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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生下女儿一走了之 如今当上总经理的她想要回抚养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6-01 07:08: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严勇杰绘

  “阿姨,你是我妈妈吗?那你以前为什么不来看我?幼儿园小朋友笑话我没有妈妈的时候,你去哪里了呀?”当7岁的小女孩湛湛(化名)这样问亲生母亲何芸(化名)时,海曙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的法官也泪眼朦胧了。

  今年儿童节前夕,这个故事也被海曙法院拍成了微电影并进行了首映式。该院副院长张丹丹说,今后,计划在每一个离婚案件开庭前教育环节播放这部《爱不离》的微电影,更希望家长们能把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7年前生下女儿后,她走了

  对7岁的湛湛来说,妈妈是个很遥远的概念。

  同学们有妈妈,故事书里的主角有妈妈,但是她没有妈妈,只有爸爸。

  她和爸爸张亮(化名)单独生活。张亮文化水平不高,赚钱也不多,可是,他尽自己一切能力对湛湛好。

  湛湛也几乎没有听爸爸说起过妈妈。

  张亮认识湛湛的妈妈何芸时,何芸才17岁,是个懵懂的花季少女。两个人曾经深爱过,并在两年后有了湛湛这个可爱的女儿。但是因为一些原因,刚生下湛湛没几天,何芸就离开了。这一走,再也没有回来。

  张亮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何芸了。

  当上总经理的妈妈

  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没想到,再相见,何芸和当初判若两人。她已经是一家外贸公司的总经理,她对张亮说:“我的收入是你的10多倍,我可以给湛湛更好的生活。”

  这次再见面,何芸的目的只有一个——要回湛湛的抚养权。

  “阿姨,你是我妈妈吗?那你以前为什么不来看我?”当湛湛这样问时,何芸哽咽了。

  她告诉法官,自己其实很爱女儿。离开的这些年,她拼命学习,拼命工作,都是为了女儿,为了再见面时能给女儿更好的生活。

  “我怎么可能把女儿给你!7年前,你一走了之,女儿和我相依为命。现在女儿上小学了,又想要回去?”张亮自然不肯退让。

  一个多月后

  家事调查官递交了调查报告

  抚养权归谁,对湛湛的成长更有利呢?

  海曙法院的家事调查官王老师和张同学行动起来了。王老师是海曙区银发护苗工作室的代表,海曙法院的退休法官。张同学则是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学生。

  在法官的协调下,湛湛和何芸一起住了两天。家事调查官来到何芸家,他们发现,这个缺席了7年的母亲恨不能在一夜之间补上所有的母爱。她给湛湛买了大量的礼物、玩具、新书包,给湛湛补习英文,甚至想送湛湛去培训班。调查官也注意到,在妈妈家里,湛湛明显比较拘谨。

  两天后,湛湛回到了和父亲一起生活了7年的家。当调查官来到张亮家里时,张亮正忙着在厨房炒菜。在熟悉的环境里,湛湛的笑容也明显多了。

  一个月里,除了入户调查,家事调查官们还走访了双方的邻居、同事等。调查官们也问过湛湛:“湛湛想和爸爸一起生活,还是和妈妈一起生活?”湛湛说:“我想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

  一个月后,家事调查官向海曙法院递交了一份详尽的调查报告。这将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和法官讨论调查经过时,两位调查官认为,抚养孩子,经济条件的确非常重要,但是对孩子来说,“安全感”更重要。湛湛显然很担心,这个突然出现的妈妈又会突然消失。

  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应该归谁?

  湛湛的抚养权案件开庭审理。一边是7年没有见过的有钱妈妈,一边是含辛茹苦带大女儿却生活艰辛的爸爸。这个案子该怎么判定呢?

  法官问湛湛的母亲:“家事调查官在调查中发现,你现在的工作非常繁忙。一年有半年时间出差,出差这半年,你怎么照顾湛湛呢?是请保姆吗?调查官了解到,你自己也成长于离异家庭。小时候,母亲晚上去进货了,你睡醒后发现自己是一个人就会大哭。你也舍不得让湛湛经历这些吧?”

  听到这里,何芸掩面痛哭。

  最后,法院判决,湛湛的抚养权仍归张亮,何芸定期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最后,何芸也打内心里接受了这个决定,觉得这样的安排有利于女儿的成长。她牵着湛湛的手走出了法院大门,张亮则跟在母女俩的身后。

  希望把离婚对孩子的伤害

  降到最低

  “离婚,不可避免地会对孩子造成很大的伤害。我们希望,父母在离婚的时候,能尽可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少在孩子面前起争执,尤其少在孩子面前为抚养权、抚养费起争执,减少对孩子的二次伤害。”张丹丹说。希望那些无法挽回的家庭,即使父母离婚了,也不要忘记爱孩子。

  一个案例中,宁波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军军(化名)还不知道爸爸妈妈要离婚了,更不知道父母为了争夺自己的抚养权已经两次对簿公堂。

  另一个案例中,不到一周岁的浩浩更不知道,父母都争着跟法官说“我条件不好,养不活这个孩子”。

  ……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记者了解到,海曙区人民法院从2014年开始实行家事调查官制度,主要适用于离婚案件、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监护权纠纷及探望权纠纷等涉身份关系的案件。目的是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的民事权益,防止家庭给孩子造成伤害。

  家事调查官们在调查走访后,会进行充分合议,撰写调查报告。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个性特点,父母和孩子的感情基础等。这有助于法官全面把握案情,并形成综合判断。当然,双方当事人如果就报告内容有争议的,也可以向法官提出。

  宁波晚报首席记者 王颖 通讯员 陶琪姜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7年前生下女儿一走了之 如今当上总经理的她想要回抚养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6-01 07:08:00

  严勇杰绘

  “阿姨,你是我妈妈吗?那你以前为什么不来看我?幼儿园小朋友笑话我没有妈妈的时候,你去哪里了呀?”当7岁的小女孩湛湛(化名)这样问亲生母亲何芸(化名)时,海曙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的法官也泪眼朦胧了。

  今年儿童节前夕,这个故事也被海曙法院拍成了微电影并进行了首映式。该院副院长张丹丹说,今后,计划在每一个离婚案件开庭前教育环节播放这部《爱不离》的微电影,更希望家长们能把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7年前生下女儿后,她走了

  对7岁的湛湛来说,妈妈是个很遥远的概念。

  同学们有妈妈,故事书里的主角有妈妈,但是她没有妈妈,只有爸爸。

  她和爸爸张亮(化名)单独生活。张亮文化水平不高,赚钱也不多,可是,他尽自己一切能力对湛湛好。

  湛湛也几乎没有听爸爸说起过妈妈。

  张亮认识湛湛的妈妈何芸时,何芸才17岁,是个懵懂的花季少女。两个人曾经深爱过,并在两年后有了湛湛这个可爱的女儿。但是因为一些原因,刚生下湛湛没几天,何芸就离开了。这一走,再也没有回来。

  张亮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何芸了。

  当上总经理的妈妈

  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没想到,再相见,何芸和当初判若两人。她已经是一家外贸公司的总经理,她对张亮说:“我的收入是你的10多倍,我可以给湛湛更好的生活。”

  这次再见面,何芸的目的只有一个——要回湛湛的抚养权。

  “阿姨,你是我妈妈吗?那你以前为什么不来看我?”当湛湛这样问时,何芸哽咽了。

  她告诉法官,自己其实很爱女儿。离开的这些年,她拼命学习,拼命工作,都是为了女儿,为了再见面时能给女儿更好的生活。

  “我怎么可能把女儿给你!7年前,你一走了之,女儿和我相依为命。现在女儿上小学了,又想要回去?”张亮自然不肯退让。

  一个多月后

  家事调查官递交了调查报告

  抚养权归谁,对湛湛的成长更有利呢?

  海曙法院的家事调查官王老师和张同学行动起来了。王老师是海曙区银发护苗工作室的代表,海曙法院的退休法官。张同学则是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学生。

  在法官的协调下,湛湛和何芸一起住了两天。家事调查官来到何芸家,他们发现,这个缺席了7年的母亲恨不能在一夜之间补上所有的母爱。她给湛湛买了大量的礼物、玩具、新书包,给湛湛补习英文,甚至想送湛湛去培训班。调查官也注意到,在妈妈家里,湛湛明显比较拘谨。

  两天后,湛湛回到了和父亲一起生活了7年的家。当调查官来到张亮家里时,张亮正忙着在厨房炒菜。在熟悉的环境里,湛湛的笑容也明显多了。

  一个月里,除了入户调查,家事调查官们还走访了双方的邻居、同事等。调查官们也问过湛湛:“湛湛想和爸爸一起生活,还是和妈妈一起生活?”湛湛说:“我想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

  一个月后,家事调查官向海曙法院递交了一份详尽的调查报告。这将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和法官讨论调查经过时,两位调查官认为,抚养孩子,经济条件的确非常重要,但是对孩子来说,“安全感”更重要。湛湛显然很担心,这个突然出现的妈妈又会突然消失。

  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应该归谁?

  湛湛的抚养权案件开庭审理。一边是7年没有见过的有钱妈妈,一边是含辛茹苦带大女儿却生活艰辛的爸爸。这个案子该怎么判定呢?

  法官问湛湛的母亲:“家事调查官在调查中发现,你现在的工作非常繁忙。一年有半年时间出差,出差这半年,你怎么照顾湛湛呢?是请保姆吗?调查官了解到,你自己也成长于离异家庭。小时候,母亲晚上去进货了,你睡醒后发现自己是一个人就会大哭。你也舍不得让湛湛经历这些吧?”

  听到这里,何芸掩面痛哭。

  最后,法院判决,湛湛的抚养权仍归张亮,何芸定期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最后,何芸也打内心里接受了这个决定,觉得这样的安排有利于女儿的成长。她牵着湛湛的手走出了法院大门,张亮则跟在母女俩的身后。

  希望把离婚对孩子的伤害

  降到最低

  “离婚,不可避免地会对孩子造成很大的伤害。我们希望,父母在离婚的时候,能尽可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少在孩子面前起争执,尤其少在孩子面前为抚养权、抚养费起争执,减少对孩子的二次伤害。”张丹丹说。希望那些无法挽回的家庭,即使父母离婚了,也不要忘记爱孩子。

  一个案例中,宁波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军军(化名)还不知道爸爸妈妈要离婚了,更不知道父母为了争夺自己的抚养权已经两次对簿公堂。

  另一个案例中,不到一周岁的浩浩更不知道,父母都争着跟法官说“我条件不好,养不活这个孩子”。

  ……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记者了解到,海曙区人民法院从2014年开始实行家事调查官制度,主要适用于离婚案件、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监护权纠纷及探望权纠纷等涉身份关系的案件。目的是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的民事权益,防止家庭给孩子造成伤害。

  家事调查官们在调查走访后,会进行充分合议,撰写调查报告。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个性特点,父母和孩子的感情基础等。这有助于法官全面把握案情,并形成综合判断。当然,双方当事人如果就报告内容有争议的,也可以向法官提出。

  宁波晚报首席记者 王颖 通讯员 陶琪姜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