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开庭的现场。左为姜岩的姐姐姜红,右为难忍哀伤的网友
立案过程很困难
搜集了网友们的帖子之后,张雁峰让王菲到公证处把这些帖子做了公证。还没等公证结果出来,张雁峰就到法院申请立案。可他没料到,立案成了一个坎。
“立案很麻烦,去了好几趟,有的法官认为这不侵权,说这样的言论网上多了去了,有的还说,你们怎么知道这事就是某个人发布的?还有的法官说我们的公证资料不完全,有的是英文的还得找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折腾了好几次,最后一次,是一个年轻的立案法官接待的我们,他可能对网络比较了解,二话没说,一看就给立上了。
”张雁峰说。
原告律师对判决结果很乐观
“若不是发生在网上,这案肯定我能赢。”张雁峰自称有很多的侵权官司实战经验。记者看到他把网友的涉及到“人身攻击”的言论都汇总成表格,并予以分类。
“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件事,因为我并不上这类论坛,看了他给我的这些资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说得太过了!”张雁峰说。王菲向他讲述了一个和网上流传的故事不尽相同的版本。
“比如网上说姜岩包养王菲五年,对此,王菲有他父亲给他的存折和汇款单为证,证明他并不是靠姜岩养活,他是靠父母养活的。另外,有网友提出在姜岩死后尚未入土为安的时候王菲就带着“第三者”到上海玩去了,还把照片发到网上。王菲让我看照片,说‘你看这是我吗?根本不是我。’我细看了一下根本不是他。”
“网上流传的说法是:王菲承认他全家都见过东方,且东方还住在她父母家,她父母还叫东方是可爱的小天使。这是诽谤,因为王菲的父母告诉我,东方只去他家吃过一次饭而已;‘王菲正与死者亲人争夺死者遗产’,这也是诽谤;称王菲为‘贱男’这就属于侮辱的范畴了,事实上比这还过的还有不少呢!”张雁峰翻着整理的非常清晰的《主要证据一览表》向记者说。
基于这些资料,张雁峰认为网上流传的大部分信息是不属实的,足以构成诽谤。而激愤中的网友对王菲的评价,所用的贬义词也被张雁峰认为是“侮辱”。
人肉搜索坏人不能称为“网络暴力”?
前两次开庭都在对质事实
张乐奕是姜岩的大学同学。姜岩去世后,张乐奕于1月11日开设了一个悼念网站,王菲认为这个网站公布了他的家庭信息,侵犯了隐私权和名誉权,于是将张乐奕列为被告。
相比原告王菲的处处提防,被告张乐奕却兴致勃勃地到青海度假了,由于使用电话不方便,暂无法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记者采访了其代理人,李春谊律师。
李春谊告诉《青年周末》记者,姜红所写的三篇文章,没有任何诽谤之处。在庭审时,双方有大量的举证质证过程
如,原告拿出存折和汇款单证明王菲并不是受姜岩资助才完成学业的“网络事实”,被告一方提出了反驳:“这些只体现了2002年9月至2004年的王家给王菲的汇款情况。这仅能证明王菲在上学期间得到了家人的资助。但未能证明王菲学习生活期间的总体支出是多少,也不能证明这些钱的真正用途。不能排除王菲得到过姜岩的资助的情况。其次,从姜岩生前记录的2007年11月24日博客中,记录了姜岩长期负责二人生活的开支的事实。”
“整个评审过程中,我们的主张不断得到对方提供证据的印证。我们提供了姜岩的通话记录,他们也提供了王菲他父亲的,那两个人的通话记录完全是能对应起来的,而且也正和姜红所写的事情经过完全吻合。”李春谊说。
第三次开庭,对方律师首次承认了王菲有“第三者”。这时张乐奕问了对方一句,“为什么之前当事人本人在全国媒体面前,尤其是在中央台两次回答问题的时候,都说没有这个关系?到底是你们欺骗了整个社会,还是王菲欺骗了律师,欺骗了法?”
“原告方是无言以对的。我们最乐于看到对事实细节的质疑。”李春谊说。
创办“北飞的候鸟”初衷就是对网络言论有所控制
1月11日,姜岩去世后的第13天,姜岩的大学同学张乐奕创办了一个悼念姜岩的网站,取名为“北飞的候鸟”,和姜岩的博客同名。王菲认为该网站发表、登载了对自己及家人进行侮辱、诽谤的文章。但李春谊告诉记者,张乐奕之所以办这个网站,恰恰是因为担心商业网站上的言论失去控制。
1月16日,网友到王菲家门口涂画后,1月17日,北飞的候鸟网站就发布“用法律手段解决姜岩后事”的声明,姜岩的姐姐姜红也声明不要干扰“不相干”人士。
搜索坏人不能称为“网络暴力”
李春谊对这个案子被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颇有微词,他认为这次的网民行为并非“网络暴民”。
“我认为典型的网络暴力是指对一个本身没有过错的人进行人肉搜索,公开其信息,比如说‘很黄很暴力’的小孩,就因为这一句话而被‘搜索’。但是,当一个成年人干了一件坏事,给自己的妻子和妻子的家属造成很大的伤害,这个坏事为什么不能让社会知道?网络是整个民意的一个汇集,网民不像原告想象的是整天无所事事在网络上游荡的人根据未经确认的事实对他人进行谴责,但是我说这个话,所谓未经确认的事实,现在看已经是经过确认的事实了,他自己也承认了,大家为什么对他不能进行负面评价呢。”
侵犯“隐私”是传播信息的错还是使用信息的错?
提到互联网上的隐私权保护,李春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人因为看了枪战片而抢劫,那是不是要说拍片子的人就要抓起来?同理,我认为人的隐私权的保护不能靠规定某些信息属于隐私,不能公开,而是要靠出台法律,规范人们如何使用搜索到的信息。”
王菲的个人、家庭信息被公开后,有不少网友聚集起来前去抗议,还用毛笔在王菲父母家的墙上写下“逼死贤妻,血债血还”的字样。对这种做法,李春谊也觉得很不妥当。但是这是否本案里要讨论的内容呢?
“我国现在有《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我也研究过,其实草案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并不是从隐私权的角度去保护的,它是从对于信息利用的角度去保护的。”李春谊说。
网友上京听庭,反感媒体关注“网络暴力”
网友的“庭审直播”带有倾向性?
4月17日,是王菲诉网站案第一次开庭的日子。这个群也有网友从外地赶到北京,“断了的弦”是前来北京听庭的外地网友之一,把姜岩当成“亲姐姐”的她,希望见证法律的裁决。但是,她并没有如愿。听了第一次庭审之后,她就回到浙江,仍然在等待法院最终判决。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只给记者发来了当时到场网友从现场发回的直播帖的网页链接。
原来,分别于4月17日、5月27日、7月9日进行的庭审,都有进入旁听席的网友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在网上直播庭审过程。这些信息不完整:
“王方律师所谓的证据已被驳的体无完肤,现在的情形看来是我们占据上方位置。”
——齐楠 2008-4-17 10:46:41
王方律师提供了王的哥哥的通讯记录,说王一直在用哥哥的手机联系,张认为这个正好说明王没有履行义务,一直是他哥在处理
——角落里的回形针 2008-5-27 11:25:40
前方记者消息:王认为替JY讨回公道就是要抨击他。他说东方只去过王家一次,没同居,去国外是公司组织,存款是自己的,王父没有给JY打电话,只发过一次短信,还有,王说他积极为JY办理了后事。
——豆DE韵韵 2008-4-17 9:47:25
……
这些帖子里提到的“前方记者”都是进入庭审现场的网友。每发来一条现场消息,守候在直播楼里的网友们就会评论一番,帖子飞快地增加。
但是当记者提到网友们做的庭审网络直播时,王菲的律师张雁峰打断记者的话,笑着说:“网友的直播是有倾向性的。我怎么可能会被问的哑口无言呢?我们是受害者,有的是话要说。”青年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