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长在10~40秒左右,15秒以上的居多,智能电视自带广告无法关闭引争议——
开机必先看广告,烦不烦人?
专家指出,开机广告应该有相关提示,且应设置关闭按钮,否则涉嫌侵权
“为什么开个电视要先看这么长时间的广告?”近日,西安的王新和先生在为新家选购电视时发现,现在市面上主流的智能电视基本都带有开机广告,时长少则五六秒,多则20秒,且无法选择跳过。
可以连接互联网的智能电视逐渐走入百姓家中,但无法关闭的开机广告引来了许多消费者的不满。对此,有律师表示,智能电视播放开机广告前应有相关提示,且应在控制器上设置关闭按钮,否则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只要连上WIFI就会有广告
“除非在开机前把WIFI断了,才不会有广告。”针对开机广告长的问题,某国产电视品牌的销售经理杨明(化名)只能这样向消费者解释。但关掉WIFI,就意味着以联网互动性强、信息海量为优势的智能电视只能成为一个大型显示屏。
据杨明介绍,市面上的智能电视普遍安装了安卓系统,广告都是系统平台自带的。“智能电视一旦连接网络使用,广告就会自动更新展示。”
杨明所销售的智能电视开机时长在10~20秒不等。王先生经朋友推荐,最后购买了一款开机广告时长在6秒左右的智能电视,“这已经是我能找到的广告最短的了。”
但根据媒体一项关于智能电视开机时长的调查,大部分品牌的开机广告时长在10~40秒左右,15秒以上的居多。而且,大部分品牌开机广告均未提供关闭按钮,用户无法自行关闭。有部分品牌在广告播放一段时间后,可选择跳过。
小米品牌的智能电视在产品信息中注明了“该电视含开机等形式的广告,开机时的广告不能删除、更改,且第三方内容的广告视频无法控制”。创维品牌的智能电视则在产品信息中称,“为缓解开机时短暂黑屏给您带来的不适,该产品含开机视频(公益画面、促销信息、广告)。”
广告无法关闭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电视厂商强行添加广告是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同时,消费者在购买电视的时候,如果没有受到任何提示,也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晶表示,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所以厂家至少应该在控制器上进行一键关闭的设置,否则就是涉嫌违法侵权。”
记者注意到,因为无法忍受智能电视过长的开机广告,一些网友研究并在网络上晒出了多种“快速高效屏蔽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教程。针对这种现象,刘晶表示,若电视厂家侵权在先,用户只是自行将这类程序安装到自己使用的电视上,可以当作一种自助自救行为,尚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编写者把程序放到网络,不分情况地任由消费者下载去删除广告,可能涉嫌侵犯了电视制造者的权利。
“这种所谓的‘翻墙行为’,其实是治标不治本,关键还在于厂家是否能做到将广告行为如实告知,合理设置广告,把选择权交还给消费者,带给消费者良好的体验。”刘晶向记者表示。
盈利模式需考量用户接受度
从事电视销售10余年的杨明经历了电视机从传统的有线电视到互联网智能电视的转变过程。
“原来一台55寸的主销款电视通常都要卖到万元,现在两三千元就能到手。”杨明告诉记者,“只卖硬件亏钱,靠服务才能赚钱”已经成为智能电视行业的共识。
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属于OTT (Over The Top)广告的一种形式,而开机和贴片是OTT端效果最优的两种广告形式。有机构预计到2020年,智能电视市场渗透率达到90%以上,也就是国内每销售10台电视中,就有一台是智能电视,预计2019年OTT广告规模就将达109亿元。巨大的市场潜力使得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成了电视厂商的一个重要盈利点。许多互联网巨头正是看中了这片“蓝海”,纷纷进驻智能电视领域,争夺“家庭客厅”的注意力资源。
据广告从业人士介绍,电视厂商通过OTT广告形式获得分成,既能弥补硬件成本,又可以用于购买在线视频资源,让消费者能够以较低的购买价格获取更多的在线视频以及娱乐服务。
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争议主要原因还是广告投放的体验不佳。智能电视的OTT广告服务模式现在仍处在探索阶段,未来应该更加注重考量用户的接受程度,给用户提供行使选择权的方式和途径,如借鉴现在视频网站中已逐步被用户接受的付费会员去广告模式。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步渗入,智能电视广告内容的投放也应向着个性化、分众化的精准投放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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