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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岩案两次研讨三次开庭 求解人肉搜索难题(图)
稿源: 红网  | 2008-07-31 14:12:50

姜岩生前照片

姜岩生前在自己的博客里留下的最后文字

王菲的律师向记者展示他搜集了网友侮辱、诽谤、揭露隐私的言论

  只关心“负心人”的下场 反感媒体关注“网络暴力”

  “关注!请继续播报,辛苦了。就想看到法律是怎么体现公众意志的。就想看到和王菲一样无情无义之流被世人唾弃的下场!” 这位“121.232.144.*”网友的说法很具有代表性,绝大多数网友来听庭,目的都是想看到这场“史上最不明智的起诉”将如何败北,但经过几次庭审,发现法院和媒体关注的并非婚外恋的违法,而恰恰是所谓的“网络暴力”。

  在第二次庭审的短信直播中,一位叫齐楠的网友发布了这样的信息:“秀佳(到现场听庭的一位网友——编者注)在开庭前接受央视女记者的采访时说:贴出王的信息不太合适,可大家没有更好的表达愤怒的途径。而听该女记者的口气,好像报道的重点是网络暴力,秀佳同学担心有可能让央视抓住把柄。”

  法官断案三大难

  与两位律师各自的信心满满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受理此案的朝阳法院的慎之又慎。不但进行了三次庭审,从“简易程序”升级为“正常程序”,还在6月26日组织了互联网和法学界专家进行专题研讨,7月9日又召集54名法官专门研究怎么断案。法官们究竟被什么难住了?

  专家讨论会争论焦点:什么是隐私?

  张乐奕的律师曾指出,“北飞的候鸟”网站公布的信息是在网络上已经可以被搜索到的信息,因此不能认为是“隐私”。而王菲的律师则持相反观点。

  不仅仅是当事双方,6月26日在朝阳法院举行的专家讨论会上,专家之间对此问题也存在分歧。

  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教授姚辉参加了那次讨论。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姚辉回忆了当时与另一位专家,北京邮电大学副教授刘德良之间的分歧——网络世界何谓“隐私”。

  “互联网出现后到底什么是隐私,现在学术界争议比较大,我个人观点是隐私是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信息。现在大家把手机号码也作为隐私,但是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这里涉及言论自由的问题,另一个问题我们知道披露信息本身不会对主体精神利益造成任何伤害,造成损害的往往是对信息的滥用。这种滥用侵犯的不是隐私权而是其他权利。”刘德良教授说。

  姚辉不这么看。

  “虽然我国现有法律并没有很明确地规定什么是隐私权,但其实从教科书就能看出法理上的规矩。你的手机号是隐私吗?如果是你主动提供到网上,那不叫隐私,但如果别人在未经你许可的情况下把手机号上传了,还不算隐私吗?”

  个人权益和网民言论自由之间的平衡

  姚辉认为此案最困难的地方在于,个人的权益和公众言论自由之间的平衡。

  “据我所知,法官现在也卡在这个问题上,也犯愁。如果我们单看这一头那我们觉得很好定,那就是被告侵害了原告王菲的隐私权,我认为没有问题,可是另外一个价值——网友的言论自由如何来保护?我认为这个难就难在两个利益的衡量,两个价值的冲突。”姚辉对《青年周末》记者说。

  “您如果是法官,您会怎么衡量这两者的关系?”记者问。

  姚辉在电话那头笑了起来。“坦率说,我有自己的想法但是不大敢公开。一来,我说了别人也不会听我的,二来,涉及到网络我都非常谨慎,我必须敬畏他们。对于这个案子,我很期待看合议庭最终给出的判决书会如何行文。其实这个案子没有大是大非的问题,适用法律上也没有问题,关键就在于法官如何来选择。如果解释得很好的话,会成为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判例。要依靠法官的智慧啦!”

  《个人信息保护法》尚不能发挥作用

  李春谊律师提到了一部尚未出台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在他看来,如果现在有了这么一部法律,信息的滥用就有可能被规范,而不会动辄就以“侵犯隐私”的说法来阻碍信息流通。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曾担任起草组组长,“艳照门”事件之后,周汉华曾对媒体表示,应把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在立法上予以明确规定。

  “个人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医疗记录、人事记录、照片等单独或与其他信息对照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都将被列为‘个人信息’”周汉华说。

  这些正是王菲对三网站的控告内容,但是王菲目前显然还无法得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

  网站应负有的责任?

  还有专家提到网站监管责任的范围和限度。有专家提出,像这类通过网友发表帖子支撑的网站,其负有的义务很清楚:一经发现立即向有关机关报告;要记录地址60日,以便相关机关调查。他对内容的审查属于事后审查,如果发现里面有违反法规的内容,要及时删除,所以这类网站的监管义务仅限于事后审查报告和相关记录。

  论坛各自有标尺

  ■某论坛版主:帖子是公共财产,发了尽量不删

  姜岩事件的主战场在某论坛的“娱乐八卦”版块。这次也被王菲列为被告之一,但一直没有派出代表出庭。被告上法庭之后是否有做法上的改变?记者在“娱乐八卦”版上看到了一个置顶位置的帖子——《[公告]关于JP帖及爆料帖的处理申明》。全文如下:

  近期八卦版JP(极品——编者注)帖及涉及自己和他人隐私的爆料帖过多,很多版友冲动开帖后,引发现实中一些不必要的纠纷而后悔不迭,匆忙找版主删帖。根据社区法规定,帖子一旦发出经版友讨论即属于社区公共资源,一般不接受删除请求。因此希望各位版友要谨慎开帖,切忌图一时之快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和纠纷。

  对于这一类型的帖子,经斑竹群共同讨论决定,一旦出现问题,斑竹只做封帖处理,不予删除,请大家三思后行!

  ——娱乐八卦管理团队

  该公告发于2008年3月8日,此时姜岩事件已经发生。为何还会提出“不予删除”的做法?《青年周末》记者与八卦版版主之一取得了联系。

  “我们几乎每天都会有一些这样的删帖要求,尤其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要求把自己几年前无意留下的个人信息删除,因为担心现在人肉搜索太强大,自己被人肉出来。其实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这种要求,如果涉及的帖子不是那种很受关注的我都尽量删除,毕竟我觉得人肉搜索的价值点并不是体现在针对普通人普通事件上面的,所以没有必要支持这种形式的事件在生活中频繁发生,甚至被不法人士利用。”

  但是如今搜索王菲和第三者“小方”的信息,都还能在论坛中找到,为何他们的不删?

  “姜岩事件已经成为公众事件,处理方法当然会有所不同,因为其实姜岩事件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道德观的巨大争议,是具有刑事性质的,本身就具有社会性。论坛并不是新闻机构,是一个巨大的网友自由交流的平台,网友自发表达的个人想法,各种角度各种立场各种方式都有,是多元化的而且是自由的。”

  但是,这位版主告诉记者,如果当事人要求指定删除某些涉及个人信息的帖子,还是可以满足的。但无法指望义务干活的版主们事先监督。

  我们的尺度比同类网站严

  某论坛大杂烩是公认的国内人肉搜索发源地。但在以往关于人肉搜索、网络侵权的纠纷中,却鲜见它的身影。大杂烩负责人杜培源告诉记者,删帖尺度比起其他同类网站来说要严格不少。

  “涉及个人隐私的帖子是一定会被删除的,可能不是马上删除,我们的工作人员看到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所有网友发的帖子肯定是都会看一遍的。当一个重大的‘人肉搜索’演变成公共事件时,我们甚至会将当事人的一些信息设为关键词,网友发都发不出去。”杜培源说。

  杜培源对人肉搜索的理解很有意思。“现在大家对‘人肉搜索’的理解太狭隘了,似乎一说起就跟网络暴力扯上关系。其实,每天发生的那么多人肉搜索,有几个是为了搜索出某个人的个人资料?以自身为例,更多的是希望赏金猎人帮忙搜出有用的资料。”

  “人肉搜索第一案”被寄予厚望

  杜培源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各大网站之间并没有统一的尺度,单靠一家网站的把握在整个网络传播中几乎没有意义。“不知道王菲案会不会促使相关部门尽早出台一个统一性的管理规则。”

  “对此我是悲观的,我觉得还是不会有什么新的规定出台。”姚辉说。

  而王菲的律师张雁峰对这个“第一案”则寄予厚望:“王菲站出来起诉,一是维护自己权益,二是希望能够通过诉讼,遏制泛滥的网络暴力,其诉讼具有一定公益性质。”

  相关链接 “人肉搜索”大事件

  ◎“铜须”事件2006年,《魔兽世界》一玩家发帖自曝其妻与一玩家“铜须”发生一夜情。短短3天百度搜索人数突破百万,玩家刷屏声讨“铜须”,并组织抗议行动。之后,“铜须”真实身份被曝光,网上有人发起“万人追杀令”。此事成为最早有影响力的“人肉搜索”事件。

  ◎“虐猫”事件2006年2月,黑龙江鹤岗市萝北县医院护士王珏,用高跟鞋踩踏残忍杀猫的图片被各网站广泛转载,引起网民愤怒。网民再次启动“人肉搜索”,王珏的个人信息及拍摄者身份被披露,当地政府和警方介入调查,王最终被解职。

  ◎“辱师”事件2007年5月,一段学生上课侮辱老师的视频被传播到网上。在网友声讨声中,发生该事件的海淀艺术学校被披露,学校网站被“黑”。部分网友甚至到学校堵截辱师学生。最后,70多岁受辱老师被辞。

  ◎摄影/《青年周末》记者  吕家佐 青年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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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