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勇杰绘
24岁的小姣(化名)容貌秀丽,她的经历却比同龄人坎坷得多。父亲残疾,家境贫寒,丈夫好吃懒做,对其家暴还逼她去卖淫,之后她又爱上“瘾君子”并参与贩毒……她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下贩毒重罪的小姣,为何会被从轻判处呢?
好吃懒做的丈夫逼迫她去卖淫
1995年出生的小姣,家乡在西部某小县城。父亲身体残疾,家境清贫,家里又有哥哥和妹妹。小姣刚成年,家人就介绍李某成为她的“对象”。
李某比小姣大10多岁,有过婚史,和前妻生育了一个孩子。从任何角度看,他都算不上是一个“良人”。可是,两人的结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姣家中的经济压力。
领了结婚证后,小姣和李某来到宁波打工。离了家乡,李某更是毫无顾忌。他好吃懒做,讲排场,不但不工作,还长期住宾馆。对如花似玉的娇妻,他非但不怜爱,反而时常打骂。“你当服务员工资太低了,赚的钱不够用。你长得好,去卖淫吧,钱赚得多。”小姣不从,遭到了李某的毒打。
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小姣想到了离婚。残疾的老父亲很支持女儿,可是,母亲却坚决反对。她威胁小姣:“你要是敢离婚,我就和你父亲离婚,让他没人照顾。”就这样,小姣进一步滑向了深渊——在丈夫的逼迫下,她开始去KTV上班。
遇人不淑,她接连爱上2名“瘾君子”
在KTV上班,小姣认识了“阿飞”。
“阿飞”对小姣很好,除了父亲,小姣第一次有了被人照顾和关爱的幸福感。慢慢地,她坠入了情网,并和“阿飞”同居。她也知道,“阿飞”吸毒,是个“瘾君子”。“可是,那有什么关系?他对我好,就够了。”
好景不长,李某发现了小姣和“阿飞”的事。他威胁小姣:“你不回家,我就举报‘阿飞’吸毒。”“阿飞”怕事情败露,就将小姣送至慈溪朋友施某处。
离开了“阿飞”,小姣一下子在感情上又无所依靠。某种性质上,她像是一棵藤蔓植物,需要攀附大树才能存活。于是她又爱上了施某,施某也是有多年吸毒史的“瘾君子”,还是有贩毒罪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小姣”却丝毫没有顾及这些危险信息,觉得有人能陪着自己,照顾自己,这就足够了。
滑入贩毒深渊,她面临重刑判处
2018年3月,施某重操旧业,从他人处以330元/克-350元/克的价格购入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再以400元/克-420元/克的价格卖给朋友童某。在电话里谈妥了价格、数量和交易方式后,施某自己没有现身。他让小姣带着童某到上家蒋某指定地点,交钱拿货。对这样的安排,小姣言听计从。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2个月后,警方在办理一起吸毒案件中发现小姣、施某的犯罪行为,遂立案侦查。至案发,小姣一共参与交易3次,共计70克冰毒。
随后,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施某、小姣二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数量达到50克以上,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应当处以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援助律师积极开展辩护,她终获轻判
海曙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浙江亿站律师事务所吴春香律师为小姣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从表面看来,这是一起情节清晰、事实清楚的普通毒品犯罪,小姣最少要面临15年的牢狱之灾。
“经过阅卷、调查后,发现小姣的犯罪有深刻的家庭、社会因素,在共同犯罪中明显只起了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吴春香律师分析。
庭审从上午9点40分持续到下午4点。在没有其他证据提交的情况下,援助律师提出应认定小姣为从犯的辩护意见,与公诉人展开法庭辩论。
庭审中,援助律师最后问小姣:“是不是施某无论叫你做任何事,你都会配合?”小姣流着眼泪默默地点了点头。
通过庭审,合议庭了解到,小姣在犯罪过程中,是个被感情冲昏头脑的无依无靠的女子,其在行为上已经没有独立性。整个贩卖、运输的行为均听从施某的指示、安排,并且贩卖获利的金钱及获利的毒品均由施某享有、支配。
最终,海曙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小姣属于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判处小姣有期徒刑12年。
“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也要对毒品犯罪行为加以区分。”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说,小姣的行为听从施某的指示、安排,在犯罪中起辅助、次要作用;而且其身处“瘾君子”之中,仍能洁身自好,从未沾染毒品。此外,贩卖对象固定等特征构成其与职业毒品犯罪人员的区别,应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希望小姣能好好改造,把牢狱之灾变成新生之路。
宁波晚报首席记者 王颖 通讯员 宋文军 王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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