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科教·卫生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不再限定8月31日?宁波市教育局回应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7-03-01 07:25:50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今天已是3月1日,距离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又近了一步。上哪一所学校,具体会有哪些具体的报名条件,家长们老早就关注起来了。

  上月22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涉及了一些“新说法”。最吸睛的要数其中的第五点:“强化履行各方义务”,这个段落中明确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按照《通知》的提法,也就是说,8月31日可能不再是小学生入学的固定截止日期了。那么,孩子能不能赶上这个“新变化”?不少家长开始纠结了。

  市民朱先生希望孩子早点能入学。在他看来,小女孩成熟度高,相比同龄的男孩,几乎不存在生理、心理上的“幼稚”。“与其在幼儿园里玩,不如早点上学,将来如果还要念研究生,毕业后也还年轻。”朱先生说,自己小时候还读过学前班,感觉和直接上小学的孩子也没啥差别。

  乐女士倒觉得不必一刀切,若能稍微“弹性”一些会更好。她认为,孩子之间的个体差异还是比较大的,有些孩子过早上学,容易跟不上节奏,反而会对学习失去兴趣。

  市民陆先生则认为,出生年月的截止日期无论是哪一天都差不多。那个日子终究是孩子入学的“分水岭”,就算截止日期变动了,对学生的影响也不会太大。“即便变了也可以忽略,还不如教材变化动静大。”他表示。

  昨日,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宁波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未接到任何要变化的通知。按照惯例,宁波市义务教育段的招生政策会在每年的4月份出台。“多数不变,不会大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适龄儿童报名条件截至8月31日已习惯了那么多年,按部就班,家长心里都有安全感。

  记者发现,我市已有一部分新学校在最近正式启动了招生工作,从这些学校的招生简章来看,对适龄儿童的年龄规定依旧是按照“老办法”,并无变化。

  此外,比对以往出台的政策与法规,此次教育部印发的《通知》,虽然出现了“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这样的新表述,但也算不上什么实质性的变动。因为,1992年就已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提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宁波晚报记者徐叶 实习生陈时飞)

原标题:

编辑: 陈奉凤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不再限定8月31日?宁波市教育局回应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7-03-01 07:25:50

  中国宁波网讯 今天已是3月1日,距离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又近了一步。上哪一所学校,具体会有哪些具体的报名条件,家长们老早就关注起来了。

  上月22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涉及了一些“新说法”。最吸睛的要数其中的第五点:“强化履行各方义务”,这个段落中明确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按照《通知》的提法,也就是说,8月31日可能不再是小学生入学的固定截止日期了。那么,孩子能不能赶上这个“新变化”?不少家长开始纠结了。

  市民朱先生希望孩子早点能入学。在他看来,小女孩成熟度高,相比同龄的男孩,几乎不存在生理、心理上的“幼稚”。“与其在幼儿园里玩,不如早点上学,将来如果还要念研究生,毕业后也还年轻。”朱先生说,自己小时候还读过学前班,感觉和直接上小学的孩子也没啥差别。

  乐女士倒觉得不必一刀切,若能稍微“弹性”一些会更好。她认为,孩子之间的个体差异还是比较大的,有些孩子过早上学,容易跟不上节奏,反而会对学习失去兴趣。

  市民陆先生则认为,出生年月的截止日期无论是哪一天都差不多。那个日子终究是孩子入学的“分水岭”,就算截止日期变动了,对学生的影响也不会太大。“即便变了也可以忽略,还不如教材变化动静大。”他表示。

  昨日,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宁波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未接到任何要变化的通知。按照惯例,宁波市义务教育段的招生政策会在每年的4月份出台。“多数不变,不会大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适龄儿童报名条件截至8月31日已习惯了那么多年,按部就班,家长心里都有安全感。

  记者发现,我市已有一部分新学校在最近正式启动了招生工作,从这些学校的招生简章来看,对适龄儿童的年龄规定依旧是按照“老办法”,并无变化。

  此外,比对以往出台的政策与法规,此次教育部印发的《通知》,虽然出现了“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这样的新表述,但也算不上什么实质性的变动。因为,1992年就已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提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宁波晚报记者徐叶 实习生陈时飞)

原标题: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