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日本经济贸易产业省(METI)了解到,日本内阁已于2018年2月16日正式决定批准早前向WTO通报的《化学物质评估法和制造条例》(简称修订政令),这意味着部分纺织产品进入到日本市场将受到禁止或限制。
针对修订政令,出口纺织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包括:一、与此修订政令一起修订的内容(修订政令第3(3)条和第4(2)条),该条对日本制造或进口的新化学物质的数量要求的规定。二、被添加为一类指定化学物质的新化学物质(修订政令第1条)。一类物质为短链氯化石蜡(链长在C10到C13之间、氯含量大于48%的直链氯化烃)(SCCPs),一类物质为十溴二苯醚(DecaBDE)。三、不允许进入市场的使用一类指定化学物质的指定产品(修订政令第7条)。例如下述产品如有使用短链氯化石蜡(链长在C10到C13之间、氯含量大于48%的直链氯化烃),将被禁止进口:1润滑、切割和液压油,2纺织品阻燃处理用化学品,3树脂和橡胶增塑剂,4油漆(限于防水和阻燃油漆),5粘合剂和密封填料,6皮革加脂剂。此外,产品若有使用十溴二苯醚,将被禁止进口:产品包括1阻燃纺织品,2纺织品、树脂、橡胶的阻燃处理用化学品,3粘合剂和密封填料,4阻燃地板覆盖物,5阻燃帘,6阻燃旗帜。四、移除了某些原本被允许一类物质的应用,包括蚀刻剂,半导体防腐剂等。
据悉,修订政令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中小结第(1)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小结第(3)条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日本是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也是中国纺织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纺织品也一直是宁波重点出口产品,远销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据海关数据统计,2017年,宁波口岸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1301.3亿元,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649.3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3.8%和4%。现如今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频出,且较为隐蔽,将对纺织产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纺织品出口企业:一方面要及时了解各类纺织品中化学物质标准要求,自查生产原料和工艺,建立完善的化学品管控体系,加强供应链的交流与互通,从原料着手,严格把关采购环节,从源头上杜绝禁用和限制物质的出现,特别是阻燃纺织品生产企业,时刻关注产品中是否使用或者添加了上述短链氯化石蜡和十溴二苯醚,相关产品如出口日本,则需要开始着手产品升级或物质替换,谨防在日本新法规生效后,不合规产品无法进入日本市场。另一方面也可积极参与各种标准认证来争取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确保纺织产品安全进入国际市场,同时大力开展技术研发,寻求“绿色”工艺和相对环保的原料,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为企业长远良好发展打下基石。
(朱堂明 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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