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陈朝霞 通讯员李叶馨 华骋珅 郑迪璐
今天上午,海曙区江厦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狮子街95弄15号5楼有人高空抛物,当场立案查处。
“当时不断有一些零碎的木板、整袋的东西从五楼往下扔,发出砰砰声,还造成了很大灰尘,幸亏当时附近没有居民经过。”执法队员说,他们根据抛物的位置立即上楼查看,发现该户居民正在装修。
该户居民表示,因装修垃圾较多,上下搬运不方便,于是就把废弃柜子、废弃木板等一大袋装修垃圾向外抛掷到二楼平台上。
执法队员当即叫停这一行为,并对当事居民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同时责令其立即将垃圾清理干净。
执法队员表根据《宁波市文明促进条例》第9条第三项规定,认定当事人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危害安全物品的行为,涉嫌违反规定,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接受调查通知书》。
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高空抛物行为是使地面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遭受损害的一种违法行为,既不文明,也隐藏着极大的危险性。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屡屡出现,但因为高空抛物都是瞬间发生,取证极其困难,很难抓现行,无法进行立案查处。
这次对狮子街95弄居民的查处是海曙区首次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涉事人员将面临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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