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叶正光、叶大鹰等诉被告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一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陕西法院审理的首例英雄烈士名誉侵权纠纷案件。
庭审中,原告诉称,被告在其经营的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发布的短视频中,有对叶挺同志的《囚歌》一诗进行歪曲、丑化、亵渎的内容,并通过多个平台发布了该短视频。遂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进行了答辩。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被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结束后,案件将择期宣判。
原标题:叶挺后人诉"暴走漫画"恶搞案开审 原告要求道歉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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