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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岩案两次研讨三次开庭 求解人肉搜索难题(图)
稿源: 红网  | 2008-07-31 14:12:50

自发到姜岩居住的小区悼念的网友们

激愤的网友们在王菲父母家门上书写的大字

  

网上说法

王菲回应

姜岩和王菲婚前、婚后都是姜岩提供生活费,姜岩包养了王菲五年。

事实上,这些钱都是王菲的父亲所出,王父给儿子出国留学的钱有几十万元。

姜岩之死是因为她在跳楼当天接到王菲家人的短信和电话的刺激。

王父只在早上9点发过一次短信,只是劝她情绪不要过于激动,让他去她那里解决问题,王父说人在上海回不去。

网友称,姜岩死后王菲曾跟第三者去上海逛商场,还贴出了照片。

事实上,自从他2002年从上海回京后,他再也没有去过上海。

姜岩死后,王菲不签字,致使她的尸体无法火化。

王菲表示,他和家人积极办理后事,大部分丧葬费也是他家出的,花费了将近一万七千元。

 

  搜狐网友持续关注:

  朝阳法院两次研究死亡博客案 求解人肉搜索难题

  “人肉”第一案逼出搜索尺度难题

  诉网站侵权,立案很困难

  被告辩称:搜索坏人怎么能算网络暴力?

  网友期待“负心人”下场 反感提及“网络暴力”

  法院两次研讨三次开庭欲辨难题

  ◎文/《青年周末》记者 陈万颖 ◎图片来自网络(除署名外)

  “人肉搜索第一案”正在艰难进行中。

  今年初轰动一时的一事有新进展。其夫王菲遭遇网友“人肉搜索”,个人信息被公开于网络,生活受到干扰,进而起诉网站,这是我国法院第一次受理此类网络侵权。受理该案的朝阳法院在首次开庭后发现案情复杂,遂将一个法官审理的简易程序升级至合议庭审理的普通程序,还在6月26日召集包括互联网、法学专家在内的研讨会,7月9日召开54名法官联席会议。

  网站的义务该如何界定?网络上究竟什么算隐私?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集体言论自由之间如何平衡?烈女子纵身一跃引发的道德审判,最终或将演变为一场对互联网言论尺度的审判。

  背景

  姜岩是一个31岁的北京女子,她的年龄永远地定格在了2007年12月29日。那晚,她从北京家里24楼的阳台纵身跃下,身亡。随即,她的名为“北飞的候鸟”的博客被网友根据事先约定按时打开,这个从去年10月就被主人姜岩关闭了的博客,记载了丈夫王菲的出轨及自己内心欲挽回而不得、欲弃之而不舍的煎熬,并隐晦地表达了轻生的念头。

  博客的内容被网友在各大网站上传播开来。某网站曾于2008年1月10日刊载专题报道;某论坛也于当日发表《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文;姜岩的同学张乐奕于1月11日注册了“北飞的候鸟”网站。这3个网站上的部分文章均披露了王菲、东方(网上认为的“第三者”)的真实姓名,以及王菲的工作单位、居住小区,还提到“王菲一直不露面”、“王菲另有新欢”等内容。

  被姜岩的叙述和遭遇深深震撼的网友谴责王菲和那位“第三者”之余,非常迅速地启动了“人肉搜索”。王菲和“第三者”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等信息全部被找到。有激愤的网友开始采取“电话骚扰”、“登门涂字”等做法,王菲的生活受到极大干扰,王菲也迅速被原工作单位辞退。

  2008年3月,王菲将三家网站告上法庭,首次将“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推向司法领域,催生出“人肉搜索”中国第一案。

  人肉搜索很迅猛 立案起诉很困难

  “人肉搜索迅速将他打倒在地”

  “我感觉他是挺老实的一个人,不是那种油嘴滑舌的样子。但是讲话比较小声,小心翼翼的。”7月28日,原告王菲的代理律师张雁峰向《青年周末》记者如此评价初次见面时的王菲。

  原告王菲,至今仅仅接受过一家电视台的访问,而且以背影示人。但王菲的照片、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私人电话等信息,今年1月份在网络上是沸沸扬扬。

  最早的开端是今年1月10日,两个普通网友将王妻姜岩开放的博客内容发表到该论坛的“娱乐八卦”版,内容包括王菲的职业、“第三者”身份、合影、所供职的公司地址等。当天下午,就有网友根据文中提及的线索,确定了王菲和“第三者”所在的公司名称,网友们开始往该公司打电话,要求其做出表态。

  1月11日晚上8点,该公司就在“娱乐八卦”版上发布声明,表示王菲和“第三者”已经离职。

  期间,由于姜、王两家尚未达成一致,姜岩仍未入土为安。王菲的态度引发了网友们更大的怒火。

  1月16日,众网友到王菲家进行“讨伐”,在家门上涂写了“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的大字。

  王菲的律师张雁峰对网友所作所为的评价是:“在一个人毫无准备的时候就迅速地将他打倒在地,并没有给他解释的机会。”

  王菲尝试着解释但适得其反

  事实上,王菲试着解释过。1月12日,王菲使用了stigmata2000 这个ID,在论坛上发表了一篇替自己辩护的帖子:《随着警方,网络监管局以及律师事务所的介入,真相会很快澄清》

  在这个帖子里,王菲并没有亮明自己的身份,而是用第三人称的写法,试图告诉网友是姜岩的过错导致他们婚后感情不和,最后酿成悲剧,并称:“正义只存在于现实中”。

  可网友们随后的跟帖让王菲大出意外:

  “天啊,我是真的愤怒了!你怎么不再继续编造一些更无耻的话出来呢?”

  ——freezingcc 2008-1-12 1:42:21

  “多牵强的一篇东西, 有点常识的人都能分辨。如果她像你文中所说的性格,也就不会走到自杀的地步了。网友没你们想象中那么笨。”

  ——雨季向日葵 2008-1-12 1:55:17

  律师张雁峰一开始非常不能理解王菲要起诉的做法。“当时是2月份,网上对这件事的关注度已经弱很多了,这时候再出来起诉,就算赢了,可能也不太好。”

  但王菲向他提起自己匿名发的这个帖子,他认为在网络上自己已经不可能说话,想要澄清事实,只能用诉讼的方式了。

  王菲曾考虑过起诉妻子的姐姐姜红

  今年二月份的一天,身处于争议漩涡中的王菲,只身一人来到了张雁峰的办公室。随身还带来了他下载打印的一些网页,都是些网友对他的攻击性语言。“能告吗?”他问张律师。但要告谁?告什么?都没有明确的想法。

  告首先把妻子博客内容发布到公共论坛的网友?张雁峰否决了。“中国的网络并非实名制,就算有了ID,能一定找到这个人吗?是不是还得借助公安的力量?太麻烦了。”

  妻子姜岩死后,一个名叫“再见即是永恒”的ID以姜岩的姐姐姜红的身份在社区发布《》,肯定了事件的真实性以及披露了王菲相关家庭身份。

  那么,告姜红?

  “有两个问题很重要。首先,我们能不能证明那个帖子就是姜红发的?而我们是负有举证义务的。其次,王菲也不愿意和姜家继续闹僵,告姜岩的姐姐,从情感上也说不过去。”

  最终,选择了告网站。

  “我认为这些信息是违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违法信息网站上不能登载,而且网站经营者有义务删除这些违法信息,这些违法信息在网上挂了好几个月,网站没有及时删除,肯定他有责任,咱就告网站,网站好告。”张雁峰对《青年周末》记者说。

  王菲曾告诉张雁峰,他曾于2008年1月10日左右通知该社区,社区却只象征性地删除了少量信息,没有按照原告的要求和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删除义务。但记者看到,1月10日,即有网友在版务处理板块中投诉,询问为何删除有关姜岩的帖子。娱乐八卦版的版主解药跟帖解释为:“1.封帖系值班编辑操作,版主无权逆操作。2.值班编辑封帖必有事由,请理解并支持。个人以为,未经同意公布别人生活私隐,且当事人已经过世,的确有些不敬,请谅解。”青年周末

    姜岩律师及心理专家做客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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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