严重,最后被转移到浙儿保医院,目前生命体征平稳但脑内血肿。

这则新闻一经发出,上百家媒体纷纷转载,引起了广泛关注。记者在几大新闻门户网站看到,有上万名网友对此参与了讨论。

不过昨晚,慈溪公安通报了最新进展。事件出现大反转:

昨天晚上10点多,慈溪公安局官方微博“慈溪公安”发出了一则警方通报:2016年1月20日11时许,慈溪警方接到医院报警称一贵州籍女童邓某某(女,3岁,暂住附海镇南圆村)疑似被父母故意伤害,后转至杭州儿童医院抢救,慈溪警方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刑侦大队、附海派出所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专案组兵分两路,一方面在女童住处周边取证调查,另一方面立即赶赴杭州对该案进行进一步调查。经查,女童邓某某于1月20日在租房内被母亲(继母)夏某某(24岁,贵州水城籍)故意伤害,目前,涉案当事人夏某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说法】

女童继母构成伤害罪  生母可提出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现如今条件下有什么样的措施制裁这种恶行?

按照慈溪警方的最新通报来看,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春钢告诉记者,小女孩伤势很重,继母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

对于目前的情况,大家都非常关心小女孩以后的生活,对此,吕春钢表示,在这个事情中,虽然犯法的是继母,但亲生父亲也没有尽到照顾的责任和义务,小女孩的亲生母亲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对女儿的人身保护,甚至提出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吕春钢介绍说,其实,目前,儿童权益保障方面法律规定都是有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去年1月1日正式实施),更是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在工作中发现以及单位、个人举报的监护侵害行为,情况紧急时将未成年人带离监护人。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包括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必要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这个意见里规定得非常细致,比如,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等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吕春钢说。

●追问  法规完善为何虐童屡禁不止

“其实,在这方面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比较详细,该有的规定差不多都有了,而且权责也非常明确。”吕春钢说,对于虐童案件的时常发生,他觉得最大问题就在于执行。对此,他举了一个例子。“其实,我国《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早有明文规定,可以适时剥夺失责父母的监护权。”吕春钢说,可在30年的时间里,就只有一个判例,而且还是发生在去年2月4日,由徐州铜山区人员法院做出的,剥夺一对父母的监护权,由当地民政局接管。

“在这类事情中,往往是有知情者曝光、媒体的广泛报道,然后公众的积极参与,再最后有关部门的及时介入,几乎上演的都是这样发展过程。”吕春钢说,在防止儿童被虐待工作中,有三个核心工作环节,那就是有效预防儿童被虐待、及时发现和制止儿童被虐待、被虐待儿童的妥善安置,而在这方面,虽然有了相关的规定,但现实中,往往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链条。

●延伸  受虐儿童在学业和社交上失常

虐待对儿童的影响是巨大的。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认知的发展。受虐儿童往往会出现智力发育和语言发展迟缓,以及学业表现的失常。受过虐待的儿童更容易把交往对象直觉认为是敌意的,也影响到他们对于他人情感的感知和推理。

2.情绪的发展。受虐儿童在遇到挫折时更多表现出激怒、固执、缺乏热情等负面情绪。受虐还会影响到他们的人际信任、好奇心、成就感。调查表明受虐待的学龄前儿童对其他儿童的难过缺乏敏感性。

3.同伴关系和社会行为。许多研究发现,受虐待与被忽视的经历会使儿童在同伴交往中表现出更多的敌意、攻击性和退缩行为。一般来说,受虐待和被忽视的儿童很少主动发起同伴交往,他们很少可能成为受欢迎者,更多可能被同伴所拒绝。

4.神经生理方面。生命早期的重大压力,无论是生理上的还是情绪上的,都可能使不成熟的神经网络对今后发展产生一连串的影响。有研究发现良好的人际交往和关系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虐待造成的伤害。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现代金报记者 郑振国

编辑: 杜寅

三岁女童并非生父打伤 而是24岁继母所为

稿源: 现代金报 2016-01-23 07:23:42

昨天,本报独家报道了在慈溪附海打工的贵州男子殴打年仅3岁的亲生女儿导致其昏迷的事情。报道一经发出,便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不过昨天晚上从慈溪公安传来消息,三岁女童不是生父打的,而是继母。

近年来,儿童遭遇家暴的案件屡屡发生。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见诸报端的虐童案就有104件。每次虐童情节被曝光,无一例外成为舆论一大痛点。到底怎样才能保护孩子?昨天,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慈溪公安】

三岁女童并非生父打伤而是继母所为,已被警方控制

20日,在慈溪附海打工的贵州男子送三岁女儿前去就医,称女儿溺水昏迷,但急救人员掀开衣服发现女童身上伤痕累累,医生怀疑女孩是被打伤的,立即打电话报警。民警前往医院调查取证。记者从医护人员处了解到,在医生的一再追问下,女孩父亲称因为女儿把大便拉到裤子上怒火中烧打了女儿,之后又把女儿浸到水里。据了解,女孩父亲之前与妻子离婚后再婚,女儿是与前妻所生。三岁女孩受伤严重,最后被转移到浙儿保医院,目前生命体征平稳但脑内血肿。

这则新闻一经发出,上百家媒体纷纷转载,引起了广泛关注。记者在几大新闻门户网站看到,有上万名网友对此参与了讨论。

不过昨晚,慈溪公安通报了最新进展。事件出现大反转:

昨天晚上10点多,慈溪公安局官方微博“慈溪公安”发出了一则警方通报:2016年1月20日11时许,慈溪警方接到医院报警称一贵州籍女童邓某某(女,3岁,暂住附海镇南圆村)疑似被父母故意伤害,后转至杭州儿童医院抢救,慈溪警方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刑侦大队、附海派出所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专案组兵分两路,一方面在女童住处周边取证调查,另一方面立即赶赴杭州对该案进行进一步调查。经查,女童邓某某于1月20日在租房内被母亲(继母)夏某某(24岁,贵州水城籍)故意伤害,目前,涉案当事人夏某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说法】

女童继母构成伤害罪  生母可提出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现如今条件下有什么样的措施制裁这种恶行?

按照慈溪警方的最新通报来看,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春钢告诉记者,小女孩伤势很重,继母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

对于目前的情况,大家都非常关心小女孩以后的生活,对此,吕春钢表示,在这个事情中,虽然犯法的是继母,但亲生父亲也没有尽到照顾的责任和义务,小女孩的亲生母亲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对女儿的人身保护,甚至提出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吕春钢介绍说,其实,目前,儿童权益保障方面法律规定都是有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去年1月1日正式实施),更是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在工作中发现以及单位、个人举报的监护侵害行为,情况紧急时将未成年人带离监护人。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包括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必要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这个意见里规定得非常细致,比如,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等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吕春钢说。

●追问  法规完善为何虐童屡禁不止

“其实,在这方面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比较详细,该有的规定差不多都有了,而且权责也非常明确。”吕春钢说,对于虐童案件的时常发生,他觉得最大问题就在于执行。对此,他举了一个例子。“其实,我国《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早有明文规定,可以适时剥夺失责父母的监护权。”吕春钢说,可在30年的时间里,就只有一个判例,而且还是发生在去年2月4日,由徐州铜山区人员法院做出的,剥夺一对父母的监护权,由当地民政局接管。

“在这类事情中,往往是有知情者曝光、媒体的广泛报道,然后公众的积极参与,再最后有关部门的及时介入,几乎上演的都是这样发展过程。”吕春钢说,在防止儿童被虐待工作中,有三个核心工作环节,那就是有效预防儿童被虐待、及时发现和制止儿童被虐待、被虐待儿童的妥善安置,而在这方面,虽然有了相关的规定,但现实中,往往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链条。

●延伸  受虐儿童在学业和社交上失常

虐待对儿童的影响是巨大的。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认知的发展。受虐儿童往往会出现智力发育和语言发展迟缓,以及学业表现的失常。受过虐待的儿童更容易把交往对象直觉认为是敌意的,也影响到他们对于他人情感的感知和推理。

2.情绪的发展。受虐儿童在遇到挫折时更多表现出激怒、固执、缺乏热情等负面情绪。受虐还会影响到他们的人际信任、好奇心、成就感。调查表明受虐待的学龄前儿童对其他儿童的难过缺乏敏感性。

3.同伴关系和社会行为。许多研究发现,受虐待与被忽视的经历会使儿童在同伴交往中表现出更多的敌意、攻击性和退缩行为。一般来说,受虐待和被忽视的儿童很少主动发起同伴交往,他们很少可能成为受欢迎者,更多可能被同伴所拒绝。

4.神经生理方面。生命早期的重大压力,无论是生理上的还是情绪上的,都可能使不成熟的神经网络对今后发展产生一连串的影响。有研究发现良好的人际交往和关系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虐待造成的伤害。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现代金报记者 郑振国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