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吴向正 朱勤锋/摄)今年初市人代会上,在立法“双组长”制的有力推动下,《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获得高票通过,这得益于立法“双组长”制这一创新做法。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起草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总结立法“双组长”制做法,进一步完善推广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机制。
制定《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换届后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该条例的制订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勇于开拓创新,首次建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副市长共同担纲的立法“双组长”制,开创了宁波人大立法工作的先河。通过实施立法“双组长”制,强化工作协调沟通,聚焦条例核心条款,扩大开门立法,立法专家全过程参与,有效解决了条例草案的“痛点”问题,有力保障立法进程高质高效推进,为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作出了积极探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认真梳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立法“双组长”制这一条好经验。根据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将着重从建章立制着手,全面总结、优化完善、有序推广这一新做法,将其固化上升为制度规范,今后重大立法项目都将实行“双组长”制。将深化完善市人大有关委员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重要立法课题调研制度,合力推进立法调研,有效推动立法进程。通过建立“一个项目、一个队伍、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发挥好“双组长”制的积极功效,推进解决一些利益关系复杂、协调难度较大的立法项目。抓紧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相关实施办法。据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实施的跟踪监督,适时开展执法检查,进行立法后评估,更好促进法规实施。将长期坚持、切实巩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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