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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私募募集新规实施 买私募要提供财产证明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7-16 07:29:16报料热线:81850000

  “史上最严”私募基金募集新规和合同指引昨日正式实施。今后投资私募基金,个人金融资产不得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并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为避免投资者做出冲动决定,还规定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

  私募新规被称“史上最严”

  今年4月15日和18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私募新规”)及《合同指引》,并给出3个月的过渡期。

  此次新规堪称“最严新规”,从募集主体到募集流程都进行了全方位调整,着重强化了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从投资者风险能力评估、合格投资者确认、实行冷静期和回访制度,从始至终都体现了监管层对投资者资金安全性的高度重视。

  “私募新规”明确私募基金的募集或销售活动仅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直销和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代销,这意味着其他渠道都属违法销售。对募集流程也作了明确规定:特定对象确认、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推介、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确认、合同签署及打款、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认购确认成功,共9个步骤。而且“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15类推介词汇被禁用。

  私募基金推介前,须进行合格投资者确认,需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合格投资者确认需提供财产证明文件,并接受审查确认;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后需回访多项内容,确认后合同方可生效;投资者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

  投资私募有了“后悔药”

  “私募新规”为避免投资者做出冲动的决定,规定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投资冷静期,而且要在基金合同里面约定设置,不少于24小时,销售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投资者在冷静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冷静期时间是从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客户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其间,投资者是可以反悔的,在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合同,把钱拿回来。”宁波汇创投资负责人表示,冷静期是必须的,客户回访目前是鼓励,还没有强制执行。针对冷静期和回访制度,公司销售部门已提前完成对投资者的教育,帮助投资者学习和适应新规。电话、电邮等方式回访将由公司的非募集人员负责,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对自身风险、产品费率及产品信披的理解。让投资者全面了解投资方向及其风险,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稀里糊涂就去投资。这样既可以有效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也降低了后期发生矛盾纠纷的可能性。

  “私募新规”还规定了9种禁用的推介渠道,12种禁用的推介行为,15类禁用的推介词汇。规定募集主体不得公开宣传私募产品和业绩。

  某业内人士表示,私募基金一定是将追求绝对收益作为投资唯一的目的,但是追求绝对收益并不意味着给客户保证收益。承诺收益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募基金,可以说是非法的集资。

  买私募要提供财产证明

  “私募新规”对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都提出了合格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基金从业者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而投资者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和最低投资额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只能向特定的合格投资人进行推荐,不得向公众募集,不得向非合格投资人募集,也不可以向合格投资人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

  “以前只要有100万元的人就可以买他们的产品,顶多自己签个承诺,证明是合格投资者。今后投资私募基金,客户要提供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对个人投资者的要求是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机构的要求是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也就是说,募集机构应当有合理证据证明其将私募基金销售给了合格投资者。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改进。”宁波汇创投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公司针对投资者风险能力评估的问卷调查环节进行了完善,确保在新规执行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多个渠道进行风险测评。通过对不特定投资对象进行问卷调查,筛选出特定对象作为潜在客户,并针对特定对象推介风险匹配的私募产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元华律师表示,简单地说,新规明确了私募基金谁能卖和谁能买。把合格的产品卖给合格的投资者,卖给合适的投资者,可以有效避免过去“只募资不看人”的行为。严格向“特定对象”推介可以消除私募行业宣传的一些乱象,同时也可以避免让不合格投资者受到煽动。建议投资者在购买私募产品前,先在协会官网进行查询。 东南商报记者 张波

编辑: 杜寅

“史上最严”私募募集新规实施 买私募要提供财产证明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7-16 07:29:16

  “史上最严”私募基金募集新规和合同指引昨日正式实施。今后投资私募基金,个人金融资产不得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并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为避免投资者做出冲动决定,还规定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

  私募新规被称“史上最严”

  今年4月15日和18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私募新规”)及《合同指引》,并给出3个月的过渡期。

  此次新规堪称“最严新规”,从募集主体到募集流程都进行了全方位调整,着重强化了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从投资者风险能力评估、合格投资者确认、实行冷静期和回访制度,从始至终都体现了监管层对投资者资金安全性的高度重视。

  “私募新规”明确私募基金的募集或销售活动仅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直销和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代销,这意味着其他渠道都属违法销售。对募集流程也作了明确规定:特定对象确认、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推介、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确认、合同签署及打款、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认购确认成功,共9个步骤。而且“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15类推介词汇被禁用。

  私募基金推介前,须进行合格投资者确认,需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合格投资者确认需提供财产证明文件,并接受审查确认;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后需回访多项内容,确认后合同方可生效;投资者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

  投资私募有了“后悔药”

  “私募新规”为避免投资者做出冲动的决定,规定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投资冷静期,而且要在基金合同里面约定设置,不少于24小时,销售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投资者在冷静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冷静期时间是从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客户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其间,投资者是可以反悔的,在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合同,把钱拿回来。”宁波汇创投资负责人表示,冷静期是必须的,客户回访目前是鼓励,还没有强制执行。针对冷静期和回访制度,公司销售部门已提前完成对投资者的教育,帮助投资者学习和适应新规。电话、电邮等方式回访将由公司的非募集人员负责,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对自身风险、产品费率及产品信披的理解。让投资者全面了解投资方向及其风险,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稀里糊涂就去投资。这样既可以有效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也降低了后期发生矛盾纠纷的可能性。

  “私募新规”还规定了9种禁用的推介渠道,12种禁用的推介行为,15类禁用的推介词汇。规定募集主体不得公开宣传私募产品和业绩。

  某业内人士表示,私募基金一定是将追求绝对收益作为投资唯一的目的,但是追求绝对收益并不意味着给客户保证收益。承诺收益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募基金,可以说是非法的集资。

  买私募要提供财产证明

  “私募新规”对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都提出了合格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基金从业者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而投资者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和最低投资额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只能向特定的合格投资人进行推荐,不得向公众募集,不得向非合格投资人募集,也不可以向合格投资人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

  “以前只要有100万元的人就可以买他们的产品,顶多自己签个承诺,证明是合格投资者。今后投资私募基金,客户要提供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对个人投资者的要求是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机构的要求是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也就是说,募集机构应当有合理证据证明其将私募基金销售给了合格投资者。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改进。”宁波汇创投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公司针对投资者风险能力评估的问卷调查环节进行了完善,确保在新规执行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多个渠道进行风险测评。通过对不特定投资对象进行问卷调查,筛选出特定对象作为潜在客户,并针对特定对象推介风险匹配的私募产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元华律师表示,简单地说,新规明确了私募基金谁能卖和谁能买。把合格的产品卖给合格的投资者,卖给合适的投资者,可以有效避免过去“只募资不看人”的行为。严格向“特定对象”推介可以消除私募行业宣传的一些乱象,同时也可以避免让不合格投资者受到煽动。建议投资者在购买私募产品前,先在协会官网进行查询。 东南商报记者 张波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