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7年浙江各市、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出炉。在11个设区城市中,杭州、湖州、金华位列前三;在89个县级城市中,云和县、杭州市西湖区、杭州市滨江区位列前三。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56项评价指标。其中,前六个方面的55项评价指标纳入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区绿色发展成果,备受关注城市空气优良天数、PM2.5浓度下降指标等均纳入;公众满意程度调查,通过组织抽样调查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的主观满意程度,突出反映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两者调查的侧重点也各有不同,绿色发展指数侧重于从资源、环境、生态、经济等方面多维度、多层面地综合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进展;公众满意程度则侧重于调查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
我国在2017年首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公布了2016年度各省份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前5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福建、浙江、上海、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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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生态保护指数为“-”,意味着该地区因地理、资源等条件所限,该大类所有指标均空缺,不计算该大类指数,其权重按比例分配至其他指标,不影响总指数计算。
分地区绿色发展指数计算时,市、县(市、区)作为一个整体参与评价,体现同一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排序时,设区市和各县(市、区)分别独立排序。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