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惠民”工程
14、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完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相互衔接、合理互通的渠道。加大各类社会保险制度的推进实施力度,依法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注重发挥商业保险和形式多样的社会互助保障的补充作用,引导保险企业广泛参与各类社会保障,鼓励社会团体广泛开展互助互济保障活动。加强各类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基金的安全管理,完善基金运行机制,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15、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理顺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建立救助管理信息平台,整合救助资源力量,确保救助公平有效。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和低保对象价格补贴制度,逐步提高救助标准,缩小城乡救助差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提高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水平,进一步完善临时社会救助机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和无人监管的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工作,确保低保边缘或因突发性因素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在危难之中及时得到救助。
16、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强福利机构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大力推广城乡居家养老模式,建立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全社会老有所养。倡导有序开展各类慈善活动,完善慈善政策,创新捐助形式,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加强无障碍公共设施、残疾人康复及集中托养机构等建设,积极开展各类助残活动,切实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居住、基本康复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照料。进一步完善面向大众的各类优惠福利政策,推动社会福利事业逐步从救助型、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提高全民福利水平。
17、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实施廉租住房制度,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优化规划布局,加强质量监管,完善配套服务,改善保障性住房条件,多途径增加保障性房源供给,逐步扩大享受范围,切实缓解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扩大城镇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应,为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创造条件。继续大力推进非成套房、背街小巷、低洼积水地段、城中村改造和新一轮老小区整治,5年内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任务。稳步推进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加大旧村改造整治力度,实施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制度,增加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投入,提高农村住房保障水平。
五、实施“便民”工程
18、构建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深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大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扩大联网供水范围,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和供水水质。加大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城际、区际快速通道建设,建成甬台温铁路,力争建成杭甬客运专线、象山港大桥;继续推进城区交通骨架网络建设,全面建成“五路四桥”和绕城高速,全力推进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加快农村公路网络化进程,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5年内新建农村网络公路800公里。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有序增加客运车辆投放,多渠道改善停车条件,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提高市民出行公交分担率,着力解决“出行难”问题。继续推进供电、供气、通讯、网络等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山区海岛居民水、电、交通等问题,不断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9、构建功能配套的杜区服务网络。加强社区规划,优化社区布局,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完善社区设施配套。以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为重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在满足共性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探索新的个性化服务项目,满足居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积极创新社区服务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社区各类服务组织建设,理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明确服务职责,形成服务合力,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规范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老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多途径解决老小区物业服务难问题。借鉴城市社区服务管理理念,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化管理和服务。
20、构建便民利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商贸综合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建设,抓好菜市场、超市的改造建设和布局优化,积极实施“社区商业”、 “农村流通网”、 “放心早餐”等工程,为城乡居民购物消费提供便利的服务。加快构建都市核心休闲旅游圈,扎实推进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四明山旅游度假基地、慈城古县城、象山港区域休闲旅游、石浦港休闲旅游等重要旅游功能区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休闲旅游需求。引导发展家政服务、电子商务、法律援助、信息咨询等服务产业,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在服务城乡居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推广“81890”服务模式,整合各类服务资源,积极构建社会化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市民卡工程”,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便利。健全社会志愿服务网络,深入开展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的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加强金融、电力、通讯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性行业的行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1、构建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深化“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三级行政服务网络,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完善听证和新闻发布会等制度,健全政府与公众沟通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形成廉洁高效的机关作风。
六、实施“健民”工程
22、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覆盖城乡的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应急医疗救治、妇幼保健体系,突出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大疫情预警监测、重点传染病防治、重要时期和重点人群食品卫生监管、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等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倡导婚前体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3、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农村、社区医护队伍建设,完善大中型医院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制度,推行医疗专家到基层坐诊的有效做法,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推进第一医院原地扩建暨国际医疗保健中心建设,第二医院、妇儿医院扩建,中医院迁建,新民医院新建等一批重大医疗设施建设项目,规范扶持发展民办医院和便民诊所。创新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切实方便群众就医。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加快“名院、名科、名医”建设,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提升特色专科医疗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高度关注心理健康问题,加强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和治疗服务,促进社会心理和谐。建立有效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医患合法权益。到2012年,全市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30000张以上,每千人口医生护士数达到5人以上,建成“卫生强市”。
24、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推行使用廉价药物制度,继续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整治活动,努力降低药价。全面推行符合条件的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确立各级财政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补偿机制,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实行门诊受惠和免费体检。稳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各级财政投入动态增长机制,到2012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人均筹资额达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以上。
25、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快构建面向群众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市民健身工程”、 “农村小康体育工程”和“学生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广泛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乡(街道)三级体质监测网络,到2012年,城乡社区(村)全民健身路径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体育人口达到50%以上,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在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