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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发现问题不少 劳动人事仲裁为企业“防病治病”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4-07 07:34:23报料热线:81850000

仲裁员在为万华公司“体检”。受访者供图

  “谢谢你们,我原来还以为我们企业的用工情况很‘健康’了,你们居然还能查出这么多‘毛病’。这次‘体检’真的帮了我们大忙,消除了今后劳资纠纷的隐患。”昨天,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崔女士连声向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工作人员道谢。

  为帮助企业“防病”,并提高劳动争议预防能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连日来,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了“仲裁进企业”活动,通过“上门体检”变被动仲裁为积极预防

  变被动仲裁为积极预防,给企业“健康体检”

  在这次“体检”中,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们发现了企业的一种普遍性“症状”: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履行民主程序。

  比如,一家有着100名员工的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产品、技术、信息保密制度等比较齐备,但这些制度都没有经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负责人本来还不以为然,但听了走访仲裁员介绍的一个案例后,马上就表示会立即启动民主程序通过这些规章制度。

  原来,2019年1月,某公司王某在事假未经公司批准的情况下外出旅游十天。之后,公司依据规章制度,以连续旷工十天为由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向海曙区仲裁委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庭审中,公司虽能提供详尽的规章制度,但无法举证该规章制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也无法举证已向王某告知该制度内容。因此,仲裁委最终认定,公司的规章制度未履行民主程序,该规章制度对员工没有约束力,公司依据该规章制度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体检报告”一针见血,企业主动积极整改

  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建筑企业,但企业内部的用工情况非常复杂。公司办公室主任崔女士说,万华公司的用工主要有两大块,其中一块是农民工,他们基本都是劳动派遣公司派遣过来的;另外一块就是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

  海曙区本级专职仲裁员和高桥镇兼职仲裁员共同参加了对万华公司的“体检”,仲裁员们仔细查阅了万华公司提供的部分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以及工资表等材料。

  在正式“诊断”前,崔女士自信地表示,对农民工的用工问题可能比较复杂,他们做得不一定面面俱到,但对管理人员的用工问题,她自认为已经做得非常规范了。

  但没过多久,听完“体检报告”——《仲裁建议书》后,崔女士就自嘲说“打脸了”。原来,在“体检”过程中就发现了万华公司管理人员的用工问题,而且还不少。比如,工资单上没有员工签字。走访仲裁员随口说出了一个刚刚发生的案例,让企业后怕不已。

  就在今年3月1日,某公司张某向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每个周六加班工资共计16000元。庭审中,这家服装公司认可了周六加班事实,但表示公司已经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同时提交了相应工资清单予以佐证。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后,张某以“工资清单没有职工签字确认”为由对公司提交的工资清单均不予认可。最终,海曙区仲裁委未采纳公司提交的全部工资清单,并认定服装公司未支付张某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每个周六的加班工资的事实成立,裁决服装公司支付张某16000元。

  “你们单位员工比较多,每个月让每名员工都签字认可的确有难度。但我建议,每年最好能让员工在工资单上签字一次或两次,这样可以减少争议。”仲裁员说。

  另外,走访仲裁员们还发现万华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里,工作地址比较模糊,只是笼统地写了宁波;辞退员工时,也没有报备企业工会。为此,仲裁员们建议,工作地址最好能和经营地址吻合,并具体到乡镇、街道一级;辞退员工,特别是辞退违纪违规的员工时最好能书面报备企业工会,并注明辞退的原因。“按照之前仲裁案例的经验来看,这样能避免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对自家企业的“体检”结果,崔女士表示立即会着手分批安排员工在工资单上签字,并对其余建议事项逐一整改。

  劳资纠纷上升 企业存在“亚健康”状态

  去年,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917件案件,涉及劳动者1421人次,案件数量较前年增长了55.42%,其中追发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分别为995.52万元、45379万元。

  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徐志刚表示,除了海曙区辖区范围扩大,企业转型阵痛期影响外,很大部分原因是企业不注重用工管理合法性、规范性,很多企业在矛盾爆发前不重视或根本没有察觉,等“火山”爆发了已来不及“灭火”,最终付出沉重代价。

  “现在劳动者法律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其实,有很多‘学费’企业付得真的很冤枉,完全可以事先预防和提前规避。”徐志刚说。为此,他要求专职仲裁员及派出庭兼职仲裁员主动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走进企业和生产一线,走近劳动者。通过座谈或者现场宣讲的形式进行“把脉问诊”,了解掌握企业经营中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协助企业排查用工风险、规范用工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向企业和职工普及最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守法意识。

  最后,就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隐患,通过发放《仲裁建议书》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做到“对症下药”帮助企业改进和完善用工制度。宁波晚报记者林伟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企业用工发现问题不少 劳动人事仲裁为企业“防病治病”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4-07 07:34:23

仲裁员在为万华公司“体检”。受访者供图

  “谢谢你们,我原来还以为我们企业的用工情况很‘健康’了,你们居然还能查出这么多‘毛病’。这次‘体检’真的帮了我们大忙,消除了今后劳资纠纷的隐患。”昨天,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崔女士连声向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工作人员道谢。

  为帮助企业“防病”,并提高劳动争议预防能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连日来,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了“仲裁进企业”活动,通过“上门体检”变被动仲裁为积极预防

  变被动仲裁为积极预防,给企业“健康体检”

  在这次“体检”中,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们发现了企业的一种普遍性“症状”: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履行民主程序。

  比如,一家有着100名员工的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产品、技术、信息保密制度等比较齐备,但这些制度都没有经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负责人本来还不以为然,但听了走访仲裁员介绍的一个案例后,马上就表示会立即启动民主程序通过这些规章制度。

  原来,2019年1月,某公司王某在事假未经公司批准的情况下外出旅游十天。之后,公司依据规章制度,以连续旷工十天为由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向海曙区仲裁委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庭审中,公司虽能提供详尽的规章制度,但无法举证该规章制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也无法举证已向王某告知该制度内容。因此,仲裁委最终认定,公司的规章制度未履行民主程序,该规章制度对员工没有约束力,公司依据该规章制度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体检报告”一针见血,企业主动积极整改

  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建筑企业,但企业内部的用工情况非常复杂。公司办公室主任崔女士说,万华公司的用工主要有两大块,其中一块是农民工,他们基本都是劳动派遣公司派遣过来的;另外一块就是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

  海曙区本级专职仲裁员和高桥镇兼职仲裁员共同参加了对万华公司的“体检”,仲裁员们仔细查阅了万华公司提供的部分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以及工资表等材料。

  在正式“诊断”前,崔女士自信地表示,对农民工的用工问题可能比较复杂,他们做得不一定面面俱到,但对管理人员的用工问题,她自认为已经做得非常规范了。

  但没过多久,听完“体检报告”——《仲裁建议书》后,崔女士就自嘲说“打脸了”。原来,在“体检”过程中就发现了万华公司管理人员的用工问题,而且还不少。比如,工资单上没有员工签字。走访仲裁员随口说出了一个刚刚发生的案例,让企业后怕不已。

  就在今年3月1日,某公司张某向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每个周六加班工资共计16000元。庭审中,这家服装公司认可了周六加班事实,但表示公司已经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同时提交了相应工资清单予以佐证。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后,张某以“工资清单没有职工签字确认”为由对公司提交的工资清单均不予认可。最终,海曙区仲裁委未采纳公司提交的全部工资清单,并认定服装公司未支付张某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每个周六的加班工资的事实成立,裁决服装公司支付张某16000元。

  “你们单位员工比较多,每个月让每名员工都签字认可的确有难度。但我建议,每年最好能让员工在工资单上签字一次或两次,这样可以减少争议。”仲裁员说。

  另外,走访仲裁员们还发现万华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里,工作地址比较模糊,只是笼统地写了宁波;辞退员工时,也没有报备企业工会。为此,仲裁员们建议,工作地址最好能和经营地址吻合,并具体到乡镇、街道一级;辞退员工,特别是辞退违纪违规的员工时最好能书面报备企业工会,并注明辞退的原因。“按照之前仲裁案例的经验来看,这样能避免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对自家企业的“体检”结果,崔女士表示立即会着手分批安排员工在工资单上签字,并对其余建议事项逐一整改。

  劳资纠纷上升 企业存在“亚健康”状态

  去年,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917件案件,涉及劳动者1421人次,案件数量较前年增长了55.42%,其中追发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分别为995.52万元、45379万元。

  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徐志刚表示,除了海曙区辖区范围扩大,企业转型阵痛期影响外,很大部分原因是企业不注重用工管理合法性、规范性,很多企业在矛盾爆发前不重视或根本没有察觉,等“火山”爆发了已来不及“灭火”,最终付出沉重代价。

  “现在劳动者法律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其实,有很多‘学费’企业付得真的很冤枉,完全可以事先预防和提前规避。”徐志刚说。为此,他要求专职仲裁员及派出庭兼职仲裁员主动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走进企业和生产一线,走近劳动者。通过座谈或者现场宣讲的形式进行“把脉问诊”,了解掌握企业经营中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协助企业排查用工风险、规范用工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向企业和职工普及最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守法意识。

  最后,就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隐患,通过发放《仲裁建议书》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做到“对症下药”帮助企业改进和完善用工制度。宁波晚报记者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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