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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2018年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江北中心小学学区调整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04-11 18:43:00 报料热线:81850000

  今天,江北区2018年小学招生政策(征求意见稿)公示

  2018年起,泗洲路小学停止招生;江北中心小学施教区有变动;

  4月27日—28日为各小学办理江北户籍(或拥有江北住房)的新生入学登记手续;

  5月4日9:00到5月9日16:00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时间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蒋炜宁)《江北区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天公示了。

  凡在江北区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均须登记入学。年满6周岁因智力发展滞后或丧失学习能力等特殊原因,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向施教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小学不应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具有江北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按区教育局划定的施教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此外,父(母)在江北区内有住宅房(房产所有权为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但户口没有迁入的学龄儿童,按该区教育局划定的施教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由该区教育局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同等条件下,购房早者优先安排,具体以房产证(不动产证)持有时间为准。

  3.以下各类有江北区户籍但情况特殊的学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但不视作该校施教区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读:

  (1)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而父母在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有其他私有住房的学龄儿童;

  (2)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他人(非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共同拥有;

  (3)因住房拆迁而户籍仍留在原地未迁出的学龄儿童;

  (4)户籍挂靠在江北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学龄儿童;

  (5)学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6)学龄儿童的父母双双出国留学(工作),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7)入学前在异地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当年因迁入本区户籍或本区内迁户,要求在本区入学或对口学校施教区有所变化的适龄儿童;

  (8)其他户口挂靠情况。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请于2018年5月4日9:00到5月9日16:00登录江北教育网,按照暂住地及网上公布的学校就近选择学校预报名,经初审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时间持该学龄儿童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班额许可的学校就读。

  江北教育局表示在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按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新生班额。

  其中,惠贞书院、江北外国语学校、江北区育才实验学校、江北区新城外国语学校、宁波大学附属学校实行九年一贯制,招收九年一贯制学生。

  此外,江北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有调整。将东南至甬江,西南至新马路,北至西草马路(通途路)区块划入江北中心小学施教区;在大庆北路西侧区块的配套学校筹建期间,该区块内的原泗洲路小学施教区的学龄儿童统筹到江北中心小学就读。2018年起,泗洲路小学停止招生。

  同时,新举办的学校,由于小区开发进程和入住率等因素,导致生源暂时不足,为确保教育资源有效使用及新举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学校可公平、合理的另行制订过渡期的招生办法,并报区教育局备案。这些时间节点得看明白:

  (一)4月20日为各小学张贴《2018年江北区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和《2018年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告》等的统一日期。

  (二)4月27日—28日为各小学办理江北户籍(或拥有江北住房)的新生入学登记手续的统一日期。

  (三)5月4日9:00到5月9日16:00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时间。5月18日—19日为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统一日期。

  (四)6月12日到6月13日为各小学向新生家长寄发《江北区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的统一日期。

  2018年江北区户籍学龄儿童小学施教区安排

原标题: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江北2018年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江北中心小学学区调整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04-11 18:43:00

  今天,江北区2018年小学招生政策(征求意见稿)公示

  2018年起,泗洲路小学停止招生;江北中心小学施教区有变动;

  4月27日—28日为各小学办理江北户籍(或拥有江北住房)的新生入学登记手续;

  5月4日9:00到5月9日16:00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时间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蒋炜宁)《江北区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天公示了。

  凡在江北区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均须登记入学。年满6周岁因智力发展滞后或丧失学习能力等特殊原因,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向施教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小学不应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具有江北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按区教育局划定的施教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此外,父(母)在江北区内有住宅房(房产所有权为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但户口没有迁入的学龄儿童,按该区教育局划定的施教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由该区教育局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同等条件下,购房早者优先安排,具体以房产证(不动产证)持有时间为准。

  3.以下各类有江北区户籍但情况特殊的学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但不视作该校施教区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读:

  (1)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而父母在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有其他私有住房的学龄儿童;

  (2)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他人(非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共同拥有;

  (3)因住房拆迁而户籍仍留在原地未迁出的学龄儿童;

  (4)户籍挂靠在江北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学龄儿童;

  (5)学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6)学龄儿童的父母双双出国留学(工作),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7)入学前在异地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当年因迁入本区户籍或本区内迁户,要求在本区入学或对口学校施教区有所变化的适龄儿童;

  (8)其他户口挂靠情况。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请于2018年5月4日9:00到5月9日16:00登录江北教育网,按照暂住地及网上公布的学校就近选择学校预报名,经初审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时间持该学龄儿童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班额许可的学校就读。

  江北教育局表示在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按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新生班额。

  其中,惠贞书院、江北外国语学校、江北区育才实验学校、江北区新城外国语学校、宁波大学附属学校实行九年一贯制,招收九年一贯制学生。

  此外,江北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有调整。将东南至甬江,西南至新马路,北至西草马路(通途路)区块划入江北中心小学施教区;在大庆北路西侧区块的配套学校筹建期间,该区块内的原泗洲路小学施教区的学龄儿童统筹到江北中心小学就读。2018年起,泗洲路小学停止招生。

  同时,新举办的学校,由于小区开发进程和入住率等因素,导致生源暂时不足,为确保教育资源有效使用及新举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学校可公平、合理的另行制订过渡期的招生办法,并报区教育局备案。这些时间节点得看明白:

  (一)4月20日为各小学张贴《2018年江北区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和《2018年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告》等的统一日期。

  (二)4月27日—28日为各小学办理江北户籍(或拥有江北住房)的新生入学登记手续的统一日期。

  (三)5月4日9:00到5月9日16:00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时间。5月18日—19日为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统一日期。

  (四)6月12日到6月13日为各小学向新生家长寄发《江北区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的统一日期。

  2018年江北区户籍学龄儿童小学施教区安排

原标题: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