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高新区居民收到的提醒短信)
“高新区新明、梅墟街道属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即日起禁止燃放(除2月19日元宵节外),公安机关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今天上午,高新区的许多居民收到了两条提醒短信,一条是高新区警方发的,另一条来自梅墟街道办事处。
今天是正月初八,许多店家开门做生意的日子。
(为图个吉利,有的店家违规燃放,受到警方处罚)
在海曙鼓楼派出所辖区,警方一上午抓住了3个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生意人,他们分别经营文具店、卫浴店、针灸店。
一位违规店主说:“今天不是大年初八嘛,我开了个小店,为了图个吉利,就放了串鞭炮。后来想想这么做确实不对,一来有危险,二来影响环境,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民警对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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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禁放区域示意图)
(中心城区限放区域示意图)
春节前,媒体曾数次报道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和提醒,这里再公布一下:
宁波中心城区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在2019年2月4日至2月11日(农历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初七)、2月19日(正月十五)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若发现违规经营,可拨打安监局电话12350;发现违规燃放,可拨打各区公安分局电话,海曙区81987110、江北区87679370、鄞州区88155093、高新区87900110。记者 沈之蓥 通讯员 梁庆 段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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