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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弃子出走 未尽抚养义务丧失监护资格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3-24 09:33:06

  母亲离家出走,父亲意外身亡,11岁的慈溪男孩小裕(化名)只得依靠爷爷奶奶生活。后来,母亲突然又回来,把爷爷奶奶告上法庭,要求获得他的监护权。不过,法院驳回了母亲的诉讼请求。法官说,她未尽抚养义务,已经丧失了监护资格,小裕可以继续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母亲离家出走

  小裕家住慈溪桥头镇一个靠近海边的小村子,父母结婚后一直争吵不断。小裕后来在法庭上才知道,早在2006年3月初,父母就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因为家里既无共同财产,又无共同债务,所以仅仅约定了小裕的归属:小裕随母亲生活,父亲每年支付2000元生活费。

  不过,父母写好协议书后,并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仍然共同生活。当年12月,母亲留下正在读小学二年级的小裕离家出走,第二年10月回到贵州老家。

  父亲意外身亡

  去年1月,小裕的父亲受雇给别人造房子,没想到从高处坠落,在送到医院的次日凌晨死亡。当月14日,经当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裕的爷爷代表一家人领取了父亲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33万余元。

  由于小裕的母亲已经出走一年多时间,且音讯全无,小裕在父亲死后没有监护人,经其他亲属商议,在母亲未回家期间,由爷爷奶奶作为他的监护人,当地村民委员会对此予以书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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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