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15号
关于发布《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的公告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短期内产生了大量的废墟及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为指导灾区依法、有序、快速清理废墟和废物,我部制定了《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现发布施行,供灾区开展清理废墟和废物工作时参考。
附件: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
地震等自然灾害在短期内导致数量巨大的废墟及废物产生,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形成严重威胁。因此灾后废墟清理和废物管理,是灾后重建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指导灾区以经济、环保的方式依法、有序、快速清理废墟和管理废物,特制定本指南,供灾区工作参考。
一、目标
废墟清理和废物管理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最大限度减小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要点
1、预防为主。如对于工业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尾矿坝等,采取转移、检修或加固等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2、突出重点。要分轻重缓急,优先处理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威胁大的废物,特别是要及时处置感染性废物及易腐烂废物;要优先处理危险废物和环境敏感区域(如饮用水源地附近、人口聚居地)的废物。
3、分类清理和管理。废物混合后,将增加处理成本和环境污染的风险。因此,要尽可能实现分类清理和管理,特别是将废墟中的危险废物清理出来后分类处置。
4、注重资源化利用。如各类生活用品、电器、报废汽车、建筑废物都有可能进行循环利用。
5、尽可能实现减容和减量。采取切割、破碎、压缩、焚烧等措施进行废物的减容和减量,降低运输和处置成本、减小环境风险。
6、尽可能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置。
7、强化管理。加强废墟清理和废物管理的过程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后期评估。
三、优先次序
对灾区而言,废物管理的优先等级依次如下:
1、传染性废物:如禽畜尸体,医疗废物,被尸体污染的废物等。
2、危险废物和城市及农村的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主要是工业区内的工业危险废物,如铬渣、废酸、废碱、有机溶剂、化工残渣残液、被污染的化工原料等。此外,还有社会源危险废物,如石棉、铅酸蓄电池、清洁剂、杀虫剂、除草剂、油漆、油类(如加油站的油品);等。
3、其他一般废物,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建筑废物(或称建造及拆卸废物、建筑垃圾)及生活用品。
建筑废物中一般有:砖瓦、钢筋混凝土构件、玻璃、木材、沥青、各类金属(钢铁、铜、铝等)、塑料、橡胶制品(如门窗、管道)、绝缘材料(玻璃纤维、泡沫塑料等);并杂有各种生活用品、家具灯具、家电、电线电缆、衣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