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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天价停尸费"调查:院方称收费标准经县物价局批准
稿源: 澎湃新闻   2017-12-07 07:19:59 报料热线:81850000

  12月6日,澎湃新闻从“天价停尸费”事件当事人罗建刚及周至县委宣传部了解到,在媒体报道此事后,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其妻子遗体已于12月1日领回,医院收取的停尸费由十多万元减至一万五千元,遗体将于12月8日下葬。

  周至县人民医院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王健摄

  2015年11月19日,罗建刚的妻子在周至县人民医院产下一个婴儿后死亡,此后,罗家和医院打官司近两年。法院判决得到执行后,罗建刚去医院领尸体时,被告知停尸费每天150元,近两年的费用达十余万。

  12月5日,陕西广播电视台报道称,该台记者采访此事时,在周至县人民医院遭多人殴打并被关太平间,此事一经披露,引起舆论哗然。12月6日,周至县人民医院主管后勤的副院长毛亚卫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并不清楚这一事件过程,对于监控坏没坏,他也表示不知情。

  对于“天价停尸费”,毛亚卫向澎湃新闻出示了该院的收费依据:“周物发(2017)39号”文件——周至县物价局关于太平间尸体存放收费标准的复函。该函称,根据上报收费标准结合周至县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就有关收费标准函复如下:尸体存放每日最高限价20元(指尸体停尸台停放);尸体冷藏柜存放实行市场调节价,采取自愿原则,每日最高限价150元。

  周至县物价局文件显示,尸体冷藏柜存放实行市场调节价,采取自愿原则,每日最高限价150元。

  产妇分娩后去世,医院存在过错

  罗建刚原本系陕西商洛人,于2005年搬迁至西安市周至县尚村镇神灵寺村。罗建刚的妻子去世已有两年多,仍未入土为安——12月6日,她的遗体放在家中厅堂内的一口棺材中。罗建刚说:“遗体12月1日才领回来,准备后天下葬。”

  罗建刚的妻子在去世两年多后,其遗体才回到家中。

  2015年11月18日,时年31岁的喻某住进周至县人民医院待产。在产下一子后,喻某于11月19日不幸去世。周至县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临床诊(臆)断为:羊水栓塞、多脏器功能衰竭。

  在后来罗建刚与周至县人民医院打官司的过程中,鉴定机构先后两次对喻某的死因进行鉴定。

  2016年11月22日,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对喻某死因进行第二次鉴定,此次鉴定是该案二审期间,由周至县人民医院申请进行的。

  此次鉴定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医院在抢救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医方诊断患者羊水栓塞的诊断依据不足,医方在患者出现产后大出血时,抢救措施不到位。

  该鉴定意见书称:“本次鉴定时复阅尸解病理切片,尤其是肺组织切片,诊断为肺气肿、肺细小血管血栓形成,未发现肺内有羊水类物质,结合临床表现,患者系产后大出血导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第二次鉴定维持了第一次司鉴的结论,两次鉴定意见均认为,周至县人民医院在对喻某的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医方的过错参与度为60%-70%。

  2016年12月26日,周至县法院一审判决周至县人民医院赔偿罗建刚等原告260077.22元。该笔赔偿是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之后,不服判决的罗建刚等人上诉。

  西安中院二审作出改判,根据补充证据等认为赔偿应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判决周至县人民医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罗建刚等原告各项费用共计493830.22元,宣判日期为2017年7月14日。

  不过,周至县人民医院并未如期履行二审判决,直到法院再次介入。2017年9月1日,周至县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

  2017年9月27日,周至县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前述二审判决的执行。

  裁定书显示,在执行过程中,周至县人民医院主动履行案件款493830.22元,诉讼费7739元,执行费7307元。罗某甲等人已领取案件款及诉讼费共501569.22元,并撤回执行申请要求结案。

  “天价停尸费”如何产生

  不过,事情并未因法院判决得到执行而终结。

  罗建刚告诉澎湃新闻,他去医院试图领回妻子遗体的时候,却被告知要交纳十万余元的停尸费,每天的费用是150元;出事之后,他一直在处理官司的事情,没想到会产生这么多停尸费。

  从罗建刚妻子喻某去世的2015年11月19日算起,至罗建刚2017年9月拿到赔偿为止,喻某遗体在周至县人民医院太平间存放22个月左右。罗建刚与医院交涉无果,将此事于11月24日在微博上发布。截至他发布微博当天,费用已累计至十一万余元。

  十万余元对于罗建刚来说是一笔巨款。他家墙上贴着的“周至县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显示,2016年度这个五口之家家庭年人均收入为2560.04元,家里只有一个劳动力,致贫原因是“因病”。罗建刚说,他现在是上有老下有小,母亲患有高血压,而两个子女分别只有8岁和2岁。

  脱贫明白卡显示,2016年度这个五口之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2560.04元。

  面对天价停尸费,罗建刚束手无策,多次交涉均无果。前不久,他注册微博将这些情况发到微博上,才引发陕西电视台关注报道。罗建刚说,媒体报道后,在相关部门协调下,他在12月1日才将妻子遗体领回,“我很感谢媒体报道,我也在网上看到记者被打的事情了,心里很难受。”周至县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医院最终收取的停尸费用为一万五千元。

  12月6日,周至县人民医院主管后勤的副院长毛亚卫向澎湃新闻出示了该院的收费依据:“周物发(2017)39号”文件——周至县物价局关于太平间尸体存放收费标准的复函。

  该函称,根据上报收费标准结合周至县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就有关收费标准函复如下:尸体存放每日最高限价20元(指尸体停尸台停放);尸体冷藏柜存放实行市场调节价,采取自愿原则,每日最高限价150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文件发文日期为2017年8月18日。对此,毛亚卫表示,虽然文件是今年的,之前的价格跟这个基本一样。

  “冷藏柜存放尸体的价格是市场调节价,西安市里还有三百元一天的。”毛亚卫还说,尸体冷藏存放费用中包含电费、场地费、人员工资、冷藏设备运行维护费用等等。

  负责处理医患关系的周至县人民医院质控办主任马昭向澎湃新闻表示,喻某死亡后不久就由司鉴部门进行了尸体解剖,之后医院曾告知罗建刚可以把尸体领回安葬了,但其并未领取,“我们跟他说再把尸体放在医院没有意义,而且放在医院还有一定费用。但他可能觉得这个事情还在打官司,怕领回去安葬了后续出现问题,这个我们也能理解。但没想到官司打了近两年,导致费用这么高。”

  马昭表示,虽然告诉罗建刚存放尸体会有一定费用,但没有讲具体数字。

  医院副院长:不知道监控坏没坏

  对于围殴记者一事,周至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毛亚卫表示,他并不清楚这一事件过程。而对于监控到底坏没坏,他也告诉澎湃新闻称不知情。

  12月5日,周至县卫计局通报,对涉及殴打记者事件的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停职检查,对涉事的副院长给予免职处理,责成县人民医院积极主动对被打记者进行治疗、赔偿。

  当晚7时许,周至县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已对涉案的6名人员行政拘留。6人分别是:周至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白某、保安科副科长王某、保安宋某、保安金某、保安姬某,以及太平间管理员辛某。

  12月6日下午,澎湃新闻从周至县委宣传部了解到,上述6名被行政拘留的人员拘留期限为13天至15天不等,警方还在就殴打记者一事进行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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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天价停尸费"调查:院方称收费标准经县物价局批准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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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澎湃新闻 2017-12-07 07:19:59

  12月6日,澎湃新闻从“天价停尸费”事件当事人罗建刚及周至县委宣传部了解到,在媒体报道此事后,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其妻子遗体已于12月1日领回,医院收取的停尸费由十多万元减至一万五千元,遗体将于12月8日下葬。

  周至县人民医院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王健摄

  2015年11月19日,罗建刚的妻子在周至县人民医院产下一个婴儿后死亡,此后,罗家和医院打官司近两年。法院判决得到执行后,罗建刚去医院领尸体时,被告知停尸费每天150元,近两年的费用达十余万。

  12月5日,陕西广播电视台报道称,该台记者采访此事时,在周至县人民医院遭多人殴打并被关太平间,此事一经披露,引起舆论哗然。12月6日,周至县人民医院主管后勤的副院长毛亚卫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并不清楚这一事件过程,对于监控坏没坏,他也表示不知情。

  对于“天价停尸费”,毛亚卫向澎湃新闻出示了该院的收费依据:“周物发(2017)39号”文件——周至县物价局关于太平间尸体存放收费标准的复函。该函称,根据上报收费标准结合周至县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就有关收费标准函复如下:尸体存放每日最高限价20元(指尸体停尸台停放);尸体冷藏柜存放实行市场调节价,采取自愿原则,每日最高限价150元。

  周至县物价局文件显示,尸体冷藏柜存放实行市场调节价,采取自愿原则,每日最高限价150元。

  产妇分娩后去世,医院存在过错

  罗建刚原本系陕西商洛人,于2005年搬迁至西安市周至县尚村镇神灵寺村。罗建刚的妻子去世已有两年多,仍未入土为安——12月6日,她的遗体放在家中厅堂内的一口棺材中。罗建刚说:“遗体12月1日才领回来,准备后天下葬。”

  罗建刚的妻子在去世两年多后,其遗体才回到家中。

  2015年11月18日,时年31岁的喻某住进周至县人民医院待产。在产下一子后,喻某于11月19日不幸去世。周至县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临床诊(臆)断为:羊水栓塞、多脏器功能衰竭。

  在后来罗建刚与周至县人民医院打官司的过程中,鉴定机构先后两次对喻某的死因进行鉴定。

  2016年11月22日,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对喻某死因进行第二次鉴定,此次鉴定是该案二审期间,由周至县人民医院申请进行的。

  此次鉴定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医院在抢救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医方诊断患者羊水栓塞的诊断依据不足,医方在患者出现产后大出血时,抢救措施不到位。

  该鉴定意见书称:“本次鉴定时复阅尸解病理切片,尤其是肺组织切片,诊断为肺气肿、肺细小血管血栓形成,未发现肺内有羊水类物质,结合临床表现,患者系产后大出血导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第二次鉴定维持了第一次司鉴的结论,两次鉴定意见均认为,周至县人民医院在对喻某的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医方的过错参与度为60%-70%。

  2016年12月26日,周至县法院一审判决周至县人民医院赔偿罗建刚等原告260077.22元。该笔赔偿是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之后,不服判决的罗建刚等人上诉。

  西安中院二审作出改判,根据补充证据等认为赔偿应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判决周至县人民医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罗建刚等原告各项费用共计493830.22元,宣判日期为2017年7月14日。

  不过,周至县人民医院并未如期履行二审判决,直到法院再次介入。2017年9月1日,周至县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

  2017年9月27日,周至县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前述二审判决的执行。

  裁定书显示,在执行过程中,周至县人民医院主动履行案件款493830.22元,诉讼费7739元,执行费7307元。罗某甲等人已领取案件款及诉讼费共501569.22元,并撤回执行申请要求结案。

  “天价停尸费”如何产生

  不过,事情并未因法院判决得到执行而终结。

  罗建刚告诉澎湃新闻,他去医院试图领回妻子遗体的时候,却被告知要交纳十万余元的停尸费,每天的费用是150元;出事之后,他一直在处理官司的事情,没想到会产生这么多停尸费。

  从罗建刚妻子喻某去世的2015年11月19日算起,至罗建刚2017年9月拿到赔偿为止,喻某遗体在周至县人民医院太平间存放22个月左右。罗建刚与医院交涉无果,将此事于11月24日在微博上发布。截至他发布微博当天,费用已累计至十一万余元。

  十万余元对于罗建刚来说是一笔巨款。他家墙上贴着的“周至县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显示,2016年度这个五口之家家庭年人均收入为2560.04元,家里只有一个劳动力,致贫原因是“因病”。罗建刚说,他现在是上有老下有小,母亲患有高血压,而两个子女分别只有8岁和2岁。

  脱贫明白卡显示,2016年度这个五口之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2560.04元。

  面对天价停尸费,罗建刚束手无策,多次交涉均无果。前不久,他注册微博将这些情况发到微博上,才引发陕西电视台关注报道。罗建刚说,媒体报道后,在相关部门协调下,他在12月1日才将妻子遗体领回,“我很感谢媒体报道,我也在网上看到记者被打的事情了,心里很难受。”周至县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医院最终收取的停尸费用为一万五千元。

  12月6日,周至县人民医院主管后勤的副院长毛亚卫向澎湃新闻出示了该院的收费依据:“周物发(2017)39号”文件——周至县物价局关于太平间尸体存放收费标准的复函。

  该函称,根据上报收费标准结合周至县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就有关收费标准函复如下:尸体存放每日最高限价20元(指尸体停尸台停放);尸体冷藏柜存放实行市场调节价,采取自愿原则,每日最高限价150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文件发文日期为2017年8月18日。对此,毛亚卫表示,虽然文件是今年的,之前的价格跟这个基本一样。

  “冷藏柜存放尸体的价格是市场调节价,西安市里还有三百元一天的。”毛亚卫还说,尸体冷藏存放费用中包含电费、场地费、人员工资、冷藏设备运行维护费用等等。

  负责处理医患关系的周至县人民医院质控办主任马昭向澎湃新闻表示,喻某死亡后不久就由司鉴部门进行了尸体解剖,之后医院曾告知罗建刚可以把尸体领回安葬了,但其并未领取,“我们跟他说再把尸体放在医院没有意义,而且放在医院还有一定费用。但他可能觉得这个事情还在打官司,怕领回去安葬了后续出现问题,这个我们也能理解。但没想到官司打了近两年,导致费用这么高。”

  马昭表示,虽然告诉罗建刚存放尸体会有一定费用,但没有讲具体数字。

  医院副院长:不知道监控坏没坏

  对于围殴记者一事,周至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毛亚卫表示,他并不清楚这一事件过程。而对于监控到底坏没坏,他也告诉澎湃新闻称不知情。

  12月5日,周至县卫计局通报,对涉及殴打记者事件的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停职检查,对涉事的副院长给予免职处理,责成县人民医院积极主动对被打记者进行治疗、赔偿。

  当晚7时许,周至县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已对涉案的6名人员行政拘留。6人分别是:周至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白某、保安科副科长王某、保安宋某、保安金某、保安姬某,以及太平间管理员辛某。

  12月6日下午,澎湃新闻从周至县委宣传部了解到,上述6名被行政拘留的人员拘留期限为13天至15天不等,警方还在就殴打记者一事进行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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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