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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中河、下应街道2018年招生公告出炉 赶紧看看
稿源: 鄞州教育   2018-04-11 19:06:00 报料热线:81850000

  4月10日,鄞州中河、下应街道先后公布招生公告,一起来看一下吧!

  中河街道2018年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鄞州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中河街道五所小学【宋诏桥小学、堇山小学、东湖小学、华泰小学、中河实验小学】2018级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报名对象

  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本街道户口(户籍证明有效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8年4月25日00:00—4月29日24:00(时间不分先后)。提交验证材料时间2018年5月4日12:30—16:00,地点:各相关小学内。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报名须知

  1.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实行先网上报名登记,然后按规定时间到各学区对应小学提交验证材料。

  2.请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学区登录对口小学网站,按要求登录“2018级新生报名”栏目。

  3.请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学前教育登记卡、预防接种卡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房产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抵押证明)。在提交验证材料阶段出具并将复印件(银行抵押证明应为原件)留存在相关学校。

  4.对在2017年12月31日以后到本次网上报名时间之前取得有效户籍的(逾期)适龄儿童,只进行登记。

  5.对“一房多户、空挂户、集体户等”的适龄儿童,将按照区文件规定执行。

  中河街道小学学区划分

  宋诏桥小学:环城南路以北的区域及桑菊、桑园、中萃、宋诏桥村。堇山小学:天童北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前河北路以西、鄞县大道以北的区域及联心村。

  中河实验小学:钱湖北路以东、四明东路以南、鄞县大道以北区域及创新路以东的区域。

  华泰小学西校区:前河北路以东、堇山中路以南、钱湖北路以西、鄞县大道以北的区域。

  华泰小学东校区:前河北路以东、嵩江中路以南、钱湖北路以西、堇山中路以北的区域;钱湖北路以东、嵩江东路以南、创新路以西、四明东路以北的区域;科技路以东、中塘河以南、创新路以西、嵩江东路以北的区域。

  东湖小学:钱湖北路以东、中塘河以南、科技路以西、嵩江东路以北的区域。(以上所指“区域”仅指中河街道行政区域)

(学区分布图)

  各校网址和咨询电话

  宋诏桥小学

  83055069王老师 83055070竺老师

  堇山小学

  55225582任老师 55006748叶老师

  东湖小学

  56101335李老师 56101071励老师

  华泰小学

  27974929林老师严老师

  中河实验小学

  56807381史老师

  各小学将根据区教育局文件规定分批按次序录取。

  温馨提醒

  1.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按招生公告规定的时间在网上提交相关的电子资料,时间不分先后,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影响顺利申请。

  2.在提交验证材料阶段将组织对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证件查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尺寸),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及材料如实无误,如有作假,作自愿放弃中河街道各小学就读资格处理。验证地点:各相关小学。

  3.此次招生报名(登记)和下一步的录取工作均不存在任何收费情况,谨防受骗。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或遇可疑情况拨打110报警电话。

  其他事项

  根据甬鄞教普〔2018〕56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4月28日—4月30日 8:30—16:00

  2.报名地点:春晖学校(宁横路1506号)

  3.报名时请随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018年秋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在春晖学校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申请人一方在中河街道有稳定职业(指与本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人一方在鄞州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依次上推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3.申请人双方在中河街道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已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4.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除申请人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外,2018年秋季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入学年龄超龄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出具的《适龄儿童延缓入学证明》和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书,并且上述入学条件中的社保、居住需要满2年。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具有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与中河街道区域内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中河街道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总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其分支机构在中河街道注册的,需提供组织机构在册证明(个人或者其工作单位到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提出申请,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该机构是否在册证明)。

  2.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号码用于查验居住情况以及社保缴纳情况,申请人无须再到相关部门打证明。如果申请人只有一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属于离婚、另一方死亡、服刑、残疾等情况的人员,申请人离婚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另一方死亡、正在服刑的需提供有关法律文书,一方残疾的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3.户籍地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4.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验证时,发现有假证的,一律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温馨提示:

  请外来务工子女(新生)家长自本招生公告张贴之日起,到春晖学校领取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空白表,待加具村、乡、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意见及公章后,随同证明材料1、2、4在报名时交给春晖学校。

  咨询电话:

  春晖学校李建国老师18757453922

  春晖学校李顺升老师15990557794

  教辅室 周老师88221253

  注:中河街道各幼儿园招生公告已经在各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登出或有关社区显著位置张贴。

  下应街道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公告

  鄞州区李关弟中学

  为进一步规范下应和潘火片区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宁波市有关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的文件精神,以及鄞州区教育局下发的甬鄞教基〔2018〕55号文件。现制订李关弟中学2018年招生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学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初中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初中招生工作。

  2、总体要求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依照区教育局统一出台的政策,在下应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安排下,由街道教辅室指导下,我校负责具体实施。

  3、招生对象

  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4、报名时间

  分两批次进行

  1、小学在下应或潘火街道义务制小学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由我校去相应的小学招符合条件的学生。

  2、有下应或潘火街道户籍和房产而在下应或潘火街道外小学就读,现要求回来就读我校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该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学生基本信息表,于5月2日——5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来我校教务处登记。

  5、录取办法

  分三批次有序进行

  第一批:学校根据适龄少年的户籍和家庭住宅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仅为父母)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

  (2)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第二批: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少年入学,凭拆迁过渡安置协议报名。

  第三批:1、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2、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必须持有大市内的社保满两年。

  注:以上的房产证和户口簿取得有效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除此三批以外的报名条件参照甬鄞教基〔2018〕55号文件执行。

  6、联系方式

  李关弟中学教务处联系人:华老师、任老师电话:82816807

  鄞州区下应街道中心小学

  下应中心小学是鄞州中学附属小学,也是浙江省教育科研孵化基地,浙江省未来课堂培育学校。学校近几年发展迅猛,拥有鄞州区一流的教学设施设备,师资力量雄厚,特别是集聚了一批市名校长、市骨干、区骨干教师。在校的优秀师资担负着全区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改革的样板示范作用。尤其是科学技术和人文艺术二大特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学子。

  为贯彻落实鄞州区教育局【甬鄞教基〔2018〕54号】招生文件精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将我校2018学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1、招生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本街道户籍和房产证的双证适龄儿童以及持有本街道户口或房产证的单证适龄儿童。(户口迁入和房产证取得日期在2017年12月31日止,且房产证姓名与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姓名必须一致。不招收仅有房屋买卖合同而无房产证的新生,父母有街道拆迁合同的新生视作房产生。)

  (2)户籍和房产在河东河西江六黎明史家码胜利姜村东升湾底下应居民会东兴社区天宫社区景湖社区洋江水岸

  2、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5日(周日上午)8:00——10:30

  3、报名地点

  下应中心小学

  4、报名办法

  (1)具有本街道户籍和房产证的,请家长陪同孩子携带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学前教育登记卡原件等证件来我校报名。

  (2)具有本街道户籍,请家长陪同孩子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学前教育登记卡原件等证件来我校报名。

  (3)本学区有房产证无户籍的,请家长陪同孩子携带房产证、户口簿、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学前教育登记卡原件等证件来我校预登记。

  5、录取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保证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严格按照以下顺序有序招生。(如户籍和房产的双证生录取后尚有少量学额,所有单证生按户籍和房产取得的先后顺序录取;如空余学额不够,由街道教辅室统一协调到尚正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1)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

  (2)适龄儿童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3)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4)以上(1)、(2)、(3)适龄儿童招收后,招收户籍在2017年12月31日后至2018年4月15日前迁入的适龄儿童,在上述四种情况先后录取后,如尚有学额,招收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的适龄儿童(房产证取得日期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6、注意事项

  (1)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本学区户籍新生一年级入学报名时,自愿放弃本学区学校,而就读于学区外学校(含民办学校),以后又想转回本学区学校的,则该生不再视作本学区学生。

  (2)原下应户籍在中海有房产的可自愿选择中心小学或中海小学就读,但今后不能选择再次在二校之间转学。

  咨询电话:叶老师88381085;吴老师88381099。

  中国教科院中海实验小学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甬鄞教普〔2018〕54号】文件精神,结合海创家园学区实际,现发布新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1、招生对象

  海创社区凡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学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须持有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本校办理相应手续,报区教育局审批。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4月15日8:30——11:00 学校一楼

  3、报名材料

  1.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复印内容: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若孩子户口与父母分离,则每本的户主页均须复印,必须能在材料中看出亲子关系。

  2.房产证(房产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抵押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复印内容:中间部分,其余不用。为方便验证,请随带契税发票原件与复印件(户口已迁入海创家园不需要带)。

  原则上房产证和户口簿取得有效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内容:姓名页,各类接种页。

  4.学前教育登记卡原件与复印件。

  5.新生登记表。特别提醒:打印,不能手写。报名登记表从学校网站上下载。

  下载页:http://zhsyxx.nbyzedu.cn/xyft/gggs/

  4、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宅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

  1.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仅为父母)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本校就读)。

  2.适龄儿童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3.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本校就读),当本校招收学生有空余学额时,可安排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本校学额时,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5、特别提醒

  1.在本学区有户籍、有房产,但该房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本校就读,不再视作本学区学龄儿童。

  2.本公告中未涉及的特殊情况以鄞州区教育局招生公告为准。

  6、咨询电话

  周老师55013809

  下应街道尚正学校

  鄞州区下应街道尚正学校是一所公助民办性质的学校,实行九年一贯制免费义务教育。学校成立于2017年2月,校址位于原下应中心小学老校区,目前有14个教学班,五百多名学生,教职员工40多人,师资力量比较强大,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本科及研究生高学历教师为主。学校坚持“每天遇见不一样的自己”的办学理念,秉承“尚学达才,养德拓正”的校训,依托“新六艺”课程,发现孩子无限可能,让每一个孩子做最好的自己。根据鄞州区教育局和下应街道办事处《关于规范有序做好2018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2018学年度尚正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生对象与要求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年满6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2.下应中心小学六年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届毕业生、尚正学校应届小学部毕业生。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在下应街道有稳定职业(指与下应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我街道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

  (2)在下应街道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依次上推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3)申请人双方在下应街道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已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4)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2日上午8:00——11:00

  2.报名地点

  下应街道尚正学校(下应街道河西村77号)

  3、报名方式与方法

  (一)资料准备:

  1.填写《下应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查验证明单》(该证明单向已在下应街道各幼儿园和小学就读的班主任老师处领取)

  2.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需提交由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证明原件。该证明单向已在下应街道各幼儿园和小学就读的班主任老师处领取)

  3.相关复印材料(A4大小):

  (1)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指与下应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我街道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等复印件;

  (4)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二)现场预报名:

  随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下应街道尚正学校报名(报名时间详见本通告第二条,过期不候,现场报名时家长不必带入学儿童来学校)

  (三)资料审核

  由下应街道教辅室组织,联合工贸、农办、社保、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人员进行招生报名验证工作。对符合就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经街道教辅室复核由尚正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6月底完成)

  温馨提示:各位家长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负,并取消录用资格。

  (四)新生报到

  7月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到尚正学校报到,具体要求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4、咨询电话

  下应教辅室:陈老师 89067930

  尚正学校:王老师 88491930-8002

  鄞州区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

  2018学年起,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将一园两址。具体如下:

  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东兴园),地址:下应街道东兴社区内

  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洋江园),地址:下应街道洋江水岸社区内(开园时间初定为2019年2月)

  现将2018学年秋季招生工作说明如下:

  1、招生对象

  小班: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持有下应街道户籍及下应房产(除东方湾邸、华公馆、湾底村、文澜水岸、檀宫、海创社区户籍外)的双证健康儿童。

  2、报名资料审核时间

  2018年4月21日(周六)上午8:00——11:00,逾期不报。

  3、报名办法

  1.请于4月21日前在“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中的招生简章里下载表格并如实填写。

  2. 4月21日8:00-11:00,无特殊原因,要求幼儿第一监护人(父母)陪同幼儿一起来园上交报名表,并随带两个证件:户口本、房产证(洋江水岸房产需携带拆迁协议和结算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流程进行证件验证。

  4、报名资料审核地点

  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内

  5、温馨提示

  1.各位家长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负,并取消录用资格。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幼儿园留底)。

  2.根据户籍排查情况适龄儿童人数已超我园小班幼儿招收人数,幼儿园将在资料审核无误后,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相关实际情况将于5个工作日内逐一电话通知。

  3.洋江水岸房产的幼儿必须选择就读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洋江园),其余房产的幼儿就读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东兴园,)确认后将不做二次转园。

  4.收费标准:根据宁波市鄞州区物价局【2017】29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18968312262、88391868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张老师

  下应街道中海幼儿园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甬鄞教基【2018】5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将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1、招生对象

  海创社区内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房产证持有人姓名与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姓名必须一致。

  2、报名资料审核时间

  2018年4月21日上午8:00--11:00逾期不候。

  3、报名资料审核地点

  下应街道中海幼儿园(万卷路436号)

  4、报名办法

  1.请家长登录中海幼儿园网站,点击首页浮动框“2018秋季招生”下载报名表,填写后打印。报名当天请父母陪同孩子并携带出生证、户口簿、房产证(房产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抵押证明)的原件报名。

  2.请将所有原件进行复印后与报名表一同装订成册上交。

  3.家长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负,并取消录取资格。

  5、录取办法

  截止2018年2月初的户籍信息,海创户籍的适龄儿童已超小班招收人数,幼儿园将在资料审核无误后,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取,录取幼儿将于5个工作日内逐一电话通知。

  6、收费标准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物价局【2017】29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中海幼儿园:88081706、88081709

  下应街道东方湾邸幼儿园

  1、招生对象

  小班段幼儿: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健康儿童。

  2、招生范围

  幼儿户籍和监护人房产在下应街道的适龄幼儿,优先满足东方湾邸、华公馆、湾底村、檀宫、文澜水岸的双证生。

  3、招生时间

  2018年4月28日9:00——11:30

  4、招生地点

  鄞州区首南东路889号,东方湾邸幼儿园大厅内。

  5、收费标准

  根据鄞价[2017]29号文件,保育费580元/月,伙食费9元/天。

  6、报名办法

  1.4月28日请幼儿第一监护人陪同幼儿一起来园报名,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带上幼儿一寸照一张。

  2.报名现场按流程验证并如实填写信息。

  3.凡是错过招生时段的幼儿,不另外安排名额。

  7、录取办法

  按照《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分批有序录取。

  8、温馨提示

  家长必须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如有造假则自动放弃入园就读机会。

  咨询电话:88122063联系人:钟老师 陈老师

  鄞州区下应街道天宫幼儿园

  现将秋季招生工作说明如下:

  1、招生对象

  小班: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持有湾底村户籍和房产的双证适龄儿童以及有下应房产的单证适龄儿童。

  注:中班、大班幼儿名额已满,秋季不再招生

  2、报名时间

  2018年4月30日(星期一)上午8:00---11:00,逾期不报。

  3、报名办法

  1.报名时填写《2018学年下应街道天宫幼儿园招生登记表》

  2.报名时要求幼儿第一监护人(父母)陪同幼儿一起来园,并随带两个证件: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流程进行证件验证。

  4、报名地点

  下应街道天宫幼儿园(湾底村天宫庄园内)一楼多媒体教室。

  5、温馨提示

  1、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幼儿园留底。

  2、各位家长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负,并取消录用资格。

  3、收费标准:根据宁波市鄞州区物价局【2017】29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88382336

  ◆联系人:沈老师、钱老师

原标题: 中河、下应街道招生公告出炉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鄞州中河、下应街道2018年招生公告出炉 赶紧看看

稿源: 鄞州教育 2018-04-11 19:06:00

  4月10日,鄞州中河、下应街道先后公布招生公告,一起来看一下吧!

  中河街道2018年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鄞州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中河街道五所小学【宋诏桥小学、堇山小学、东湖小学、华泰小学、中河实验小学】2018级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报名对象

  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本街道户口(户籍证明有效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8年4月25日00:00—4月29日24:00(时间不分先后)。提交验证材料时间2018年5月4日12:30—16:00,地点:各相关小学内。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报名须知

  1.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实行先网上报名登记,然后按规定时间到各学区对应小学提交验证材料。

  2.请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学区登录对口小学网站,按要求登录“2018级新生报名”栏目。

  3.请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学前教育登记卡、预防接种卡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房产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抵押证明)。在提交验证材料阶段出具并将复印件(银行抵押证明应为原件)留存在相关学校。

  4.对在2017年12月31日以后到本次网上报名时间之前取得有效户籍的(逾期)适龄儿童,只进行登记。

  5.对“一房多户、空挂户、集体户等”的适龄儿童,将按照区文件规定执行。

  中河街道小学学区划分

  宋诏桥小学:环城南路以北的区域及桑菊、桑园、中萃、宋诏桥村。堇山小学:天童北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前河北路以西、鄞县大道以北的区域及联心村。

  中河实验小学:钱湖北路以东、四明东路以南、鄞县大道以北区域及创新路以东的区域。

  华泰小学西校区:前河北路以东、堇山中路以南、钱湖北路以西、鄞县大道以北的区域。

  华泰小学东校区:前河北路以东、嵩江中路以南、钱湖北路以西、堇山中路以北的区域;钱湖北路以东、嵩江东路以南、创新路以西、四明东路以北的区域;科技路以东、中塘河以南、创新路以西、嵩江东路以北的区域。

  东湖小学:钱湖北路以东、中塘河以南、科技路以西、嵩江东路以北的区域。(以上所指“区域”仅指中河街道行政区域)

(学区分布图)

  各校网址和咨询电话

  宋诏桥小学

  83055069王老师 83055070竺老师

  堇山小学

  55225582任老师 55006748叶老师

  东湖小学

  56101335李老师 56101071励老师

  华泰小学

  27974929林老师严老师

  中河实验小学

  56807381史老师

  各小学将根据区教育局文件规定分批按次序录取。

  温馨提醒

  1.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按招生公告规定的时间在网上提交相关的电子资料,时间不分先后,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影响顺利申请。

  2.在提交验证材料阶段将组织对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证件查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尺寸),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及材料如实无误,如有作假,作自愿放弃中河街道各小学就读资格处理。验证地点:各相关小学。

  3.此次招生报名(登记)和下一步的录取工作均不存在任何收费情况,谨防受骗。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或遇可疑情况拨打110报警电话。

  其他事项

  根据甬鄞教普〔2018〕56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4月28日—4月30日 8:30—16:00

  2.报名地点:春晖学校(宁横路1506号)

  3.报名时请随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018年秋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在春晖学校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申请人一方在中河街道有稳定职业(指与本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人一方在鄞州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依次上推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3.申请人双方在中河街道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已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4.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除申请人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外,2018年秋季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入学年龄超龄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出具的《适龄儿童延缓入学证明》和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书,并且上述入学条件中的社保、居住需要满2年。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具有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与中河街道区域内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中河街道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总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其分支机构在中河街道注册的,需提供组织机构在册证明(个人或者其工作单位到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提出申请,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该机构是否在册证明)。

  2.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号码用于查验居住情况以及社保缴纳情况,申请人无须再到相关部门打证明。如果申请人只有一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属于离婚、另一方死亡、服刑、残疾等情况的人员,申请人离婚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另一方死亡、正在服刑的需提供有关法律文书,一方残疾的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3.户籍地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4.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验证时,发现有假证的,一律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温馨提示:

  请外来务工子女(新生)家长自本招生公告张贴之日起,到春晖学校领取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空白表,待加具村、乡、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意见及公章后,随同证明材料1、2、4在报名时交给春晖学校。

  咨询电话:

  春晖学校李建国老师18757453922

  春晖学校李顺升老师15990557794

  教辅室 周老师88221253

  注:中河街道各幼儿园招生公告已经在各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登出或有关社区显著位置张贴。

  下应街道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公告

  鄞州区李关弟中学

  为进一步规范下应和潘火片区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宁波市有关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的文件精神,以及鄞州区教育局下发的甬鄞教基〔2018〕55号文件。现制订李关弟中学2018年招生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学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初中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初中招生工作。

  2、总体要求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依照区教育局统一出台的政策,在下应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安排下,由街道教辅室指导下,我校负责具体实施。

  3、招生对象

  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4、报名时间

  分两批次进行

  1、小学在下应或潘火街道义务制小学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由我校去相应的小学招符合条件的学生。

  2、有下应或潘火街道户籍和房产而在下应或潘火街道外小学就读,现要求回来就读我校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该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学生基本信息表,于5月2日——5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来我校教务处登记。

  5、录取办法

  分三批次有序进行

  第一批:学校根据适龄少年的户籍和家庭住宅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仅为父母)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

  (2)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第二批: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少年入学,凭拆迁过渡安置协议报名。

  第三批:1、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2、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必须持有大市内的社保满两年。

  注:以上的房产证和户口簿取得有效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除此三批以外的报名条件参照甬鄞教基〔2018〕55号文件执行。

  6、联系方式

  李关弟中学教务处联系人:华老师、任老师电话:82816807

  鄞州区下应街道中心小学

  下应中心小学是鄞州中学附属小学,也是浙江省教育科研孵化基地,浙江省未来课堂培育学校。学校近几年发展迅猛,拥有鄞州区一流的教学设施设备,师资力量雄厚,特别是集聚了一批市名校长、市骨干、区骨干教师。在校的优秀师资担负着全区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改革的样板示范作用。尤其是科学技术和人文艺术二大特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学子。

  为贯彻落实鄞州区教育局【甬鄞教基〔2018〕54号】招生文件精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将我校2018学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1、招生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本街道户籍和房产证的双证适龄儿童以及持有本街道户口或房产证的单证适龄儿童。(户口迁入和房产证取得日期在2017年12月31日止,且房产证姓名与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姓名必须一致。不招收仅有房屋买卖合同而无房产证的新生,父母有街道拆迁合同的新生视作房产生。)

  (2)户籍和房产在河东河西江六黎明史家码胜利姜村东升湾底下应居民会东兴社区天宫社区景湖社区洋江水岸

  2、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5日(周日上午)8:00——10:30

  3、报名地点

  下应中心小学

  4、报名办法

  (1)具有本街道户籍和房产证的,请家长陪同孩子携带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学前教育登记卡原件等证件来我校报名。

  (2)具有本街道户籍,请家长陪同孩子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学前教育登记卡原件等证件来我校报名。

  (3)本学区有房产证无户籍的,请家长陪同孩子携带房产证、户口簿、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学前教育登记卡原件等证件来我校预登记。

  5、录取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保证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严格按照以下顺序有序招生。(如户籍和房产的双证生录取后尚有少量学额,所有单证生按户籍和房产取得的先后顺序录取;如空余学额不够,由街道教辅室统一协调到尚正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1)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

  (2)适龄儿童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3)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4)以上(1)、(2)、(3)适龄儿童招收后,招收户籍在2017年12月31日后至2018年4月15日前迁入的适龄儿童,在上述四种情况先后录取后,如尚有学额,招收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的适龄儿童(房产证取得日期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6、注意事项

  (1)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本学区户籍新生一年级入学报名时,自愿放弃本学区学校,而就读于学区外学校(含民办学校),以后又想转回本学区学校的,则该生不再视作本学区学生。

  (2)原下应户籍在中海有房产的可自愿选择中心小学或中海小学就读,但今后不能选择再次在二校之间转学。

  咨询电话:叶老师88381085;吴老师88381099。

  中国教科院中海实验小学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甬鄞教普〔2018〕54号】文件精神,结合海创家园学区实际,现发布新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1、招生对象

  海创社区凡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学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须持有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本校办理相应手续,报区教育局审批。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4月15日8:30——11:00 学校一楼

  3、报名材料

  1.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复印内容: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若孩子户口与父母分离,则每本的户主页均须复印,必须能在材料中看出亲子关系。

  2.房产证(房产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抵押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复印内容:中间部分,其余不用。为方便验证,请随带契税发票原件与复印件(户口已迁入海创家园不需要带)。

  原则上房产证和户口簿取得有效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内容:姓名页,各类接种页。

  4.学前教育登记卡原件与复印件。

  5.新生登记表。特别提醒:打印,不能手写。报名登记表从学校网站上下载。

  下载页:http://zhsyxx.nbyzedu.cn/xyft/gggs/

  4、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宅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

  1.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仅为父母)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本校就读)。

  2.适龄儿童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3.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本校就读),当本校招收学生有空余学额时,可安排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本校学额时,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5、特别提醒

  1.在本学区有户籍、有房产,但该房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本校就读,不再视作本学区学龄儿童。

  2.本公告中未涉及的特殊情况以鄞州区教育局招生公告为准。

  6、咨询电话

  周老师55013809

  下应街道尚正学校

  鄞州区下应街道尚正学校是一所公助民办性质的学校,实行九年一贯制免费义务教育。学校成立于2017年2月,校址位于原下应中心小学老校区,目前有14个教学班,五百多名学生,教职员工40多人,师资力量比较强大,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本科及研究生高学历教师为主。学校坚持“每天遇见不一样的自己”的办学理念,秉承“尚学达才,养德拓正”的校训,依托“新六艺”课程,发现孩子无限可能,让每一个孩子做最好的自己。根据鄞州区教育局和下应街道办事处《关于规范有序做好2018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2018学年度尚正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生对象与要求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年满6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2.下应中心小学六年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届毕业生、尚正学校应届小学部毕业生。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在下应街道有稳定职业(指与下应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我街道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

  (2)在下应街道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依次上推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3)申请人双方在下应街道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已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4)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2日上午8:00——11:00

  2.报名地点

  下应街道尚正学校(下应街道河西村77号)

  3、报名方式与方法

  (一)资料准备:

  1.填写《下应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查验证明单》(该证明单向已在下应街道各幼儿园和小学就读的班主任老师处领取)

  2.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需提交由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证明原件。该证明单向已在下应街道各幼儿园和小学就读的班主任老师处领取)

  3.相关复印材料(A4大小):

  (1)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指与下应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我街道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等复印件;

  (4)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二)现场预报名:

  随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下应街道尚正学校报名(报名时间详见本通告第二条,过期不候,现场报名时家长不必带入学儿童来学校)

  (三)资料审核

  由下应街道教辅室组织,联合工贸、农办、社保、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人员进行招生报名验证工作。对符合就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经街道教辅室复核由尚正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6月底完成)

  温馨提示:各位家长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负,并取消录用资格。

  (四)新生报到

  7月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到尚正学校报到,具体要求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4、咨询电话

  下应教辅室:陈老师 89067930

  尚正学校:王老师 88491930-8002

  鄞州区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

  2018学年起,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将一园两址。具体如下:

  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东兴园),地址:下应街道东兴社区内

  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洋江园),地址:下应街道洋江水岸社区内(开园时间初定为2019年2月)

  现将2018学年秋季招生工作说明如下:

  1、招生对象

  小班: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持有下应街道户籍及下应房产(除东方湾邸、华公馆、湾底村、文澜水岸、檀宫、海创社区户籍外)的双证健康儿童。

  2、报名资料审核时间

  2018年4月21日(周六)上午8:00——11:00,逾期不报。

  3、报名办法

  1.请于4月21日前在“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中的招生简章里下载表格并如实填写。

  2. 4月21日8:00-11:00,无特殊原因,要求幼儿第一监护人(父母)陪同幼儿一起来园上交报名表,并随带两个证件:户口本、房产证(洋江水岸房产需携带拆迁协议和结算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流程进行证件验证。

  4、报名资料审核地点

  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内

  5、温馨提示

  1.各位家长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负,并取消录用资格。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幼儿园留底)。

  2.根据户籍排查情况适龄儿童人数已超我园小班幼儿招收人数,幼儿园将在资料审核无误后,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相关实际情况将于5个工作日内逐一电话通知。

  3.洋江水岸房产的幼儿必须选择就读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洋江园),其余房产的幼儿就读下应街道中心幼儿园(东兴园,)确认后将不做二次转园。

  4.收费标准:根据宁波市鄞州区物价局【2017】29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18968312262、88391868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张老师

  下应街道中海幼儿园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甬鄞教基【2018】5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将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1、招生对象

  海创社区内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房产证持有人姓名与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姓名必须一致。

  2、报名资料审核时间

  2018年4月21日上午8:00--11:00逾期不候。

  3、报名资料审核地点

  下应街道中海幼儿园(万卷路436号)

  4、报名办法

  1.请家长登录中海幼儿园网站,点击首页浮动框“2018秋季招生”下载报名表,填写后打印。报名当天请父母陪同孩子并携带出生证、户口簿、房产证(房产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抵押证明)的原件报名。

  2.请将所有原件进行复印后与报名表一同装订成册上交。

  3.家长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负,并取消录取资格。

  5、录取办法

  截止2018年2月初的户籍信息,海创户籍的适龄儿童已超小班招收人数,幼儿园将在资料审核无误后,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取,录取幼儿将于5个工作日内逐一电话通知。

  6、收费标准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物价局【2017】29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中海幼儿园:88081706、88081709

  下应街道东方湾邸幼儿园

  1、招生对象

  小班段幼儿: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健康儿童。

  2、招生范围

  幼儿户籍和监护人房产在下应街道的适龄幼儿,优先满足东方湾邸、华公馆、湾底村、檀宫、文澜水岸的双证生。

  3、招生时间

  2018年4月28日9:00——11:30

  4、招生地点

  鄞州区首南东路889号,东方湾邸幼儿园大厅内。

  5、收费标准

  根据鄞价[2017]29号文件,保育费580元/月,伙食费9元/天。

  6、报名办法

  1.4月28日请幼儿第一监护人陪同幼儿一起来园报名,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带上幼儿一寸照一张。

  2.报名现场按流程验证并如实填写信息。

  3.凡是错过招生时段的幼儿,不另外安排名额。

  7、录取办法

  按照《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分批有序录取。

  8、温馨提示

  家长必须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如有造假则自动放弃入园就读机会。

  咨询电话:88122063联系人:钟老师 陈老师

  鄞州区下应街道天宫幼儿园

  现将秋季招生工作说明如下:

  1、招生对象

  小班: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持有湾底村户籍和房产的双证适龄儿童以及有下应房产的单证适龄儿童。

  注:中班、大班幼儿名额已满,秋季不再招生

  2、报名时间

  2018年4月30日(星期一)上午8:00---11:00,逾期不报。

  3、报名办法

  1.报名时填写《2018学年下应街道天宫幼儿园招生登记表》

  2.报名时要求幼儿第一监护人(父母)陪同幼儿一起来园,并随带两个证件: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流程进行证件验证。

  4、报名地点

  下应街道天宫幼儿园(湾底村天宫庄园内)一楼多媒体教室。

  5、温馨提示

  1、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幼儿园留底。

  2、各位家长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负,并取消录用资格。

  3、收费标准:根据宁波市鄞州区物价局【2017】29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88382336

  ◆联系人:沈老师、钱老师

原标题: 中河、下应街道招生公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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