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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苑立交桥施工路段没标识 凌晨“吞”了一辆车
稿源: 现代金报   2016-11-16 06:50:00报料热线:81850000

匝道入口并没有设置警示标志 赵女士供图

赵女士的车子卡在伸缩缝内 赵女士供图

  凌晨时分,一辆私家车从宁波东出口下高速,刚进入一处匝道后,车子就被卡在了一米多宽的伸缩缝里。原来,这是一处尚未开放的施工路段,而施工方随后的一句“走法律途径”,让车主气不打一处来。

  11月11日,车主将自己的遭遇发在本地论坛上,引起不少网友热议。□记者方磊

  网帖重现

  车子开进施工路段

  掉进去了

  “那边有条桥梁伸缩缝,因当时是晚上,加上下雨,车子就直接掉进去了……”

  “后知此路段为施工路段,但现场根本没有任何警示牌,没有任何阻挡物,包括伸缩缝周围也没有任何阻拦物……后来还找到了施工方,为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跟他们交涉了两天,没有任何进展,而且他们态度恶劣,没有一点承认错误的意识。”

  11日上午11点多,这则名为“东苑立交桥庞大工程,没部门管吗”的网帖引起不少网友热议,除了对车主车技调侃外,网友更多的是气愤。

  网友longshen123:没开通,不设路障,责任肯定在他们。

  网友刘蓉:这太夸张了吧?真的是到处都是坑啊。

  网友青尢:太气愤了,幸好没死人!施工方就是那么不负责的么,那么大一个坑一块警示牌都没有,我们出行还安心嘛?

  当事者说

  女车主

  凌晨误入施工路段,车被“坑”坏了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发帖人赵女士。

  赵女士是本地人,11月8日这天凌晨,她和3名同事从舟山办完事返回宁波,车子是她外甥开的。

  凌晨2点多,赵女士一行从宁波东下了高速,准备驶入东苑立交桥匝道,往“沧海路/环城西路”方向去往鄞州万达。

  “当时晚上下着雨,又没有路灯,匝道口也没有看见任何警示标志或者阻挡物。”赵女士说,车子驶进匝道开了大概500米左右,突然底盘传来一声巨响,紧接着一阵剧烈晃动,车子停在匝道上。惊魂未定的几人连忙下车查看,发现车子后半截陷进了一处伸缩缝,整个底盘都损坏了,车子动弹不了。

  “我们立即报了警,当时半夜没有过路车辆,还是民警把我们送回目的地的。”赵女士说,直到事后她才得知该路段为施工路段,可既然是未开放的施工路段,为何进出口没有警示标志。

  拿车损单找相关单位,被告知走法律程序

  8日下午,赵女士找到该路段的施工方——浙江新中源建筑有限公司。

  一名罗姓工作人员告诉赵女士,项目已经移交给绿化景观单位,让赵女士去找他们。

  赵女士又找了绿化建设单位,一名姓叶的负责人接待了她,起初对方态度还算不错,还询问了赵女士车损价格。

  “因为当时车子被拖到4S店,我也不知道损失多少,就告诉她先去了解车损再过来。”11月9日上午,赵女士从4S店得知车子维修需要10.9万元,“都已经到了报废的标准了,我车子买来才开了一年!”

  拿着4S店出具的维修单,赵女士再次找到绿化建设单位,这次却没有遇到那名姓叶的负责人。

  “说她出差去了,让我找其他人,明明知道我要过来为什么不提早和我说下。”此时赵女士感觉自己像只皮球,无奈之下又去找了其他工作人员,“对方一看我的单子惊呆了,说怎么要这么多的钱,还说需要上报总公司,我说那就上报好了。”刚说完这句话,对方又开始耍赖了,“他说路上是有警示标志的,还说我提供的照片是假的,让我去走法律程序。”

  她说路口并无警示牌,车已基本报废

  当时路边到底有没有警示牌或者是路障?赵女士说,确实没有。

  “我后来白天去看了一下,发现匝道口两边有两个钢制框架,当天晚上路过那里也确实看见,不过没有把路堵死,架子是放置在路口两侧位置,车子很容易驶入,再加上东苑立交桥还在建设,路边有个建筑材料没觉着有什么问题。”赵女士说,如果真如对方所说,当时路口设有路障,他们绝对不会驶入,即便想要强行通过,这一个钢架子也有七八百斤,他们车内人员根本无法搬动。

  对于赔偿问题,赵女士说车子是一辆黑色速腾,2015年4月份买的,裸车价15万元不到,加上税费保险17万元左右,“保险公司说报废的话只能赔10万多元,那剩下的损失我认为施工方应该承担。”

  昨天,记者从下应交警中队了解到,交警给出建议是车主和施工方进行协商,如协商不下,赵女士可以前往交警队进行事故定责,根据车主和施工方两方的过错各自承担车损责任。

  施工方

  有责任,会在合理范围内尽量赔偿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浙江新中源建筑有限公司一名经理,对方姓陈,他表示东苑立交快速化改造工程主体已经完工,目前项目已经移交发给了绿化景观建设单位。

  对于赵女士的遭遇,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施工方肯定是负有责任的,这点他不否认,“因为年底了,我们在日夜不分加紧施工进度,路障是有,但经常会有施工车辆需要通过,所以并没有完全把匝道封死。”陈先生说,赵女士的车子掉进的那处伸缩缝有30厘米深,1米多宽,“应该是车速比较快才导致损失那么重。”

  陈先生表示,开始赵女士提出10万元的赔偿要求让他们无法接受,之后将会继续和对方进行协商,争取在合理范围内尽量满足受害者的赔偿要求。

  ●亡羊补牢

  交警提醒:雨夜要额外注意行车安全,对于一些不熟悉的路段要减速慢行,以免遇到紧急情况来不及采取制动。而对于道路施工单位,在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按照规定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绕行。

编辑: 孙研

东苑立交桥施工路段没标识 凌晨“吞”了一辆车

稿源: 现代金报 2016-11-16 06:50:00

匝道入口并没有设置警示标志 赵女士供图

赵女士的车子卡在伸缩缝内 赵女士供图

  凌晨时分,一辆私家车从宁波东出口下高速,刚进入一处匝道后,车子就被卡在了一米多宽的伸缩缝里。原来,这是一处尚未开放的施工路段,而施工方随后的一句“走法律途径”,让车主气不打一处来。

  11月11日,车主将自己的遭遇发在本地论坛上,引起不少网友热议。□记者方磊

  网帖重现

  车子开进施工路段

  掉进去了

  “那边有条桥梁伸缩缝,因当时是晚上,加上下雨,车子就直接掉进去了……”

  “后知此路段为施工路段,但现场根本没有任何警示牌,没有任何阻挡物,包括伸缩缝周围也没有任何阻拦物……后来还找到了施工方,为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跟他们交涉了两天,没有任何进展,而且他们态度恶劣,没有一点承认错误的意识。”

  11日上午11点多,这则名为“东苑立交桥庞大工程,没部门管吗”的网帖引起不少网友热议,除了对车主车技调侃外,网友更多的是气愤。

  网友longshen123:没开通,不设路障,责任肯定在他们。

  网友刘蓉:这太夸张了吧?真的是到处都是坑啊。

  网友青尢:太气愤了,幸好没死人!施工方就是那么不负责的么,那么大一个坑一块警示牌都没有,我们出行还安心嘛?

  当事者说

  女车主

  凌晨误入施工路段,车被“坑”坏了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发帖人赵女士。

  赵女士是本地人,11月8日这天凌晨,她和3名同事从舟山办完事返回宁波,车子是她外甥开的。

  凌晨2点多,赵女士一行从宁波东下了高速,准备驶入东苑立交桥匝道,往“沧海路/环城西路”方向去往鄞州万达。

  “当时晚上下着雨,又没有路灯,匝道口也没有看见任何警示标志或者阻挡物。”赵女士说,车子驶进匝道开了大概500米左右,突然底盘传来一声巨响,紧接着一阵剧烈晃动,车子停在匝道上。惊魂未定的几人连忙下车查看,发现车子后半截陷进了一处伸缩缝,整个底盘都损坏了,车子动弹不了。

  “我们立即报了警,当时半夜没有过路车辆,还是民警把我们送回目的地的。”赵女士说,直到事后她才得知该路段为施工路段,可既然是未开放的施工路段,为何进出口没有警示标志。

  拿车损单找相关单位,被告知走法律程序

  8日下午,赵女士找到该路段的施工方——浙江新中源建筑有限公司。

  一名罗姓工作人员告诉赵女士,项目已经移交给绿化景观单位,让赵女士去找他们。

  赵女士又找了绿化建设单位,一名姓叶的负责人接待了她,起初对方态度还算不错,还询问了赵女士车损价格。

  “因为当时车子被拖到4S店,我也不知道损失多少,就告诉她先去了解车损再过来。”11月9日上午,赵女士从4S店得知车子维修需要10.9万元,“都已经到了报废的标准了,我车子买来才开了一年!”

  拿着4S店出具的维修单,赵女士再次找到绿化建设单位,这次却没有遇到那名姓叶的负责人。

  “说她出差去了,让我找其他人,明明知道我要过来为什么不提早和我说下。”此时赵女士感觉自己像只皮球,无奈之下又去找了其他工作人员,“对方一看我的单子惊呆了,说怎么要这么多的钱,还说需要上报总公司,我说那就上报好了。”刚说完这句话,对方又开始耍赖了,“他说路上是有警示标志的,还说我提供的照片是假的,让我去走法律程序。”

  她说路口并无警示牌,车已基本报废

  当时路边到底有没有警示牌或者是路障?赵女士说,确实没有。

  “我后来白天去看了一下,发现匝道口两边有两个钢制框架,当天晚上路过那里也确实看见,不过没有把路堵死,架子是放置在路口两侧位置,车子很容易驶入,再加上东苑立交桥还在建设,路边有个建筑材料没觉着有什么问题。”赵女士说,如果真如对方所说,当时路口设有路障,他们绝对不会驶入,即便想要强行通过,这一个钢架子也有七八百斤,他们车内人员根本无法搬动。

  对于赔偿问题,赵女士说车子是一辆黑色速腾,2015年4月份买的,裸车价15万元不到,加上税费保险17万元左右,“保险公司说报废的话只能赔10万多元,那剩下的损失我认为施工方应该承担。”

  昨天,记者从下应交警中队了解到,交警给出建议是车主和施工方进行协商,如协商不下,赵女士可以前往交警队进行事故定责,根据车主和施工方两方的过错各自承担车损责任。

  施工方

  有责任,会在合理范围内尽量赔偿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浙江新中源建筑有限公司一名经理,对方姓陈,他表示东苑立交快速化改造工程主体已经完工,目前项目已经移交发给了绿化景观建设单位。

  对于赵女士的遭遇,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施工方肯定是负有责任的,这点他不否认,“因为年底了,我们在日夜不分加紧施工进度,路障是有,但经常会有施工车辆需要通过,所以并没有完全把匝道封死。”陈先生说,赵女士的车子掉进的那处伸缩缝有30厘米深,1米多宽,“应该是车速比较快才导致损失那么重。”

  陈先生表示,开始赵女士提出10万元的赔偿要求让他们无法接受,之后将会继续和对方进行协商,争取在合理范围内尽量满足受害者的赔偿要求。

  ●亡羊补牢

  交警提醒:雨夜要额外注意行车安全,对于一些不熟悉的路段要减速慢行,以免遇到紧急情况来不及采取制动。而对于道路施工单位,在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按照规定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绕行。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