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山东省临沂市纪检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沂水县诸葛镇阳湖管理区书记张亮等7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聚集聚餐,并在餐后醉驾发生事故致2人死亡。
通报称, 2020年2月22日中午,诸葛镇阳湖管理区书记张亮、阳湖管理区副书记杨德明、包村干部肖伟、镇综治办主任段宝欣、镇文化站站长顾玉燕、石埠子村党支部书记陈洪全、北黄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黄文忠等7人,接受阳湖管理区凤落院村党支部书记曹恒伟组织安排的宴请,违规聚集、聚众饮酒。餐后,张亮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2020年4月,张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曹恒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杨德明、肖伟、段宝欣、顾玉燕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洪全、黄文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诸葛镇党委组织委员谭苹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诸葛镇党委、政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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