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沈之蓥 董小芳 通讯员尹杉
今天(2月7日)上午,宁波鄞州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这也是全省首例宣判的利用疫情诈骗案。
被告姓应,21岁,鄞州人。
今年2月3日,他冒用“鄞州二院女护士”的身份,通过微信结识了受害人吴先生,并向其透露自己有获取医用口罩的特殊渠道。
疫情当前,吴先生也急需口罩,再加上应某给出的价格的确比市场价低很多,于是吴先生向应某提出要购买1万个医用口罩,想留作自用以及分发给周围的亲友。
随后,应某换上另外一个微信号编造“鄞州二院仓库管理员”的身份与吴先生联络沟通,待吴先生支付了6295元口罩款后,便停止了与吴先生的联络。
2月3日,鄞州公安分局接到受害人吴先生报案,于2月5日即抓获犯罪嫌疑人应某。
2月6日,该案移送公诉机关,公诉机关对应某进行了教育,应某愿意认罪认罚。
2月7日,鄞州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应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并已退赔全部赃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应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从重处罚。判处被告人应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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