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宁波城管温馨提醒:液化气瓶使用超过15年应坚决弃用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7-07-23 07:33:28 报料热线:81850000

  图为监督员在查看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记录情况。(丁安冯婷婷摄)

  昨天,鄞州东胜街道戎家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走进辖区餐饮企业,对食品加工、餐具消毒等环节实行现场查看,并对厨房消防安全进行了监督。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仇九鼎王岚)进入夏季,持续高温,若煤气管道陈旧老化,管道受热膨胀,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因此,城管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用气安全。

  夏季用气需注意哪些?据介绍,液化气瓶保护罩上有检验日期标志,如果使用超过15年的,应坚决弃用。市民可通过安装液化气压报警器和液化气低压自动切断装置,以防回火爆炸;要经常检查液化气瓶、煤气灶开关及管线,查看是否有漏气现象;液化气瓶不能靠近热源、明火,不能在阳光下暴晒,也不能用火烤、浇热水等方法加热,不能倒立,更不能将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不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如发现漏气或异常要迅速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切记不要点火或开灯;人走要熄火,检查开关是否关严;点火用气时要有人看管,不能私自安装、改装炉灶、热水器、加大火嘴或增加火头。

  此外,遇到煤气泄漏或输出管着火时,需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进入室内,并用另一块湿毛巾或者浸湿的棉被盖住燃烧处后关闭阀门,同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再将液化气瓶放至安全处。如果无法接近,可以先用冷水降低液化气瓶的温度,防止其爆炸。家中要常备灭火器,在液化气瓶旁边不要堆放助燃物或易燃、易爆物品。

原标题:城管提醒市民 注意用气安全 液化气瓶使用超过15年应坚决弃用

编辑: 杨丹

宁波城管温馨提醒:液化气瓶使用超过15年应坚决弃用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7-07-23 07:33:28

  图为监督员在查看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记录情况。(丁安冯婷婷摄)

  昨天,鄞州东胜街道戎家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走进辖区餐饮企业,对食品加工、餐具消毒等环节实行现场查看,并对厨房消防安全进行了监督。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仇九鼎王岚)进入夏季,持续高温,若煤气管道陈旧老化,管道受热膨胀,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因此,城管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用气安全。

  夏季用气需注意哪些?据介绍,液化气瓶保护罩上有检验日期标志,如果使用超过15年的,应坚决弃用。市民可通过安装液化气压报警器和液化气低压自动切断装置,以防回火爆炸;要经常检查液化气瓶、煤气灶开关及管线,查看是否有漏气现象;液化气瓶不能靠近热源、明火,不能在阳光下暴晒,也不能用火烤、浇热水等方法加热,不能倒立,更不能将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不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如发现漏气或异常要迅速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切记不要点火或开灯;人走要熄火,检查开关是否关严;点火用气时要有人看管,不能私自安装、改装炉灶、热水器、加大火嘴或增加火头。

  此外,遇到煤气泄漏或输出管着火时,需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进入室内,并用另一块湿毛巾或者浸湿的棉被盖住燃烧处后关闭阀门,同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再将液化气瓶放至安全处。如果无法接近,可以先用冷水降低液化气瓶的温度,防止其爆炸。家中要常备灭火器,在液化气瓶旁边不要堆放助燃物或易燃、易爆物品。

原标题:城管提醒市民 注意用气安全 液化气瓶使用超过15年应坚决弃用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