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成良田
今天,宁波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2020届宁波城区中考体育考试游泳测试(下称“游泳测试”)将从8月18日起开始。
游泳项目分值为10分。考生最多可以参加2次测试,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参加第一次游泳测试后,若考生对测试成绩不满意,可以在测试结束48小时内,通过学校向考试组织机构提出第二次游泳测试申请,由考试组织机构统一安排测试。
记者了解到,游泳测试在25米游泳池进行,并配备救生员。
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游泳测试评分表
测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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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测试有哪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并在考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进入考点后,须遵守各项规定,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尊重裁判,安全、有序、认真完成各项考试。
3.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参加体能(耐力)项目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游泳项目测试。
4.女生例假期间、集中考试前发病或受伤者(考生原则上须持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由学校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申请缓测,经核准后予以缓测,在适当时间统一组织一次补测。考生一经检录不得缓测。
5. 考生必须穿泳衣戴泳帽。测试时从起点处池壁开始(不得跳水),泳姿不限。考生可采用任何转身动作,但须手或脚碰池壁转身,到终点时手碰池壁为结束。考生在游泳测试进程中,手不能握水道线等支撑物,脚不得触地,也不得使用鼻塞以及脚蹼等助游工具。如有抢游者,全组召回重游,抢游两次者成绩做零分。
6. 游泳测试按游泳裁判法规执行。测试成绩按考生成绩下限计算,未完成25米的考生不能得分。每次考试每人只测试一次。
7.严禁各类舞弊行为,不得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各类舞弊行为,经核实论证,取消该考生舞弊项目成绩,成绩按零分计算,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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