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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来11亿元债务 宁波中百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稿源: 现代金报   2016-06-28 07:49:00报料热线:81850000

  去年“私募大佬”徐翔被带走后,外界的聚焦点,瞬间转移至“泽熙系”上市公司、泽熙概念股。而宁波中百又是重中之重,因为宁波中百的实际控制人为徐翔的父亲徐柏良。这家上市公司我们也多次报道,上周该上市公司又飞来横祸,突然掉下个11亿元的债务。□记者周阳

  [宁波中百] “天上掉下”11亿元债务

  6月22日晚间,宁波中百发布了两则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收到宁波市公安局送达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宁波中百4月19日提出控告的龚东升(原董事长)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该决定,可以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宁波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今年4月19日,宁波中百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发来的《关于敦促贵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函》(以下简称敦促函),敦促函称:“宁波中百曾为中建四局与天津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九策)等于2013年4月16日签署的《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公告所述,当时,中建四局与天津九策、深圳惠智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联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硅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九策投资有限公司、龚东升及张荣于签署了《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宁波中百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天津九策履行《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项下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天津九策应当清偿的工程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截至《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因天津九策未能依照《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的约定,向中建四局清偿债务。

  根据《担保函》的内容,中建四局要求宁波中百在收到《律师函》之日起5日内就天津九策欠付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包括承担天津九策应付中建四局全部剩余工程款债务约54076万元;承担中建四局委托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九策提供委托贷款产生的全部债务约60467万元。

  [公安部门]公章是真的,不予立案

  收到敦促函后,宁波中百内部进行自查,未发现公司对中建四局与天津九策等公司签署的《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而且,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过上述担保事项。

  宁波中百致电中建四局了解具体情况,并说明公司上述两点的意见,同时要求其提供《担保函》原件。公司收到中建四局发来的《担保函》复印件,《担保函》上有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龚东升的签名并加盖有公司公章图样。

  随后,宁波中百以公司原董事长龚东升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为由向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公安部门委托了宁波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对中建四局提供的“担保函”中涉及宁波中百公章的真伪予以了鉴定。经鉴定,该公章图样与公司原用公章图样比对未发现差异。

  [股民应对]可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是不是意味着这个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仅仅影响宁波中百在刑事责任方面向龚东升的追责,如果龚东升确实存在过错且造成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依据《公司法》149条的规定,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宁波某律师向记者表示。

  他还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任宁波中百法定代表人龚东升超越权限的,则龚东升的代表行为无效。宁波中百作为上市公司,对外高达11亿元的担保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在没有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相关公告的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认定合同相对人“明知”时任法定代表人并无签约权限,并进而判决担保协议对宁波中百不具有约束力。

  “如果证监会最终认定宁波中百构成虚假陈述,2016年4月18日之前买入该股票且未在该日之前全部抛售的投资者,均可向宁波中百索赔。”该律师向记者表示。

  [风险提示]注意风险毋贪小利

  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次日正常情况下都会跌停。比如弘高创意在6月21日公告公司董监高被立案调查,6月22日全天“一”字跌停;6月17日宣布被立案调查的*ST皇台,复牌后则连续出现了4个“一”字跌停,并还有持续跌停的态势;5月27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鞍重股份,也是复牌“一”字跌停,并在之后出现持续大跌。

  但在上周,宁波中百并没有直接跌停开盘,而是只微跌2.13%开盘,虽然此后有资金为了规避风险,低开之后开始抛售,导致继续低走并在中午收盘时触及跌停,但是很快又有资金在跌停板上抄底,截至当日收盘,宁波中百下跌8.91%。全天共成交1.37亿元,较上一交易日2058万元的成交额有明显的放量。

  “在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后都会出现跌停的情况下,还有资金在低位买入,这显然是一些投机者还没有意识到问题公司的风险性。”宁波一券商人士说,不排除主力资金想制造利空不明显的假象吸引投机者跟风。而等散户接盘以后,再趁机出货。他建议投资者要注意风险,该股半年跌幅已经超过了30%,从大趋势来看,已经不在上升通道中。

编辑: 孙研

天上掉下来11亿元债务 宁波中百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稿源: 现代金报 2016-06-28 07:49:00

  去年“私募大佬”徐翔被带走后,外界的聚焦点,瞬间转移至“泽熙系”上市公司、泽熙概念股。而宁波中百又是重中之重,因为宁波中百的实际控制人为徐翔的父亲徐柏良。这家上市公司我们也多次报道,上周该上市公司又飞来横祸,突然掉下个11亿元的债务。□记者周阳

  [宁波中百] “天上掉下”11亿元债务

  6月22日晚间,宁波中百发布了两则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收到宁波市公安局送达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宁波中百4月19日提出控告的龚东升(原董事长)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该决定,可以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宁波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今年4月19日,宁波中百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发来的《关于敦促贵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函》(以下简称敦促函),敦促函称:“宁波中百曾为中建四局与天津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九策)等于2013年4月16日签署的《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公告所述,当时,中建四局与天津九策、深圳惠智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联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硅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九策投资有限公司、龚东升及张荣于签署了《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宁波中百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天津九策履行《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项下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天津九策应当清偿的工程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截至《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因天津九策未能依照《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的约定,向中建四局清偿债务。

  根据《担保函》的内容,中建四局要求宁波中百在收到《律师函》之日起5日内就天津九策欠付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包括承担天津九策应付中建四局全部剩余工程款债务约54076万元;承担中建四局委托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九策提供委托贷款产生的全部债务约60467万元。

  [公安部门]公章是真的,不予立案

  收到敦促函后,宁波中百内部进行自查,未发现公司对中建四局与天津九策等公司签署的《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而且,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过上述担保事项。

  宁波中百致电中建四局了解具体情况,并说明公司上述两点的意见,同时要求其提供《担保函》原件。公司收到中建四局发来的《担保函》复印件,《担保函》上有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龚东升的签名并加盖有公司公章图样。

  随后,宁波中百以公司原董事长龚东升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为由向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公安部门委托了宁波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对中建四局提供的“担保函”中涉及宁波中百公章的真伪予以了鉴定。经鉴定,该公章图样与公司原用公章图样比对未发现差异。

  [股民应对]可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是不是意味着这个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仅仅影响宁波中百在刑事责任方面向龚东升的追责,如果龚东升确实存在过错且造成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依据《公司法》149条的规定,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宁波某律师向记者表示。

  他还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任宁波中百法定代表人龚东升超越权限的,则龚东升的代表行为无效。宁波中百作为上市公司,对外高达11亿元的担保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在没有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相关公告的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认定合同相对人“明知”时任法定代表人并无签约权限,并进而判决担保协议对宁波中百不具有约束力。

  “如果证监会最终认定宁波中百构成虚假陈述,2016年4月18日之前买入该股票且未在该日之前全部抛售的投资者,均可向宁波中百索赔。”该律师向记者表示。

  [风险提示]注意风险毋贪小利

  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次日正常情况下都会跌停。比如弘高创意在6月21日公告公司董监高被立案调查,6月22日全天“一”字跌停;6月17日宣布被立案调查的*ST皇台,复牌后则连续出现了4个“一”字跌停,并还有持续跌停的态势;5月27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鞍重股份,也是复牌“一”字跌停,并在之后出现持续大跌。

  但在上周,宁波中百并没有直接跌停开盘,而是只微跌2.13%开盘,虽然此后有资金为了规避风险,低开之后开始抛售,导致继续低走并在中午收盘时触及跌停,但是很快又有资金在跌停板上抄底,截至当日收盘,宁波中百下跌8.91%。全天共成交1.37亿元,较上一交易日2058万元的成交额有明显的放量。

  “在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后都会出现跌停的情况下,还有资金在低位买入,这显然是一些投机者还没有意识到问题公司的风险性。”宁波一券商人士说,不排除主力资金想制造利空不明显的假象吸引投机者跟风。而等散户接盘以后,再趁机出货。他建议投资者要注意风险,该股半年跌幅已经超过了30%,从大趋势来看,已经不在上升通道中。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