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5 11:22
“在购物时,消费者应向经营者索要购货凭证,发现问题要尽快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投诉。”昨日,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于蕾敏耐心地向到场的市民讲解着相关的消费维权注意事项。于蕾敏的讲课是宁波消费教育中心成立后举办的第一场消费教育主题活动,这也标志着位于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内的宁波首家消费教育中心正式运行。
由市消保委与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携手打造的宁波消费教育中心的启用,为宁波消费教育开拓出一条新途径。启用后,该消费教育中心将通过消费文化沙龙、现场咨询、消费调研以及宣传资料的发放等形式,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消费教育中心将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活动。”于蕾敏告诉记者,消费文化沙龙将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各行业协会、检测机构、高校以及法律界等权威人士做客消费教育中心,现场讲解各类消费维权知识,向消费者灌输科学的消费理念。此外,中心将印刷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汇编、商品知识介绍、消费维权手册以及宣传标语等宣传材料,在各类活动中分发给消费者。中心工作人员还将定期组织消费者到商场、超市体验,实地讲解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方法,增强教育的趣味性与针对性。 (记者殷聪)
编辑: 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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