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黑户”来说,拥有一张“万能”的身份证,能光明正大地生活在阳光下,这份期盼始终在心头。近日,余姚刘女士30年的“黑户”问题得到解决。9月3日,她拿着新到手的身份证开心地购买了高铁票,前往杭州旅游……
今年3月,一名女子来到余姚河姆渡派出所求助,称她是一名“黑户”,因为疫情防控,没有身份证的她“寸步难行”。原来,30年前,刘女士出生在黑龙江哈尔滨,但因父母没有领取结婚证,又是在家中顺产,按照当时的政策,她没能上户口,成了“黑户”。
刘女士15岁时离开家乡,来到余姚并与河姆渡镇罗江村人葛先生“结婚”。但因她是一名“黑户”,结婚证一直没有办下来。就连有了孩子,户口本上也没有她的信息。“她告诉我们,‘黑户’身份导致她办不了医保和社保。现在大娃都上小学了,她也没法带他出去旅游,因为买不了票。”民警说,他们立即派人前往罗江村走访,确认刘女士提供的信息,随后又连线黑龙江当地的公安机关,核实相关情况。
黑龙江方面给出回复:情况属实,但不符合当地的落户政策,无法直接办理户籍证明。想要“拿”回自己的身份,刘女士必须先找父母做亲子鉴定,在黑龙江完成落户后,再婚迁到罗江村。
就在刘女士准备踏上回乡之路时,因疫情防控要求,她的这趟亲子鉴定之行不得不取消。所幸民警给力,找出了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总算找到了一个虽然会耗时长、花费精力多,但还是能解决问题的“笨办法”——特殊原因造成无户的,本人或承担监护职责的个人、单位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申明未登记户口原因,并提交相关材料;经调查核实,排除被拐卖、失踪等情形,确认没有登记户口,且符合落户地登记户口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以办理其户口登记。
今年6月,河姆渡派出所将刘女士的血样送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DNA数据比对,排除她被拐卖的嫌疑。民警又与黑龙江那边联系,搜集齐了各方面证据,逐一排除了她失踪和重复户口的嫌疑。7月31日,经刘女士本人申请及葛先生同意,河姆渡派出所依法为刘女士办理了户口登记。
8月19日,刘女士和葛先生领取了“迟到”多年的结婚证,他们的户口本信息也得到了更新,刘女士终于以女主人的身份登记在册了。9月3日,刘女士还第一次用身份证购买了高铁票,来了一次杭州游。一路上,她的脸上始终挂着灿烂的笑容——能生活在阳光下真好!
记者 王晓峰 余姚市委报道组 谢敏军 通讯员 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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