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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宁波孕妈生育津贴享受天数增至128天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7-11-01 20:18:00 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民生e点通记者高洁)定了!宁波孕妈生育津贴享受天数增至128天!

  2016年1月1日起,浙江省与全国同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

  但是宁波的妈妈们发现,虽然产假增加了三十天,但是相应的生育津贴却还执行原来按98天发放的规定。对此,宁波市人社局在去年也曾回应称,根据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的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法定产假,并享受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津贴。《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享受30天奖励假”期间没有明确职工是否享受生育津贴的问题,故目前我市仍执行国家和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

  今年8月份,网友“leejane”咨询:产假可以休128天,去社保局报销的时候只有98天,那么剩余的30天产假期间的工资谁承担?

  宁波市人社局则表示,目前浙江省人社厅正会同有关部门讨论研究生育女职工生育津贴问题,届时我市将按照省里具体实施意见执行。

  通俗地讲,生育津贴就相当于生育保险基金给女职工支付的生育期间的工资。休产假期间领取到合理的生育津贴,才能让柴米油盐的生活更安心啊!那么现在奖励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可以报销了吗?

  现在好消息来了!宁波目前生育津贴已经增加到128天啦!

  宁波市人社局在其官网明确回复:6月1日以后生育的人员,顺产是3700元的定额医疗费加128天的生育津贴,剖腹产是5100元的定额医疗费加143天的生育津贴。资金划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结算给个人。

  而鄞州区也在民生e点通回复网友帖文时表示,符合生育报销条件,可以在产假期满后携带相关材料至行政服务中心工伤生育科窗口办理生育报销手续,顺产报销定额报销3700元,还有128天的生育津贴,剖腹产定额报销5100元,还有143天的生育津贴。

  看来,宁波的顺产生育津贴享受天数增加至128天已经是铁板钉钉了。那么如何报销生育津贴呢?详见攻略也来了——

  女职工产假(2017.6.1之后生育的人员,顺产产假128天,剖宫产增加15天)期满后30日内,将以下材料交给用人单位:

  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街道计生办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票据、出院小结。除此之外,城镇户籍女职工还需户口簿,农村户籍女职工另带农村分娩补助证明、新农合医保报销证明。

  单位随带《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请表》、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个人授权委托书至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窗口进行结算。相关表格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可下载。

  市级办理业务时间为每月1-23日,各区1-2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关于生育津贴的几个热门问答

  1、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手机尾号为“7699”的网友: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拿了生育津贴还能拿工资吗?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文件,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2、女方没有工作,能在男方处报销生育津贴吗?

  网友“53465”:我老婆没有工作,生完小孩后,能使用我的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津贴吗?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产妇生育时未就业,男方在产妇生育当月之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同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即可申请按照未就业配偶的身份享受定额生育医疗费待遇,其中顺产3100元,剖宫产5100元。届时由男方单位向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申报。

  在产妇产假(顺产128天,剖宫产增加15天)期满后30日内,需将以下材料交给男方用人单位: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街道计生办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证明》(联系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具)、医疗费用票据、出院小结、个人授权委托书。除此之外,城镇户籍产妇还需户口簿,农村户籍产妇另带农村分娩补助证明、新农合医保报销证明。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待遇资金划入用人单位账户。

  3、生育保险未缴满10个月如何发产假工资?

  网友“硕学”:入职到小孩出生只有7个月时间,生育保险未满10个月,那生育期间的工资怎么发放?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文件,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其中生育前未按规定缴足十个月的,参照此标准执行。

  目前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60元每月。

  4、公司倒闭注销了,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手机尾号为“2716”的网友:本人妻子目前休产假中,确认公司现在已经清算注销了,生育津贴该如何申请?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倒闭的,应在单位注销前,由单位带齐相关资料到窗口提前结算生育相关待遇,生育津贴发放至结算当天。如未及时在单位倒闭前申请结算的,由职工带上单位的工商注销证明,法人注销证明及其他报销资料,到窗口申请审核。

  小伙伴们,如果您还有其他生育津贴方面的疑问,都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咨询:

  1、登录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提问。

  2、关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微信(搜nb81850)或直接扫描下面二维码直接提问。

  3、拨打民生热线81850000提问。

原标题: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定了!宁波孕妈生育津贴享受天数增至128天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7-11-01 20:18:00

  中国宁波网讯(民生e点通记者高洁)定了!宁波孕妈生育津贴享受天数增至128天!

  2016年1月1日起,浙江省与全国同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

  但是宁波的妈妈们发现,虽然产假增加了三十天,但是相应的生育津贴却还执行原来按98天发放的规定。对此,宁波市人社局在去年也曾回应称,根据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的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法定产假,并享受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津贴。《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享受30天奖励假”期间没有明确职工是否享受生育津贴的问题,故目前我市仍执行国家和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

  今年8月份,网友“leejane”咨询:产假可以休128天,去社保局报销的时候只有98天,那么剩余的30天产假期间的工资谁承担?

  宁波市人社局则表示,目前浙江省人社厅正会同有关部门讨论研究生育女职工生育津贴问题,届时我市将按照省里具体实施意见执行。

  通俗地讲,生育津贴就相当于生育保险基金给女职工支付的生育期间的工资。休产假期间领取到合理的生育津贴,才能让柴米油盐的生活更安心啊!那么现在奖励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可以报销了吗?

  现在好消息来了!宁波目前生育津贴已经增加到128天啦!

  宁波市人社局在其官网明确回复:6月1日以后生育的人员,顺产是3700元的定额医疗费加128天的生育津贴,剖腹产是5100元的定额医疗费加143天的生育津贴。资金划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结算给个人。

  而鄞州区也在民生e点通回复网友帖文时表示,符合生育报销条件,可以在产假期满后携带相关材料至行政服务中心工伤生育科窗口办理生育报销手续,顺产报销定额报销3700元,还有128天的生育津贴,剖腹产定额报销5100元,还有143天的生育津贴。

  看来,宁波的顺产生育津贴享受天数增加至128天已经是铁板钉钉了。那么如何报销生育津贴呢?详见攻略也来了——

  女职工产假(2017.6.1之后生育的人员,顺产产假128天,剖宫产增加15天)期满后30日内,将以下材料交给用人单位:

  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街道计生办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票据、出院小结。除此之外,城镇户籍女职工还需户口簿,农村户籍女职工另带农村分娩补助证明、新农合医保报销证明。

  单位随带《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请表》、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个人授权委托书至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窗口进行结算。相关表格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可下载。

  市级办理业务时间为每月1-23日,各区1-2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关于生育津贴的几个热门问答

  1、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手机尾号为“7699”的网友: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拿了生育津贴还能拿工资吗?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文件,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2、女方没有工作,能在男方处报销生育津贴吗?

  网友“53465”:我老婆没有工作,生完小孩后,能使用我的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津贴吗?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产妇生育时未就业,男方在产妇生育当月之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同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即可申请按照未就业配偶的身份享受定额生育医疗费待遇,其中顺产3100元,剖宫产5100元。届时由男方单位向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申报。

  在产妇产假(顺产128天,剖宫产增加15天)期满后30日内,需将以下材料交给男方用人单位: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街道计生办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证明》(联系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具)、医疗费用票据、出院小结、个人授权委托书。除此之外,城镇户籍产妇还需户口簿,农村户籍产妇另带农村分娩补助证明、新农合医保报销证明。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待遇资金划入用人单位账户。

  3、生育保险未缴满10个月如何发产假工资?

  网友“硕学”:入职到小孩出生只有7个月时间,生育保险未满10个月,那生育期间的工资怎么发放?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文件,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其中生育前未按规定缴足十个月的,参照此标准执行。

  目前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60元每月。

  4、公司倒闭注销了,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手机尾号为“2716”的网友:本人妻子目前休产假中,确认公司现在已经清算注销了,生育津贴该如何申请?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倒闭的,应在单位注销前,由单位带齐相关资料到窗口提前结算生育相关待遇,生育津贴发放至结算当天。如未及时在单位倒闭前申请结算的,由职工带上单位的工商注销证明,法人注销证明及其他报销资料,到窗口申请审核。

  小伙伴们,如果您还有其他生育津贴方面的疑问,都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咨询:

  1、登录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提问。

  2、关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微信(搜nb81850)或直接扫描下面二维码直接提问。

  3、拨打民生热线81850000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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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