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琼 胡琳芸 实习记者赵祎慧 通讯员任社)宁波现有各类专家6000多人,且每年以10%左右规模增长,如何更好地服务这批专家,让他们更好地服务于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
今天,宁波在全省率先出台《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这是全省首个专门针对专家人才服务管理的政策,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记者了解到,《办法》共5部分26条,包括专家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专家界定和分类、专家服务管理制度、发挥专家作用、专家服务管理的考核保障以及专家退出机制等政策举措。
这项新的《办法》实施后,宁波对专家有了新的界定:
“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全职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且符合下列分类条件之一的人员”,分别划分为A类专家、B类专家和C类专家。
A类专家主要为院士等列入我市顶尖人才的人员、省特级专家等列入我市特优人才的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B类专家主要为列入我市领军人才的人员。
C类专家主要为列入我市拔尖人才的人员;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同时,新的《办法》建立健全了专家工作和生活保障8项制度,为专家提供了联系慰问、休假疗养、医疗保健、健康体检、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交通出行、休闲旅游、体育健身、医疗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服务保障。
为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的专家开通绿色就医通道;
首次实行专家医疗补助;
对引进的A类专家落实配偶工作岗位
......
新的《办法》对专家的服务可以说是很贴心了!
除了贴心的服务,新的《办法》还提出6大务实举措,为专家搭建起更广阔的舞台:
为专家干事创业提供薪酬激励等政策支持;
为专家减负,创新设立A类专家工作助手;
支持专家创业创新;
大力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活动;
为优秀专家引进、聘任和职称晋升开辟绿色通道;
符合条件的专家确因工作需要,可延长服务年限,推进退休专家人才“二次开发”。
早在20年前,宁波就在全省率先出台《宁波市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为做好专家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当前,宁波已进入了大开放、大建设、大发展的新时期,对进一步做好专家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原办法的专家界定范围、政策条款很多不再适用,需要出台符合实际的管理措施。经过深入调研和会商对接,我们对原有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更好地礼敬人才、厚待人才、激励人才、服务人才,为宁波探索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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