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7 08:33
余姚市政府今日发布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余姚市新西门区块(市职技校北侧地块)危旧房改造项目符合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余姚市兰江街道新西门(路)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4号、15号、16号、18号、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
据余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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