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7日讯(浙江在线编辑吴佳蔚)近日,《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一文发出后,引发社会热烈反响。不过,网上很快出现“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违法”等所谓的新规“解读”。事实究竟是不是这样呢?2月27日,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称:之前网络上流传的这一说法系误读,公安部已就该情况发布最权威解读。
记者从“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官方平台上获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推出这一新举措的宗旨,是为了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那些关于“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问题解答看这里】
浙江公安表示,近期,受网络不实信息影响,部分地方驾驶人纷纷到交通违法窗口处理相关业务。在此,警方提醒所有驾驶人朋友,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去处理;涉及交通管理新规、新举措等,“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微博、微信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请及时关注或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咨询,切勿被网络不实信息误导。
原标题:之前网传全是误读!最权威驾驶证“销分”新规解读来了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