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慈纪轩)原以为非工作时间驾驶公车闲逛,只是“顺便而为之”的“小”事情,不料却触犯了纪律的底线。慈溪市新浦镇自来水厂党支部书记、厂长童宏君因此被查处。
童宏君的问题是在慈溪市纪委开展公车专项检查时被发现的。
当时,检查人员正在通过监控系统逐一查看部分公车行驶轨迹有无异常,而新浦镇自来水厂的一辆公车在非工作时间被频繁使用,这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考虑到乡镇自来水厂的公车主要用于对水管的查漏抢修等工作,部分老化的水管会发生渗漏爆裂等突发状况,照理说非工作时间应急用车也属于正常现象。
“从行车痕迹来看,车辆有较多在非工作时间使用的痕迹,就算每次都是突击抢修任务,但有些活动范围却不在本镇内,我们怀疑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的行为。”参与此次专项检查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回忆说。
根据移交的问题线索,慈溪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成立了核查组开展初步核实,发现该车辆一般由镇自来水厂党支部书记、厂长童宏君使用,车钥匙也由他负责保管。
核查组调取了该车辆市内卡口记录情况,进一步调查后发现,童宏君长期私用公车,主要用于吃饭会友、游玩闲逛、探望亲属等。仅三个月内,童宏君就驾驶公车办理私事多达20余次。
随后,慈溪市纪委对童宏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我们是企业,经常要用公车办事情,我也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开车到处看看新农村建设,去一些公园逛逛。有的时候也顺便去老朋友家里坐坐,有的时候去看孙女,时间基本上是双休日、节假日以及工作日下班以后。”一开始,在童宏君看来,自己工作性质特殊,又是水厂一把手,用公车办私事只是“顺便而为之”的“小”事情,因此,对上级的提醒教育和平日的监督检查敷衍应付,更视厂里的公车管理制度为无物,直到接受审查才意识到严重性。
2018年11月22日,经慈溪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童宏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童宏君的问题也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用“不知道、不清楚”来搪塞应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具体规定置若罔闻,不愿放弃“揩公家油”的惯性思维,顶风违纪、损公肥私而不知止。
“当前基层作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隐患仍不容忽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必须久久为功、毫不松懈。同时,我们也将总结经验教训,把查处的案件作为警示教育的材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慈溪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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