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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一条弃用电缆刮倒骑行人 到底谁来赔钱?
稿源: 宁波晚报   2018-07-27 12:40:25 报料热线:81850000

  在慈溪观海卫一条繁忙的马路旁,垂落着一条废弃的电缆,有人骑车经过,一不留神就被它给刮伤了。事后,当地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确实是这条垂落的电缆引起,但电缆已经废弃,只好把移动、电信、联通、广电四家单位都叫来一起调解。总算,最终这起纠纷虽然复杂却完美收官,“四大巨头”共同向伤者赔了钱。

  电动车被电缆刮倒了无人担责?

  4月3日傍晚,家住观海卫的徐先生骑着电动车经过镇上一条马路时,不小心被空中垂落的电缆刮倒并受了伤,电动车也损坏了。事发后,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徐先生确系被垂落的电缆刮倒。但交警部门调查后发现,电缆所属管理单位无法确定。

  从那时起就一直心里在嘀咕的徐先生,总算等到了病情基本痊愈,自己可以跑动起来找赔偿单位了。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自己所在村东营村的调解干部蔡先生,向蔡先生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后,他就打听起自己该如何维权。有着多年调解工作经验的蔡先生听完事情经过后,感觉到此事的复杂,于是陪同徐先生一起向观海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镇调委会主任孙雪权很快接受了徐先生的调解申请,之后,他立即向有关部门咨询该区域的电缆归属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看,得出一个初步结论:该电缆为通信电缆。但是该电缆已经弃用,也没有任何标识证明哪家单位,这电缆到底归属哪个单位,还真没法说?

  “既然如此,那就让移动、联通、电信、广电这四家通信公司都来参与调解。”孙雪权说。

  几天后,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的代表和徐先生都如约坐到了调解室内。徐先生首先提出:本次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望四家单位共同承担。然而四家单位的代表认为既然都无法查明电缆的归属,那自家单位为何承担赔偿责任?

  分头调解共同赔钱

  眼见各方僵持不下,没人愿意接受对方的观点。孙雪权和东营村调解员蔡先生决定采取分头调解。孙雪权心中有底气,直接向四家通信公司代表拿出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电缆能肯定是通信电缆,四家单位对此也无异议,而在本地通信电缆都归属该四家单位,既然四家单位都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根据法律应当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而另一边,蔡先生也劝说徐先生道:虽然发生这样的意外很不幸,但所幸的是并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况且这电缆并非突然落下,而是已经垂下了一段时间,徐先生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人在骑电动车行驶过程中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因此也存在着一定的过错,应适当降低赔偿诉求,要诚心解决这起纠纷就必须给出一个合理可行的赔偿数额。徐先生在听了蔡某的话后,起先显得很纠结。不过,在经过一阵思考后,终于降低赔偿诉求。

  于是,两位调解员一合计,当机立断,跟四家单位代表传达了这一信息。最终,四家单位也爽快以共同承担的方式,赔偿徐先生的损失。

  以案说法

  随着通讯、网络技术发展,作为传输信号载体的电缆线遍布城乡上空,错综交杂的线缆便利了广大居民的生活,但也由此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如果因线缆脱落、坠落给行人造成损害,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相关单位应时刻注意加强防范,及时尽到管理和维护义务,将事故率减到最低。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许柏雄

原标题:移动、电信、联通、广电 到底谁来赔钱? 一条弃用电缆刮倒骑行人后……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慈溪一条弃用电缆刮倒骑行人 到底谁来赔钱?

稿源: 宁波晚报 2018-07-27 12:40:25

  在慈溪观海卫一条繁忙的马路旁,垂落着一条废弃的电缆,有人骑车经过,一不留神就被它给刮伤了。事后,当地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确实是这条垂落的电缆引起,但电缆已经废弃,只好把移动、电信、联通、广电四家单位都叫来一起调解。总算,最终这起纠纷虽然复杂却完美收官,“四大巨头”共同向伤者赔了钱。

  电动车被电缆刮倒了无人担责?

  4月3日傍晚,家住观海卫的徐先生骑着电动车经过镇上一条马路时,不小心被空中垂落的电缆刮倒并受了伤,电动车也损坏了。事发后,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徐先生确系被垂落的电缆刮倒。但交警部门调查后发现,电缆所属管理单位无法确定。

  从那时起就一直心里在嘀咕的徐先生,总算等到了病情基本痊愈,自己可以跑动起来找赔偿单位了。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自己所在村东营村的调解干部蔡先生,向蔡先生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后,他就打听起自己该如何维权。有着多年调解工作经验的蔡先生听完事情经过后,感觉到此事的复杂,于是陪同徐先生一起向观海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镇调委会主任孙雪权很快接受了徐先生的调解申请,之后,他立即向有关部门咨询该区域的电缆归属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看,得出一个初步结论:该电缆为通信电缆。但是该电缆已经弃用,也没有任何标识证明哪家单位,这电缆到底归属哪个单位,还真没法说?

  “既然如此,那就让移动、联通、电信、广电这四家通信公司都来参与调解。”孙雪权说。

  几天后,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的代表和徐先生都如约坐到了调解室内。徐先生首先提出:本次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望四家单位共同承担。然而四家单位的代表认为既然都无法查明电缆的归属,那自家单位为何承担赔偿责任?

  分头调解共同赔钱

  眼见各方僵持不下,没人愿意接受对方的观点。孙雪权和东营村调解员蔡先生决定采取分头调解。孙雪权心中有底气,直接向四家通信公司代表拿出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电缆能肯定是通信电缆,四家单位对此也无异议,而在本地通信电缆都归属该四家单位,既然四家单位都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根据法律应当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而另一边,蔡先生也劝说徐先生道:虽然发生这样的意外很不幸,但所幸的是并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况且这电缆并非突然落下,而是已经垂下了一段时间,徐先生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人在骑电动车行驶过程中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因此也存在着一定的过错,应适当降低赔偿诉求,要诚心解决这起纠纷就必须给出一个合理可行的赔偿数额。徐先生在听了蔡某的话后,起先显得很纠结。不过,在经过一阵思考后,终于降低赔偿诉求。

  于是,两位调解员一合计,当机立断,跟四家单位代表传达了这一信息。最终,四家单位也爽快以共同承担的方式,赔偿徐先生的损失。

  以案说法

  随着通讯、网络技术发展,作为传输信号载体的电缆线遍布城乡上空,错综交杂的线缆便利了广大居民的生活,但也由此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如果因线缆脱落、坠落给行人造成损害,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相关单位应时刻注意加强防范,及时尽到管理和维护义务,将事故率减到最低。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许柏雄

原标题:移动、电信、联通、广电 到底谁来赔钱? 一条弃用电缆刮倒骑行人后……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