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时政·经济 正文
宁波市政府出资5700万元 为1000万居民买巨灾保险
稿源: 甬派客户端   2016-01-28 19:53:00 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贯彻全会精神 喜迎宁波两会

【专题】中共宁波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

  1月28日,宁波市民政局受市政府委托,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了2016年度公共巨灾保险合同。根据合同,市政府出资5700万元,为全市1000万城乡居民(含外来人口)向保险公司购买总额7亿元的巨灾保险,其中,因台风、暴雨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3亿元,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险3亿元,因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1亿元。这是新年伊始市政府为全体市民送上的一份厚重的“保险大红包”。

  作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2014年11月,我市建立了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实施一年多来,共发生理赔案件近14万起,保险机构向受灾居民支付救助理赔款约8000万元。特别是去年的“灿鸿”和“杜鹃”台风造成我市许多居民住宅进水或受损,共有13.6万户居民家庭获得了7790万元的巨灾保险救助理赔,受灾群众得到实惠。巨灾保险的实施,促进了巨灾损失补偿向政府与市场有机协同配合的模式转变,有力地提高了我市灾害救助能力。

  根据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同时结合我市创建全国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要求,2016年的公共巨灾保险结构又作了进一步优化,增加了公共安全保险项目,即当我市发生火灾、爆炸、群体性踩踏、恶性案件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后,在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情况下,保险机构给予受害人每人最高10万元的人身伤亡救助抚恤。政府还将投入资金支持保险机构运用现代测绘技术,逐步建立水灾远程核灾定损理赔管理系统,以实现巨灾保险理赔快速、准确、高效。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通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搭建了政府、保险机构与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救灾减灾体系,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今后我市将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以更好地发挥巨灾保险在灾害救助、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作用。记者 林旻 通讯员 梅薇

编辑: 郭静

宁波市政府出资5700万元 为1000万居民买巨灾保险

稿源: 甬派客户端 2016-01-28 19:53:00

  1月28日,宁波市民政局受市政府委托,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了2016年度公共巨灾保险合同。根据合同,市政府出资5700万元,为全市1000万城乡居民(含外来人口)向保险公司购买总额7亿元的巨灾保险,其中,因台风、暴雨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3亿元,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险3亿元,因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1亿元。这是新年伊始市政府为全体市民送上的一份厚重的“保险大红包”。

  作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2014年11月,我市建立了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实施一年多来,共发生理赔案件近14万起,保险机构向受灾居民支付救助理赔款约8000万元。特别是去年的“灿鸿”和“杜鹃”台风造成我市许多居民住宅进水或受损,共有13.6万户居民家庭获得了7790万元的巨灾保险救助理赔,受灾群众得到实惠。巨灾保险的实施,促进了巨灾损失补偿向政府与市场有机协同配合的模式转变,有力地提高了我市灾害救助能力。

  根据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同时结合我市创建全国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要求,2016年的公共巨灾保险结构又作了进一步优化,增加了公共安全保险项目,即当我市发生火灾、爆炸、群体性踩踏、恶性案件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后,在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情况下,保险机构给予受害人每人最高10万元的人身伤亡救助抚恤。政府还将投入资金支持保险机构运用现代测绘技术,逐步建立水灾远程核灾定损理赔管理系统,以实现巨灾保险理赔快速、准确、高效。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通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搭建了政府、保险机构与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救灾减灾体系,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今后我市将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以更好地发挥巨灾保险在灾害救助、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作用。记者 林旻 通讯员 梅薇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