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的要求,目前浙江省相关部门正在拟定相关细则,宁波市随后也将出台本地规范文件。
在此期间,上周市住建委对部分楼盘销售现场进行“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检查,并召集工农中建交及宁波银行6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召开专题会议。
本周,市住建委继续加大抽查与检查力度,对存在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企业,要求其立即整改。同时,对曝光的企业进行了约谈。在各区县(市)督促落实和检查的基础上,本周一上午又对16个楼盘进行了抽查。目前,全市所有在售楼盘均已作出了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承诺,并在现场进行了公示。
按照国家四部委文件相关规定,对于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责令其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各地住建部门也可以采取停止网签等措施。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在楼盘预售许可证发放时加强把关。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提醒开发商严格按照国家四部委要求落实。
二是预售许可证发放时现场检查企业是否作出不得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承诺,并在现场公示,公示内容是否规范。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及时责令整改,必要时将通报、曝光以及暂停楼盘网签。
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将向社会公布各区县(市)住建部门和公积金分中心的监督投诉电话,市民有发现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可以向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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