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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上调水价拟分两步进行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7-30 12:49:05

  中国宁波网讯 市物价局昨天主持召开了宁波市区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上。会上,主要就两套方案进行了听证。

  本次听证会上参加人共15名,还有10名旁听人员,他们是在报名要求旁听的市民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的。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王军海  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

  王泰琅  市人大代表

  吴明华  消费者

  沃明龙  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剑峰  消费者

  周秀英  消费者

  周海铭  市财政局

  赵史英  消费者

  胡文翔  市政协委员

  柳成荫  市城市管理局

  施民伟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唐剑冬  市总工会

  黄东源  消费者

  楼百均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

  戴裕兴  消费者

  (另外还有10位旁听人员)

  听证方案

  两套方案 分步实施

  第一步   第二步

  按照方案Ⅰ  今年9月1日起由2.20元/m3调整为2.85元/m3 明年7月1日起由2.85元/m3调整为3.30元/m3

  按照方案Ⅱ  今年9月1日起由2.20元/m3调整为2.95元/m3 明年7月1日起由2.95元/m3调整为3.50元/m3

  注:方案一是按照保本原则确定;方案二是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确定。

  市物价局表示,在调整价格的同时,将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调价方案顺利实施。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减轻经营企业投融资压力,保障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促进水务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对经营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完善成本约束机制,并督促经营企业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完善供排水服务体系和网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供水质量,努力改善水环境。三是落实价格补贴制度,保障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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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