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市防指发布《关于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预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继续做好防汛防台、灾后恢复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区县(市)、市直园区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防指决定,自8月11日11时起,将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预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继续做好防汛防台、灾后恢复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19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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