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21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19日发布的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措施,严格控制连锁反应,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通知》要求,各地要综合采取各种措施,严禁放开商品趁机搭车涨价,变相涨价。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6月22日《南方都市报》)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CPI指数仍在高位运行。成品油与电力价格上涨,势必会增加百姓对物价上涨的担忧。事实上,从近几天的媒体报道来看,有的地方有的行业已经出现了跟风涨价的苗头。为避免成品油与电力价格上涨引发连锁涨价反应,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联合发出通知,对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正视听,十分及时与必要。笔者期待,通过发改委强力干预,遏制部分经营者的搭车涨价冲动,把油电涨价对普通百姓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首先,笔者期待发改委“言必信,行必果”,认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依法从严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在国外,有这么一个经典案例,2007年8月1日,美国司法部宣布对英国航空和大韩航空各处以3亿美元的罚款,原因就是这两家公司与其它航空公司合谋操纵航空业价格。同日,英国公平贸易局宣布以同一原因对英国航空处以1.215亿英镑的罚款。而在我国,涨声此起彼伏,发改委再不采取干预措施,或者说干预措施不奏效的话,最终将“养虎为患”,既干扰百姓正常的生活秩序,也伤害政府的公信形象。我们总喜欢谈与国际接轨,在应对乱涨价的问题上,也应该与国际接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到底是真老虎,还是假老虎,油电价格上涨是否引发连锁反应就是一块试金石。如果价格干预不走过场,严厉处罚哄抬物价、跟风涨价的话,乱涨价的局面应该可以得到控制。
第二,笔者期待:各项应对连锁涨价的制度安排执行到位。从经济学的观点看,成品油与电价上涨肯定会增加下游产品的生产经营成本。比如交通运输成本,日用品生产经营成本。笔者注意到,国家发改委为此做出了一揽子的制度安排。比如,液化气、天然气、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不做调整。对低保人增加补贴。严格执行发电用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等。应该说,这些配套措施都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安排也比较细致。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确保相关补贴资金足额限时兑现,减轻相关行业的涨价压力与百姓的生活成本。笔者认为,明确补贴资金的来源与补贴流程,确保配套政策不跑冒滴漏十分重要。在某种意义上讲,督促补贴资金足额限时发放到位比查处违规涨价更为迫切与必要。
此外,笔者认为,受油电价格影响较大,又被排除在补贴政策之外行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也应该引起关注。比如,油电涨价以后,势必会给货运交通、物流行业带来成本压力。日用消费品因受交通成本影响较大,自然也会面临涨价压力。经营者自身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消化成本压力,无疑十分必要。但是油电涨价的刚性成本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在商言商,经营者是要盈利的。他们肯定不会愿意以降低利润为代价来响应不涨价的号召。再说,从市场的角度看,成本上升,终端价格上涨,也合情合理。所以,我认为,对受油气涨价影响较大,又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的非补贴行业,也应该有一套制度安排。比如,公路部门体现公共责任担当,适当减免车辆通行费用。政府对日用品经营商家减免规费,等等。
总之,如果有关部门从铁腕整治乱涨价、给予财政补贴、减轻经营者成本压力等多各方面做出周到的制度安排,并执行到位,约束油电下游生产经营者的搭车涨价冲动,把油电涨价的负效应降到最低,应该是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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