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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死刑方式并行12年 专家称注射死刑尚缺标准
稿源: CCTV《新闻1+1》   | 2009-06-16 08:27:42

  第一例出现在1997年的3月28日,这是很快了,其实我采访过当事人,因为当时是在昆明实行的,为什么在昆明呢?也不偶然,因为当时昆明要面对很多的死刑犯,他是贩毒者,甚至是吸毒者,因此有很多人感染上了艾滋病,在执行枪决的时候,很多的法医,最后包括法医院的院长都要穿上靴子,因为唯恐比如说在那样的一种血迹容易触碰到的情况下会感染上艾滋病,会有一种担心。所以等等因素,当有了这样的一个法律的保障之后,昆明这块就成了第一个实施注射死刑的。

  但是我要讲一个细节,在第一次执行注射死刑的时候,当时是由法医院的院长来亲自注射的。但是当时你知道,一切都不成熟,药品究竟用什么,由谁来执行等等这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所以当时是由法医院的院长亲自来人工注射死刑。当时用的是氰化钾,这当然是一个剧毒的药物,但是后果就是它的挥发性极强,因此当他上午给这个犯人执行完注射死刑之后,自己整个一个下午,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头都是昏的,因为那个剧毒挥发性比较强。所以这样的案例,后来全国各地都在不断地去摸索,去探索,在药品上到底什么是成熟的,不能太有毒,因为太有毒的话,涉及到了一个整个人体的变色,包括将来遗体的处理等等都非常麻烦。但是又不能太无毒,这个过程延长了,还不如用枪决的方式,所以要在药品上去想办法,要在很多方面,谁来执行,是法医、法警,还是请医疗机构的人等等等等,所以这12年就是一个逐渐摸索的过程。

  主持人:

  注射死刑在我们国家推行了12年的时间,但是这12年之后我们发现,并没有进行大面积的推行,其中遇到了什么样的障碍,我们的节目稍候继续。

  主持人:

  从枪决到注射死刑,那么执行死刑的方式看起来是更加人道了,但是如何能够保证在执行注射死刑的过程中能够更加人道,这些年来也一直有争议,我们不妨回顾一下。

  解说:

  注射死刑,可以说是迄今为止被人们认为是最人道的死刑执行方式,然而就是这样一种方式,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却因为各种细节上的原因,还存在着质疑和争议。

  2007年,美国国内在对一名罪犯执行注射死刑时发生了意外,当执行者把药物注射到罪犯牛顿的手部静脉后,持续了16分钟才死亡,这一时间远远超过了当地有关部门所声称的平均5分钟左右就可以让犯人死去的数据统计。

  而且在此过程中,因为静脉难以找到,罪犯至少被针头扎过10次。同时由于药物作用,罪犯反胃呕吐,下颌颤抖并扭曲,在捆绑下,两次发生中等程度的抽搐。这一事件被披露后,原本是被认为人道的死刑方式,因为让犯人承受了痛苦漫长的过程,在美国再次引发了争议和批评。有当地医生指出,所有的经历都提示,“药物没有适当地流入犯人体内,或者说是剂量不恰当”。很显然,犯人6英尺高,265镑的体重和药物比例之间存在着问题。

  然而类似的意外远不只一例。2006年,因为药物剂量不够,佛罗里达州的一位犯人在被执行注射死刑时竟然用了34分钟,事后,当时的美国总统布什也是下令暂停这种执行死刑的方式,虽然最后这一方式得以恢复,但是关于药物的争论却没有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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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